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有关规则的作文,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生活中处处有规矩,在图书馆里,在马路上,在教室里……
我看了看距离,装作转身轻轻一踢,那个叔叔一惊,转身一看,原来是个小孩子不小心碰住了。顿时松了空气,但紧接着那个阿姨的声音就响起了:“你在干什么?你为什偷我的手机?”“没、没……我没偷啊。”那小偷紧张的说。“没有?你手里拿的什么?”小偷一看,急中生智:“大姐,我是初犯,饶了我吧,我是为了我生病的母亲啊。”“你就别骗人了,触犯有那么熟练吗?”那小偷说不出话来,最后在那些看热闹的人的目光下背警察带走了,我也早就识趣的到了妈妈身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那个叔叔不偷东西,就不会去公安局,就是因为他违背了规矩,所以他才得到应有的惩罚。
【教学现象】
……
下面以南通市近两年来的中考满分作文为例,来谈谈这个话题。我们先来看以下这些作文的开头:
1.妈妈:“这么多花,你喜欢哪一朵?”
女儿:“花儿会疼吗?”――题记
(选自满分作文《同情》)
2.“掬水月在手,弄香花满衣。”――题记
3.夜,静,无语。(选自满分作文《兴趣》)
5.恼怒地合上琴盖。雨霏霏。踩一双布鞋,出门。(选自满分作文《一次相逢一份暖》)
6.天边,夕霞绮丽,阳光残余的热充斥着浅浅金黄,撒遍初冬的天。(选自满分作文《一次相逢一份暖》)
7.几乎是逃跑着奔出石巷,慌乱中择了绿意茵然的石阶,踏上半满的小舟,心有余悸。(选自满分作文《一次相逢一份暖》)
你说这样的作文开头,点题了吗?没有!离题了吗?也许第一印象,你并不能说出明确的答案,但是再仔细考虑一下,你肯定会发出“没有”的感慨。毋庸置疑,针对这样的开头,几乎所有的阅卷老师都会不约而同地竖起大拇指:能够写出这样的开头,后文也一定不会差到哪儿去。
既然这样的开头方式能够引起阅卷老师的共鸣,那么它究竟好在哪里呢?为什么会产生如此的效果呢?笔者觉得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去考虑:
一、巧妙的结构――题记模式的合理使用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题记(选自模拟考试满分作文《选择》)
其实不然!考生写的是考试前的一次填报志愿,让他纠结的是第一志愿是选择“农业”,还是选择“国际关系”的问题。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考生最后还是选择了报考“农业大学”……
二、多变的句式――骈散句子的灵活运用
所谓短句,就是结构简单,词语较少的句子。短句有时就一两个字,甚至就是一两个短语,往往表现出“表意灵活,简洁明快,节奏感强”的特点。
恰恰就是这样看上去与文题没有关系的短句,成了阅卷老师眼里的亮点,因为每一个阅卷老师看到这样的开头,都会静下心来认真地考虑一下,考生之所以这样写的用意何在?一旦阅卷老师有了这样的思考,我想已经距离满分不远了。
当然,除了短句之外,我们还可以使用整句。比如像2016年盐城市中考满分作文《我的一次语文实践活动》,开头是这样写的:
(我)在这国粹的波涛中寻觅着历史的烙印:是卢俊义法场上对“义”的声声断喝,还是谭嗣同面对屠刀巍然不惧的句句严辞,还是杨涟在牢狱中泣血写下的:“大笑还大笑……何有于我哉?”
这样的开头,提及“语文实践活动”吗?没有!是“语文实践活动”吗?肯定是!这样的整句,一唱三叹,反复回环,一步紧似一步,不仅音韵和谐,节奏协调,气势贯通,而且将语义推向深处,将情感推向高处。
三、描写的手法――绕开文题的铺垫渲染
我们再来看以上示例中的第六句,这一句运用了景物描写的方法,着力描写了初冬天气的微寒。那么考生为什么要描写初冬的景物呢?很显然,是有意而为之,因为景物描写不仅可以起到渲染气氛,衬托人物心情的作用,更主要的是为下文所写的内容作铺垫。所以第六句的景物描写,不仅起到了渲染气氛、衬托人物心情的作用,更主要的是为下文写阳光下的“相逢”,以及“相逢”后的“暖”作铺垫。你说,这样的开头,写到了“相逢”,写到了“暖”吗?
一、要加强词汇、语法、句型教学及操练,以积累词汇和把握英语语法为基础,提高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
二、分文体对写作进行专题训练,让学生背诵模版句型,分析并仿写模版作文,培养学生对各种文体的语感
三.采取灵活多变、形式多样的多种有效的训练与批改方式,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充分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与成绩
1.课堂上即写即改,有效指导,及时反馈。新颗标要求教师创造条件让学生能够探究他们感兴趣的问题,并且自主解决问题,课堂上即写即改培养了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他们在作文训练和评改中受到启迪,思维得到锻炼,由被动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探究,从而提高作文教学的效率。课堂上限时完成作文。学生写完作文后,可选两篇用投影的方式展示给学生。
4.辅导式面批。面批不仅能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还能增强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写作动机。面批尤其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是一个及时辅导的机会。教师应主动去关心、了解和帮助学生。这时候学生的注意力自然比上课时更集中,对教师指出的作文中的错误更能牢记在心,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不仅帮助学生扫除了学习的障碍,而且增进了师生间的情谊,激发了学生写作的兴趣。
6.佳句摘录,实施激励性评价,促进发展。教师批改作文的时候,可以寻找好词佳句用红笔标注出来,然后记录下来并注明作者展示在教师的黑板上。通过展示使写出佳句的学生获得成就感,从而激发他们在以后的写作中积极尝试创新,也能使其他学生从中借鉴,取长补短。同时教师批改作文时不应只给出对错判定和分数,而应针对学生的个性特征和每次作文的具体情况在学生的习作后面写上一句或一段评语。相信教师的寥寥数语将激发学生的写作热情和潜力,形成积极向上的强大内动力。
四、进行详细的写作步骤的训练,逐步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1.备写阶段。根据所提供的写作材料、手中所拥有的材料和了解的事实,及时获得有关主题的信息,同时分析材料、审题,拟好写作提纲。
2.起草作文。根据审题,确立写作文体、主体(使用的人称)和基本时态。
3.根据材料提供的整体情节或主题思想,写出关键句和中心句。
一、写作兴趣培养的意义
l、学习兴趣是学生作文学习的最佳动力
学生学习作文的最佳动力是对作文这门学科的兴趣。然而,推动学生学习进程的动力很多.但归纳起来。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外在动力,如教师的引导,家长的督促,社会的舆论,学校的风气,等等;另外一种便是内在动力。内在动力更为重要。这种内在动力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学习积极性。学生有无学习的动力,在学习过程中能否集中学习的注意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对所学材料和内容是否有兴趣。
2、学习兴趣可以增强学生感知事物的主动性
学习兴趣的推动作用.还表现在它呵以使学生对社会和生活认识活动积极主动化。增强他们观察事物的敏锐性以及战胜困难的意志力。所以我们无论教学生学习哪门功课。首先要使他们爱学,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经验证明,对中学生来说,凡是他喜欢学的,就有动力,就能引起他的注意。比如,有的教师要求学生每周写一至两篇日记.对作文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并不感到负担重,有的甚至超额完成,那些对作文不感兴趣的学生则感到压力很大。
二、如何培养和激发学生学习作文的兴趣
1、启发学生观察生活
生活是作文的源泉,脱离了生活,作文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应有的生命力。但现实情况是学生作文缺少“真生活”,一味的虚构“假”、“大”、“空”,这样的作文写多了,一提作文学生就“头痛”,感到没有东西可写,感到索然无味。追本溯源,老师的误导是学生对作文不感兴趣的根本原因,老师一味要求写积极高尚的内容.很容易使学生产生“只有积极高尚的内容才是真生活”的错误认识。因此,我们应当让学生从凡人小事中体验生活的真实。感悟真性情。
组织实践活动后作文是引导学生体验真生活抒写真性情的好方法,比如:清明节组织学生爬山,让学生亲近自然;开亲子家长会,让学生与家长面对面进行心灵沟通;周末布置学生为父母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小事,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亲情的伟大……枯燥乏味的生活一旦有了切身体验,就会变得兴趣盎然,然后作文必会情真意切。久而久之,学生就会发现生活的美,进而体验作文的乐趣。
2、教会学生积累材料
3、尝试将写作训练与听、说训练相结合
课前5—10分钟的听、说训练也是培养学生写作兴趣的有效途径。这项训练的规则是:由老师根据写作需要设计写作题目,学生课下写,课前读,听的同学评说,最后老师点拨。要求人人参与,采取轮流发言、自主发言、指定发言、或无规则的抽查发言等多种形式,意在调动每位学生的写作积极性和参与意识。课堂上,读的学生绘声绘色,尽情展现自己的写作才能;听的学生细致认真,锻炼了概括提炼能力;评议的学生尽可能用简明的语言给予公正的评价,无形中增强了表情达意的能力与品评欣赏能力。有时各抒己见,争执不下,此时老师再进行点评,学生会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这种变学生写为学生既写又读,变老师评为师生共评的写作训练形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参与意识,激活了学生的写作兴趣。
4、重视作文的修改和评价
对学生作文的评价是培养学生写作能力和兴趣的重要一环。评价的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教师可以全批点评,在全面了解学生的作文状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也可以让作文水平较高的同学做组长在教师的指导下来评改其他同学的作文;或者通过学生的自改和互改,取长补短,促进相互了解和合作,共同提高写作水平。
关键词:单项状语;偏误成因
留学生在学习汉语状语时出现的偏误比较多,偏`表现也比较复杂。宁昕慧(2008)采用横向规模研究方法,通过排序题考察了留学生对于各类汉语单项状语的习得情况,得出了学习者习得各类汉语单项状语的顺序。王海珍(2009)从翻译的角度对学习者的状语偏误展开研究分析,依据语料并结合翻译理论探讨了二语习得的规律。黄一清(2010)在外国学生简单状语语序偏误考察中分析到,偏误产生的原因除了受母语、一外影响外,汉语状语语序本身的复杂性给留学生带来了困难。肖文绮(2014)认为外国学生在表示重复的状语,起关联作用的状语和描写动作的状语这四种状语的使用上存在回避的倾向。本文要做的工作是基于对HSK动态作文语料库母语为英语的留学生单项状语习得的偏误类型和具体表现,探讨其偏误成因。
一、英语为母语的不同国家留学生的单项状语总体偏误情况
我们选择HSK动态作文语料库中1995~2010年这一时段的比较接近自然表达的作文语料。汉语状语使用情况比较复杂,为理清层次,本文只选择以单项状语为研究对象。因为英语母语者人数众多,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代表性;另外,初级阶段的留学生接触或学习的状语类型比较少,为了解学习者状语的全面使用情况,本文研究范围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中高级阶段留学生的偏误语料。
根据语料库的资源比例,我们选取了140篇以英语为母语的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菲律宾5个国家留学生的作文。美国学生的44篇、英国学生的30篇、加拿大学生的24篇、澳大利亚学生的22篇、菲律宾学生的20篇。140篇作文中留学生状语习得偏误频次达302次,不仅说明状语学习本身有一定的难度,也说明了状语学习在汉语习得过程中的关键性作用。偏误类型主要有副词状语的偏误50次,形容词状语的偏误71次,介词短语状语的偏误63次、能愿动词状语的偏误50次和其他状语的偏误68次,具体偏误表现和偏误分析另文探讨。
二、英语为母语的汉语学习者单项状语习得的偏误成因
(一)母语知识负迁移
在统计英美留学生单项状语偏误时发现,有关状语的位置的偏误频次非常高。状语在英汉两种语言中都属于句子的附加成分,在句中的句法位置复杂灵活,我们比较一般情况下英汉状语位置的不同,如表1所示。
(二)汉语状语本身复杂性的影响
(三)学习者学习策略的影响
学习者常常会把目的语知识泛化,此类学习策略多出现于学习中的中高阶段。错误用例中“我在北大里上学”。学习者学习了“在……里”,知道可以用作状语,却并不了解或者没能掌握“北大”是表处所的名词,而这类本身已表处所的名词是不可以再加“……里”之类的成分的。学习者对目的语知识不恰当的运用导致了错误用例的出现。
(四)教学失误
首先,教材编写不够详细准确。比如《新实用汉语课本》《汉语教程》中提及状语时,只描述为“放在主语和谓语前作状语”,这适用于单项状语语序的一般排列,多项状语语序问题很少有教材会涉及。另外,现在很多教材都用英语来解释语法点,学生可能就会认为状语的意思和用法是双向对应的。事实上有时候状语在英汉语中意思接近,但用法却大相径庭,直接影响了学习者的学习质量。其次,教师在教学中讲解大意疏忽。例如,教师在讲解介词短语做状语时只说介词短语作状语常位于句首或主语之后谓语中心语之前,而未说明表示哪种语义的介词短语可以位于句首,哪些介词短语一定要位于主语之后谓语中心语之前,学生就会出现以下偏误:
为飞机上的乘客每天空姐服务。(正确:空姐每天为飞机上的乘客服务。)
给妈妈我买了一件大衣。(正确:我给妈妈买了一件大衣。)
对外汉语教学过程中不主张将语法内容细化到极致,但是重视重难点的讲解及难点分散讲解等教学原则还是要坚持的。
基于HSK动态作文语料库的母语为英语留学生单项状语习得情况的调查我们发现,在各项句法偏误类型中,状语偏误频次非常高。英美留学生状语习得偏误的总体原因既有母语知识的负迁移的作用,也有汉语状语本身复杂性的影响,另外学生的学习策略和教学中的失误也都造成了不少偏误的产生。
参考文献:
[1]黄一清.外国留学生简单状语语序偏误考察[J].语文学刊,2010,(11).
[2]吕叔湘.方位词使用情况的初步考察[A].吕叔湘文集第二卷[C].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3]宁昕慧.母语为英语的汉语学习者习得汉语单项状语的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
关键词:双宾语句偏误HSK动态作文语料库习得
1.引言
双宾语结构一直是语言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在本体研究方面,传统语法、结构主义语言学、转换生成语法、格语法、认知语言学等的研究对此都有所涉及。在对外汉语界,双宾语句一直备受重视。下面利用中介语语料库,对其偏误情况进行简单总结,以期对教学有所启示。
本研究的留学生语料均来自北京语言大学崔希亮教授主持建设的“HSK动态作文语料库”1.1版。该语料库是母语非汉语的汉语学习者参加高等汉语水平考试(HSK高等)作文考试的答卷语料库,收集了1992年-2005年的部分留学生的考试作文,语料总数达到11569篇,共计424万字。
2.双宾语句的偏误类型
我们在“HSK动态作文语料库”(1.1版)中检索双宾语句,共检索到语料66条,其中去除标注不当或标注不明的例句,共有56个偏误例句。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搜集到语料的具体情况,将双宾语的偏误分为泛化偏误、回避偏误和内部偏误三大类。其中内部偏误分为语序偏误、多词和用词不当三类。
2.1泛化偏误
所谓泛化,是指在不该使用双宾语句的情况下使用了双宾语句。这类偏误主要有三小类,共9例,占偏误总数的16.7%。
第一类主要是主谓宾结构用成了双宾语结构。这类偏误共4例,占泛化偏误的44.4%。
*(1)现在我给她很对不起。
*(2)现在我们应该给你们好好照顾。
*(3)当然,其他的亲戚,比如爷爷奶奶也会一定的帮助给孩子教训。
以上各句中,“给”都是多余的,应该去掉。同时调整语序,把后面的动词提前,形成一般的主谓宾结构。
另一种泛化现象跟后面动词的性质有关。这类例句我们只发现了3例,占泛化类偏误的33.3%。
*(4)每天在家里见面谈话,但很少写给你们信了。
上面三个例句,因为“写信”是一个离合词,可以中间插入其他成分,留学生没有掌握离合词离合的规律,就过度泛化,造成了双宾句的偏误。
第三种泛化是留学生不仅过度使用了离合词的性质,而且丢掉了“给”,造成了双宾结构的偏误。这类例句只有2例,占泛化偏误的22.2%。
*(7)……老师留我们作业,一个人做很难,但三个人来做会觉得容易。
*(8)由于如此,我变得非常自大骄傲,总是添别人麻烦。
在上面2个例句中,应该补出介词“给”,引出动作的对象,同时,把动词后移,让述宾词组做谓语。例8中应该改为“给我们留作业”,例9则改为“给别人添麻烦”,都不是双宾结构。
2.2回避偏误
所谓回避,即该用双宾语的情况而不使用双宾语结构。这类例句有35例,占偏误总数的67.8%。这类偏误是双宾语句偏误的主要部分,主要包括五种情况。
2.2.1缺少间接宾语
双宾语句是谓语中心之后先后出现指人和指事物的两种宾语。留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经常缺少一个宾语,其中以缺少间接宾语更常见,这类偏误共有18例,占回避偏误的47.3%。
*(9)现在,当时的学生给他写信,告诉自己的情况。
*(10)我的朋友也劝了好几次,抽烟对人体的影响。
上述例句中都缺少间接宾语。这类例句中的动词都具有“给予“或”“索取”的含义,应该使用典型的双宾结构,但是留学生没有掌握此规律,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丢掉间接宾语。
2.2.2缺少直接宾语
这类偏误比较少,只有2例,占回避偏误的5.2%。
*(11)有东西的人捐给受灾者。
*(12)父母在身边建议他们。
“捐”和“建议”都是给予类动词,应该使用双宾语结构。第一句应该是“捐给受灾者不少东西”,“建议”后面应该有其他东西,缺少直接宾语,表意不明。
2.2.3介词短语误用
所谓介词短语,就是介词依附于实词构成的短语,主要在句中作状语。
由于介词大多数是由动词虚化而来的,有些介词与动词同形,只能根据语境区分是动词还是介词。这一点对于留学生来说是很难区分的,因此往往把介词作为动词来用。这类偏误共有12例,占回避偏误的31.5%。
*(13)这应该对孩子给很深的印象。
*(14)我爸爸、妈妈对我教了很多事情,可能他们还教不完很多事情。
*(16)……困难和挫折让我们给很多好处。
例13、14中,介词“对”本来用作引出动作的关涉对象,但是在这几个句子中形成介词短语,造成了间接宾语的丢失,是多余的,应该删去。同时,还应该把后面的动词前移作谓语,形成双宾结构。
例15中是“给”字的滥用,应该删去“给”,同时把后面的动词前移,形成双宾结构:提醒我们很多事情。
例16也是同样的道理,只不过介词为“让”,应该删去“让”,同时把后面的动词前移,得到“托付我一件事“。
2.2.4多词
有些例句只是单纯多一个词,使双宾结构失去了一个宾语。这类偏误共有3例,占回避偏误的7.89%。
*(17)……他灌输了我们对仁义道德的观念,从济公的故事里,他告诉我们要有孝心等等。
*(18)比如商店{CC2购卖店}不卖青少年的烟。
*(19)从这小小的故事当中,可以告诉我的很多的道理:每个人都有义务把每一件事做好。
例17中“对”字多余,例18和19中“的”的使用使间接宾语和直接宾语形成偏正结构,从而丢失了一个宾语。应该把“的”删去。
2.2.5其他回避偏误
有一些句子应该用双宾结构,但是由于某些词的使用不当造成偏误。目前笔者只发现3例,比例很小,只占回避偏误的5.3%。
*(20)这件事对以前的我来说不可想象,因为你们允许这么宝贵的机会,所以我既懂汉语又了解现在中国的事情。
这个句子应该使用双宾结构,但是不当使用“允许”使得留学生回避了双宾语句。该句应该为“你们给我这么宝贵的机会”。
2.3内部偏误
所谓内部偏误,是指在应该使用的情况下,实际上也使用了双宾语结构,只不过使用得不完全正确,句子存在各种错误。这类偏误大概有三种情况,共有6例,占偏误总数10.7%。
2.3.1语序的问题
这类偏误是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位置颠倒,一共4例,占内部偏误的66.6%。
*(21)多帮助一点你们,还有我也孜孜不倦地学习,我想那些都是我该做的事情,而且也表示我的心理。
*(22)我已经寄给一点中药您,妈妈一定要吃啊。
*(23)两年前,南韩送几百头牛给北韩了。
*(24)政府禁止学生吸烟,加强不许卖给烟青少年这一政策的实施,家里人都要好好照顾青少年。
2.3.2用词不当
用词不当,或者说搭配不当,不是双宾语结构的问题。这类偏误共2例,占内部偏误的33.3%。
*(25)当时,她负责教导我们华文科、数学、科学。
*(26)政府确实应当采取一些措施来制止吸烟的习惯,灌输给民众正确的意识,让大家更清楚了解到吸烟所带来的后果与影响,以及如何禁止身边的人吸烟。
“教导”不具有给予性,应该改为“教”,才是正确的双宾结构。
“灌输”跟“意识”不搭配,这个偏误与双宾语的结构没有关系,只是词的使用问题。应该是“灌输给民众正确的观念”。
2.4其他偏误
有些例句笔者不清楚具体的偏误原因,但是仍然属于双宾语结构,就把这些句子放到其他偏误中。这种类型的句子不多,只有3例,占全部偏误的5.3%。
*(27)他们会我们指导解决问题的方案或者解除苦恼,但是我认为自己的父母是第一个而且影响最大的老师。
*(28)他那时候我给您们不能说了。
*(29)虽然你们向我对于这个事情一句话也没说,但我感觉你们的沉默而且一直相信我。
最后,根据前面的分类,我们将双宾语句各种类型的偏误列表如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留学生双宾语句的偏误类型比较多,并且分布相当不平衡,各种偏误中,回避偏误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高达67.8%,并且回避的情况最复杂,包括六种不同的情况。其次是泛化偏误,最后是内部偏误。我们应该对不同的偏误类型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教学策略。
3.偏误的原因分析
3.1目的语规则的泛化
语言的迁移主要包括母语的负迁移和目的语的负迁移,由于本文的56条语料全部来自汉语文化圈国家的留学生,并且有93%的例句来自韩日两国留学生。此外,在韩、日两国的语料中,都出现了各种偏误类型,我们可以排除母语的影响,只考虑目的语的迁移。
目的语迁移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目的语规则的过度概括,学习者已经掌握了一些目的语规则,习惯于运用类推的方法把所学的有限的知识运用到新的语言现象上,在类推过程中出现一些偏误。
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习得了双宾语结构的基本格式是“动词+名词1+名词2”,并且了解到了动词多为“给”、“送”、“借”等给予类动词,但是具体的给予类动词有哪些,他们并不清楚,同时汉语中大量的介、动同音同形词,更增加了出现偏误的机会。
3.2教师和教材的影响
随着对外汉语事业的发展,形形的对外汉语教材接连出现,其中不乏优秀教材。不能否认不少教材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教材编写的失误很容易导致学习者的偏误。
笔者发现,关于双宾语句,教材中只是列举性地提到几个动词可以用在双宾语结构中,并没有具体讲明是什么样的动词,这样,学习者很可能会类推产生偏误。
教师的不适当讲解,会对学生的偏误产生一定影响。大多数老师在讲解双宾语结构时,只是告知结构,并且拿一些典型的动词操练,没有告诉学生双宾句使用的具体条件,这样很容易让学生把规则过度概括,产生偏误。
4.结语
留学生到了高级阶段双宾语句的偏误还是不少,甚至有些错误比较严重。本文主要就双宾语的偏误类型进行了总结,并且对偏误的原因做了一些简单的猜测,希望能够对汉语教学有所帮助。
[1]陈颖.双宾语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青年科学,2009(6).
[2]沈阳.词义吸收、词性合并和汉语双宾结构的句法构造.世界汉语教学,2009(2).
关于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作文篇【1】为了保障我们的交通安全,以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星期五早上,罗阳镇的交警大队来到我们学校,给我们全体同学上了一节交通安全知识的课。
一来到课室,我们就搬凳子到操场上。当我们全校同学都安静下来后,张校长及罗阳镇交警大队的3位警察叔叔上台发言。
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交通安全的事例:有个孩子读书成绩非常好,在最近的奥数竞赛中脱颖而出,进入了决赛,可就在比赛的前几天,因搭摩托车而被撞死。这件事告诉了我们,不能粗心大意,因为危险随时会来临。
我不禁想起,每天上学或放学时,同学们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如:骑单车时,在公路上拉手或攀肩,在路上嬉戏打闹、突然横穿公路等。我希望同学们能够珍惜生命,注意自己的安全,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这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让我明白了:生命是脆弱的,如果发生什么意外,会留下永远的伤痕。健康的身体一旦失去,将永远无法挽回。我们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在生活中注意安全,使自己平安健康地成长。
关于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作文篇【2】今天,我们五年级的同学上了一堂有关交通安全的知识讲座课。主讲是学校特邀嘉宾校外辅导员陈辉叔叔。
还有一点,未成年儿童一定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因为如果一个急刹车,一个婴儿受到的冲击力相当于3个成人的力量,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非常危险的。有人认为,儿童只要坐在后排的座位,绑上安全带就不会发生危险了吧。其实是不对的。如果低于1米4以下的儿童,一定要使用增高垫,椅。安全带一定要从肩部的中间穿过,腰带应该跨过大腿根部而不是小孩的腹部,这样可以避免勒伤儿童的腹部。要是不使用的话,一个急刹车,导致轻则严重咳嗽,或者晕迷;重则伤害到心脏,甚至死亡。要是安全带系在脖子旁过于靠内,那可要小心了。一个急刹车,安全带可能勒到颈部,甚至可以割断颈动脉,造成致命的危险……
陈辉叔叔的话使我受益匪浅。一些看似平常我们容易忽视的东西,竟是这样潜伏着危险。我明白了,以后生活中一定要仔细观察,小心防范,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永不忘。
关于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作文篇【3】今天,我们五年级全体师生在二楼多功能厅召开集会。校外辅导员陈辉老师给我们主讲关于汽车安全的知识讲座。
系着鲜艳红领巾的陈晖老师精神抖擞,首先作了自我介绍,然后为我们讲述了一些关于交通事故和乘车安全的注意事项。我听后不禁怔住了:“每年发生交通事故的小孩都比大人和老人多一倍!中国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是英国的2.5倍,是美国的2.6倍!”
随着讲座的进行,还有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每当视频播完一个情景故事时,大家就会跟着视频上的字幕齐声喊道:“安全出行,大众知道!”有趣的童谣引人入胜。生命是最宝贵的。看来,交通安全意识已经根植于我们稚嫩的心中。
关键词:小学;德育;学生;写作意识;渗透
对于小学德育课程的教学过程而言,教师可以适当的拓宽课程教学的范畴与维度,并且可以让德育课的教学灵活的和其他学科实现相互结合,这将会发挥非常有效的相辅相成的作用。德育课的教学中可以很好的对于学生的写作意识展开培养,能够为学生写作能力的提升提供许多有效素材。教师要灵活的展开实际教学过程,让德育课教学与写作同行。这不仅会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丰富学生的语言积累,这对于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也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1、创设贴近生活的教学情境
想要更好的实现德育课教学和写作同行,这首先需要教师给学生们设置好的教学情境。小学德育课中的很多教学内容都是对于学生在生活中的行为规范的教学,能够教给学生们很多重要的生活常识,让学生们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生活。教师在教学这些内容时可以创设一些生活化的教学场景,透过对于相应的生活情境的模拟,让学生更真实的感受这些内容,感受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不仅会加深学生对于很多规则的理解与认知,这也是帮助学生们积攒生活经验的一个教学过程。而这些生活经历又会成为学生在写作中很好的素材。这样,德育课的教学便很好的实现了和写作教学的融合,两者间能够发挥非常好的相互促进的积极效用。
2、丰富学生在课堂上的情感体验
德育课程中同样有很多激发学生情感的教学内容,对于这些内容的学习中教师要丰富学生在课堂上的情感体验,要让学生在积极情感的伴随下来加深对于所学内容的理解与认知,这样才能够收获更好的教学效果。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同样是作文教学的一个要求,这也是帮助学生更好的体会很多情感因素,进而引导学生慢慢在自己的习作中有更多真挚情感表达的有效教学过程。德育课堂上教师要注重对于学生情感的有效激发,要让学生能够充分融入到教学氛围中。这不仅会加深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感受,这也是更好的实现德育与作文教学同行,透过德育课的教学引导来发展与锻炼学生写作能力的教学过程所在。
教师可以透过一些趣味化的教学游戏来丰富学生在课堂上的情感体验。如教学《日益富强的祖国》时我采用击鼓传花的游戏活动的方式,先让学生说说祖国的风光,再让学生亲自到祖国风景中去,观察美丽的祖国,亲近各种建筑,感受名山大川的美,激发学生内心对于祖国的热爱之情。随后教师可以因势利导,组织学生开展小小旅行团的课堂游戏。让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自行设计一条旅游路线,并且自己收集有关风光、人文等资料。最后每个小组推举出一名“导游”,通过“导游”来进行介绍。这个过程不仅能够极大的激发学生的教学参与,并且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这些感受与体会也会成为学生写作时的很好的素材,这同样是德育和写作教学相结合的一个很好的范例。
3、丰富课堂教学的形式与内容
德育课的教学中丰富课程教学的内容与形式也非常重要,这样才能够激发学生的教学参与热情,并且充分让学生感受到德育课程的学习乐趣。教师可以设计一些相应的活动或者是交流探讨的学习任务来引发学生的参与。这不仅能够让学生对于很多问题展开积极探究,这也是对于学生口头表达能力与语言应用能力的一种锻炼,这对于提升学生的写作素养将会很有帮助。
4、结语
在小学德育课程的教学中,教师可以透过灵活的教学设计让德育与写作教学同行。教师可以创设贴近生活的教学情境,丰富学生对于生活的理解与体会。教师也可以丰富学生在课堂上的情感体验,并且透过多样化的教学形式来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这些过程不仅会为德育课的教学带来促进,这对于发展学生自身的语言能力,让学生在自己的作文中有更多流畅的表达将会起到很好的促进效用。
参考文献
[1]扈秀华.小学语文教学中德育渗透方法初探[J].出国与就业(就业版),2011(16)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证程序,保证公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
第三条公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公证机构应当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受理公证申请,办理公证业务,以本公证机构的名义出具公证书。
第五条公证员受公证机构指派,依照《公证法》和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公证业务,并在出具的公证书上署名。
依照《公证法》和本规则的规定,在办理公证过程中须公证员亲自办理的事务,不得指派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办理。
第六条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办理公证,不得有《公证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第七条公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证业务管理制度和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对公证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第八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公证法》和本规则规定,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和遵守程序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公证协会依据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和遵守程序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公证当事人
第九条公证当事人是指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
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
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代表。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第三章公证执业区域
第十三条公证执业区域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以及当地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划定的公证机构受理公证业务的地域范围。
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该公证机构设立或者变更审批时予以核定。
公证机构应当在核定的执业区域内受理公证业务。
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第十五条二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
第十六条当事人向二个以上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办理。
第四章申请与受理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第二十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第二十二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
第二十三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该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
第五章审查
第二十四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人数、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四)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五)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
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疑义的,认为当事人的情况说明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或者补充证明材料。
当事人拒绝说明有关情况或者补充证明材料的,依照本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二十七条公证机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
(一)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核实;
(二)通过询问证人核实;
(四)通过现场勘验核实;
(五)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
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进行核实,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办证规则的规定。
公证机构派员外出核实的,应当由二人进行,但核实、收集书证的除外。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外出核实的,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
第二十九条采用询问方式向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证人了解、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的,应当告知被询问人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及其法律责任。询问的内容应当制作笔录。
询问笔录应当载明:询问日期、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询问事由,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内容、询问谈话内容等。
询问笔录应当交由被询问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捺指印。笔录中修改处应当由被询问人盖章或者捺指印认可。
第三十条在向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核实或者收集有关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时,需要摘抄、复印(复制)有关资料、证明原件、档案材料或者对实物证据照相并作文字描述记载的,摘抄、复印(复制)的材料或者物证照片及文字描述记载应当与原件或者物证相符,并由资料、原件、物证所有人或者档案保管人对摘抄、复印(复制)的材料或者物证照片及文字描述记载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十一条采用现场勘验方式核实公证事项及其有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制作勘验笔录,由核实人员及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根据需要,可以采用绘图、照相、录像或者录音等方式对勘验情况或者实物证据予以记载。
委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所需的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第三十三条公证机构委托异地公证机构核实公证事项及其有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出具委托核实函,对需要核实的事项及内容提出明确的要求。受委托的公证机构收到委托函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核实。因故不能完成或者无法核实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核实的公证机构。
第三十四条公证机构在审查中,认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备、表达不准确的,应当指导当事人补正或者修改。当事人拒绝补正、修改的,应当在工作记录中注明。
应当事人的请求,公证机构可以代为起草、修改申请公证的文书。
第六章出具公证书
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第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具有从事该行为的资格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该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办证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者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该事实或者文书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二)事实或者文书真实无误;
(三)事实或者文书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
不同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者文书公证的办证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的公证,其签名、印鉴、日期应当准确、属实;文书的副本、影印本等文本的公证,其文本内容应当与原本相符。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第四十条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条件的公证事项,由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连同被证明的文书、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核实情况的材料、公证审查意见,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但按规定不需要审批的公证事项除外。
公证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被指定负责审批的公证员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第四十一条审批公证事项及拟出具的公证书,应当审核以下内容:
(一)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其文书是否真实、合法;
(二)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三)办证程序是否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的规定;
审批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应当在审批前提交公证机构集体讨论。讨论的情况和形成的意见,应当记录归档。
第四十二条公证书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公证书编号;
(二)当事人及其人的基本情况;
(三)公证证词;
(四)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签名章)、公证机构印章;
(五)出具日期。
公证证词证明的文书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有关办证规则对公证书的格式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制作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同时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发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的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
发往国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根据需要和当事人的要求,公证书可以附外文译文。
第四十四条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需要审批的公证事项,审批人的批准日期为公证书的出具日期;不需要审批的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的签发日期为公证书的出具日期;现场监督类公证需要现场宣读公证证词的,宣读日期为公证书的出具日期。
第四十五条公证机构制作的公证书正本,由当事人各方各收执一份,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制作若干份副本。公证机构留存公证书原本(审批稿、签发稿)和一份正本归档。
第四十六条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第四十七条公证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公证机构可以代为办理公证书认证,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第七章不予办理公证和终止公证
第四十八条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第四十九条不予办理公证的,由承办公证员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机构负责人审批。不予办理公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其人。
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
第五十条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公证:
(一)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
(二)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
(三)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或者继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
(四)当事人阻挠、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终止公证的,由承办公证员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机构负责人审批。终止公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其人。
终止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收取的公证费。
第八章特别规定
第五十二条公证机构办理招标投标、拍卖、开奖等现场监督类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事前审查、现场监督,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现场宣读公证证词,并在宣读后七日内将公证书发送当事人。该公证书自宣读公证证词之日起生效。
办理现场监督类公证,承办公证员发现当事人有弄虚作假、、违反活动规则、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行为的,应当即时要求当事人改正;当事人拒不改正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第五十三条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
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十四条公证机构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承办公证员发现当事人是采用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取得证据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第五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
执行证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在申请执行标的中予以扣除。因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发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利息等,可以应债权人的要求列入申请执行标的。
第五十六条经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当事人达成新的协议并申请公证的,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公证;调解不成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就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九章公证登记和立卷归档
第五十七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登记簿,建立分类登记制度。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事项类别、当事人姓名(名称)、人(代表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签发人)、结案方式、办结日期、公证书编号等。
公证登记簿按年度建档,应当永久保存。
第五十九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承办公证员即应当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开始收集有关的证明材料,整理询问笔录和核实情况的有关材料等。
对不能附卷的证明原件或者实物证据,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原件复印件(复制件)、物证照片及文字描述记载留存附卷。
第六十条公证案卷应当根据公证事项的类别、内容,划分为普通卷、密卷,分类归档保存。
公证案卷应当根据公证事项的类别、用途及其证据价值确定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短期、长期、永久三种。
涉及国家秘密、遗嘱的公证事项,列为密卷。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公证案卷转为普通卷保存。
公证机构内部对公证事项的讨论意见和有关请示、批复等材料,应当装订成副卷,与正卷一起保存。
第十章公证争议处理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六十二条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
第六十三条公证机构进行复查,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二)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三)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四)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行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五)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无法补办或者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应当撤销公证书。
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机构撤销公证书的,应当报地方公证协会备案。
第六十四条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复查,作出复查处理决定,发给申请人。需要对公证书作撤销或者更正、补正处理的,应当在作出复查处理决定后十日内完成。复查处理决定及处理后的公证书,应当存入原公证案卷。
第六十五条公证机构发现出具的公证书的内容及办理程序有本规则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按照本规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十六条公证书被撤销的,所收的公证费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因公证机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应当全部退还当事人;
(二)因当事人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不予退还;
(三)因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酌情退还。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
投诉的处理办法,由中国公证协会制定。
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十九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过错责任和赔偿数额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申请地方公证协会调解。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条有关办证规则对不同的公证事项的办证程序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公证机构根据《公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受理的提存、登记、保管等事务,依照有关专门规定办理;没有专门规定的,参照本规则办理。
第七十二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在办理公证过程中,有违反《公证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以及本规则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据《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有违反公证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公证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随着电子商务和信息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AIS与企业的其他业务信息系统的融合越来越紧密。AIS的控制问题不再是一个局限于会计部门的孤立的问题,而成为一个涉及到企业各项活动的系统性问题。AIS控制问题也不再是信息系统自身的问题,而应该从AIS体系结构出发,从根本上改变AIS控制的方法与范围。AIS体系结构是指采集、存储、处理、传输数据的步骤、方法或数据处理程序的结构。现有学术研究成果大多是在坚持传统AIS体系结构及其内部控制制度与控制观点的基础上,从信息技术的角度探讨如何加强AIS的控制。这种控制与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的发展极不相适应,并且大大限制了企业的运行效率。笔者从事件驱动体系结构的角度,分析AIS控制。
一、传统会计信息系统控制的局限性
(一)传统会计信息系统数据处理流程
传统AIS是建立在传统会计体系结构基础之上的。传统会计体系结构是指现代信息技术出现之前,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数据时所采用的一系列步骤和方法,即会计循环和会计恒等式。基于这种体系结构的AIS采集和存储的数据是有关业务事件数据的一个子集,即只采集和存储那些改变企业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构成的会计数据。图1反映了基于传统体系结构的AIS采集、存储和处理业务数据的流程。
(二)传统会计信息系统控制的局限性
如图1所示,传统AIS处理流程原封不动地保存了原始的会计循环,只是使用信息技术去自动化老式的会计工作流程。传统AIS控制也正是基于图1所表示的传统体系结构而形成的。
1.从原始数据录入到财务报表输出,整个过程频繁使用了大量的事务文件和工作文件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最终财务报表的可依赖性取决于原始数据的可靠性。虽然使用了大量的中间文件,但这些文件内容大多来自于同一数据源。例如,应收账款总账及其所属明细账数据都来自同一销售发票。由于存在“垃圾进,垃圾出”现象,当业务过程发生了错误时,不管记录、维护及报告过程使用的技术如何,都将造成报告错误。
2.分离职责和责任局限于使一个人的工作核查另外一个人的工作,着重于事后监督,而忽视了事前预防。
3.没有考虑到信息技术能够减少业务活动中的人为错误,能够对业务与控制规则的符合程度进行监控,而对会计数据进行重复记录,对重复数据做大量调整、核对。这样,既和现代企业对AIS的要求不相适应,又影响系统的运行效率。
4.AIS专门从事收集和处理其他部门所创造的数据信息的工作,独立于业务活动,是反映性的和纠正性的,无法检查、控制、杜绝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错误。
5.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在指导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现、维护和评估时,根据会计管理工作的需要而设定,局限于会计工作的范围。控制程序是局部性的、阶段性的,没有考虑与可能跨越几个职能部门的业务过程有关的种种风险,无法对财务活动以外的其它活动的风险进行控制,而其他活动的风险往往间接或直接地导致了财务风险的产生。
二、事件驱动型会计信息系统数据处理流程
(一)业务过程与事件
业务过程是完成企业战略目标的一系列活动。事件是表示业务过程中的单一活动。一个企业的业务活动可分为业务事件、信息事件、决策与管理事件。业务事件是在业务过程中执行的与向顾客提供商品和服务有关的业务活动;信息事件是指对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存储、维护、传输、报告等的处理活动;决策与管理事件是管理者或其他人在计划、控制和评价业务过程时的决策活动,包括管理资源(人力、物力及资金)和制定战略规划等。
(二)事件驱动型会计信息系统数据处理流程
三、事件驱动型会计信息系统的风险
EDAIS的风险除了财务风险外,还有常常直接或间接地给企业带来财务损失的其他业务的风险,这些风险可概括为:业务事件风险、信息事件风险及决策与管理事件风险。每一个风险都会波及到财务部门,带来财务风险。风险的控制必须贯穿于各种事件之中,而传统体系结构忽视了许多与财务资源有关的非财务风险。
(一)业务事件风险
(二)信息事件风险
(三)决策与管理事件风险
决策与管理事件风险包括:未能对未来事件做出正确的预测,致使计划制定错误或不完善;由于规章制度不完善,指挥、协调、控制失效,计划或决策方案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由于对管理对象的状态信息及管理决策目标信息掌握不全,未能对经营成果做出正确的评价。
四、事件驱动型会计信息系统控制
EDAIS控制是根据事件驱动体系结构的特点而提出的,它把风险的控制贯穿于企业业务过程的各个事件中,实现了业务活动、信息处理、IT与风险控制的集成。
(一)控制业务活动
(二)把控制嵌入事件中,实现实时控制
(三)审计监督
传统AIS是从手工AIS中发展而来的,仅仅收集业务事件的财务数据,还有一些重要的非财务数据被分割后,保存在各业务部门的子系统中。这样,作为审计线索的业务事件数据通常被分割存放在组织的各个不同的职能领域。审计与会计人员进行审计监督时,要到各业务子系统查找信息,然后在数量巨大的电子凭证和电子文件之间进行拼凑。这种事后的审计与监督工作,难度大,可信度低;在EDAIS中,每一个业务事件的有关资源、事件、参与者和地点的数据元素都通过记录过程收集在数据仓库里。采用并行审计技术在AIS中嵌入审计模块,从数据仓库中获取业务事件的全息数据,既可测试系统数据和业务规则的符合性,又可为审计与会计人员提供追踪与监督业务过程的全面、详细的电子审计线索,而且,还可允许使用各种详细的联机数据来进行审计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