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2012年,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3年,公司预计与冀中能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合计1,70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冀中能源集团的总资产14,989,059万元、净资产4,128,541.91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22,284,312万元、净利润253,491.64万元。
冀中能源集团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峰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并持有公司459,340,732股股份、占总股份的19.86%,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和(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峰峰集团下属企业
2013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峰峰集团下属企业有邯郸市峰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孙庄采矿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百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智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峰峰投资有限公司、邯郸市兴泰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化学工业研究院、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邯郸市大力矿业有限公司、邯郸市方兴斯格种猪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冀南矿业安全检测检验有限公司、邯郸市牛儿庄采矿有限公司、邯郸通顺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油房渠矿业有限公司、邯郸市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峰峰能源有限公司、石家庄内陆港有限公司、邯郸市峰滨经贸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磁州煤业有限公司、河北天择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郸市翔龙地质勘探有限公司、峰峰矿区环生制砖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瑞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河北六0七化工有限公司、河北纵横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市羊渠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预计与峰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751,860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峰峰集团的总资产3,024,319.74万元、净资产1,091,116.81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8,254,713.72万元、净利润97,713.57万元。
峰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华药集团下属企业
2013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华药集团下属企业有华北制药集团华栾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宏信国际商务开发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大药房有限公司、深圳华药南方制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维灵保健品有限公司、河北华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健康驿站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嘉华化工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华苏化工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华泰药业有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预计与华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5,444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华药集团的总资产1,579,340.06万元、净资产491,850.84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602,785.32万元、净利润5,466.22万元。
华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邯矿集团系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邯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3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邯矿集团下属企业有邯郸矿业集团聚能物资有限公司、邯郸金华焦化有限公司、邯郸矿业集团云宁矸石热电有限公司、邯郸矿业集团邯凤水泥有限公司、邯郸精益矿业安全检测检验有限公司、邯郸矿业集团北掌矿业有限公司、信达(邯郸)煤气发电有限公司、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邯郸矿业集团亨健矿业有限公司、邯郸矿业集团聚隆矿业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预计与邯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212,869.72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邯矿集团的总资产1,224,651.65万元、净资产461,448.01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2,446,795.88万元、净利润25,130.78万元。
邯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张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3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张矿集团下属企业有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涿鹿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蔚西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康保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矿业有限公司、张家口第一煤矿机械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公司、内蒙古准格尔旗特弘煤炭有限公司、张家口宣东瓦斯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特弘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预计与张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108,628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张矿集团的总资产806,628.75万元、净资产187,804.69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816,236.81万元、净利润22,055.91万元。
张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邢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邢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3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邢矿集团下属企业有邢台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金牛电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邢矿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西老母坡煤业有限公司、河北金兴制药厂、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金牛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金牛煤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五原金牛煤化有限公司、冀中能源新疆有限公司、河北煤炭科学研究院。2012年,公司预计与邢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62,794.99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邢矿集团总资产601,438.71万元、净资产276,143.76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1,377.11万元、净利润-808.94万元。
邢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井矿集团系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井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3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井矿集团下属企业有石家庄新晶热电有限公司、河北康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康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联达水泥有限公司、石家庄金石地质勘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元氏矿业有限公司、左权县天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左权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临城矿业有限公司、河北新晶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新晶橡胶有限公司、石家庄瑞丰煤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凤山化工有限公司、石家庄瑞丰煤业工业气体厂、山西金能建滔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左权天一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预计与井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12,350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井矿集团的总资产610,640.78万元、净资产256,637.61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7,021.28万元、净利润-11,200.29万元。
井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八)冀中能源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13303;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槐岭路19号;法定代表人:史忠引;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8,033.964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矿山、冶金、建筑、地质勘探设备,配套电器及部件的研发;通用机械、洗煤设备、制冷设备、金属材料、橡塑制品、支护材料、焊接材料、工业泵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各类专用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电料、金属管道、计量器件、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上述机械设备及配件、橡塑制品的生产、维修及售后服务;成立日期:2007年5月8日。
装备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装备公司下属企业
2013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装备公司下属企业有邯郸矿业集团通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石家庄工业泵厂有限公司、石家庄工业泵配件有限公司、石家庄瑞丰煤业有限公司机电总厂、河北石工泵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预计与装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129,966.92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冀中装备公司的总资产233,918.96万元、净资产82,293.94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7,709.45万元、净利润1,875.04万元。
冀中装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九)冀中能源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国际物流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012年公司与国际物流发生了关联交易。2013年,公司预计与国际物流发生关联交易1,000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国际物流的总资产529,150.33万元、净资产49,548.92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42,878.57万元、净利润10,250.79万元。
国际物流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中煤河北煤炭建设第四工程处
煤炭四处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代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012年,公司与煤炭四处发生了关联交易。2013年,公司预计与煤炭四处发生关联交易8350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煤炭四处的总资产39,959.27万元、净资产8,053.50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650.57万元、净利润-387.20万元。
煤炭四处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一)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
金牛贸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012年,公司与金牛贸易发生了关联交易。2013年,公司预计与金牛贸易发生关联交易6,813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金牛贸易的总资产276,494.59万元、净资产24,203.59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58,004.38万元、净利润979.38万元。
金牛贸易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二)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013年,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7,870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609,706.82万元、净资产118,248.66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57.86万元、净利润10,276.59万元。
财务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三)山西段王统配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山西段王统配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段王统配”),注册地址:太原市五龙口街678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聂强;经营范围:煤炭运销,矿用材料、设备、配件以及办公用品、化工用品的批发零售。
段王统配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寿阳县段王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聂强为段王统配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012年,公司与段王统配发生了关联交易。2013年,公司预计与段王统配发生关联交易70,000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段王统配总资产14,220万元、净资产3455.11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76,494.88万元、净利润2,264.40万元。
段王统配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有关采购原材料、购买设备、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有关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允的原则友好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交易标的及总量确定方式
经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每年拟发生的交易类别、品种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项目及数额为依据,并以交付时实际供应量为准。
2、交易的定价原则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顺序确定交易价格标准,以保证该等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2)无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的,应当详细描述市场价格的实际状况及确定适用标准的合理依据。
(3)既无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又无市场价格的,应当严格把握“由交易各方按有关关联交易的成本加计合理的利润率(不超过10%)”的方法确定。
(4)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上个会计年度交易价格标准为基准,由各方协商确定。但是,交易价格以后每年的增长率不应超过同期物价指数的增长率。
3、交易的结算办法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着保证公司财务独立性的原则,分别确定本协议各项交易的财务结算办法。
(1)有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财务结算办法的,按规定执行。
(2)无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财务结算办法的,按市场惯例执行。
协议中约定的交易按月结算的,在每月10日前结清上月的交易款项;按年结算的,在次年2月1日前结清上一年的交易款项。
4、特别约定
协议对各关联方单位的附属企业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12年4月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和邢矿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依据公允原则约定定价依据及结算方式,并分别明确综合服务项目如下:
与各方签订的协议明确综合服务项目包括:铁路专用线的使用、煤矿医疗急救系统服务、办公楼租赁、仓库租赁、提供生活福利设施、供水、供电及供热服务。
(三)《国有土地租赁协议》
2009年,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公司租赁峰峰集团21宗土地,总面积为2,174,958.264平方米;租赁邯矿集团21宗土地,总面积为1,819,315.91平方米;租赁张矿集团3宗土地,总面积为192,961.3平方米。上述土地的租赁单价为12.5元/平方米,租赁期限50年,每年1月31日前支付当年年度租金。
2011年,公司与邢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租赁邢矿集团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73.92万平方米,参照邢台市土地租赁价格,协商确定租赁单价为12.5元/平方米?年,租赁期限20年。2012年4月,公司与邢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公司需要,将土地租赁面积调整为267.57万平方米,租赁单价及租赁期限不变。
(四)《房屋租赁协议》
2011年,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和邢矿集团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公司闲置的办公楼;租赁面积分别为1.38万平方米和0.18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公司参考邢台市写字楼市场价格确定租金为30元/平方米·月,租金按月支付。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将公司生产的煤炭、电力、蒸汽、材料销售给关联方,将房屋资产租赁给关联方,同时从关联方购入材料、设备,接受劳务,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从关联方租赁土地以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及时采购到所需的材料、设备,同时保证公司设备修理、运输服务及时有效,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二)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从2013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217,779.43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37股票简称:冀中能源公告编号:2013临-01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的会计原则,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一、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结合目前行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应收款项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变更前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2013年度利润总额约2.1亿元。未超过公司201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未超过201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50%,也不会致使公司2013年定期报告盈亏性质产生变化。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股票代码:000937股票简称:冀中能源公告编号:2012临-01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2年5月17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6、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7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以上第6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2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54000
2013年5月13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立军洪波
传真:0319-206866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