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借书、续借、预约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没有过期图书、没有欠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过期图书及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8.以上规章请遵守。
十五、赠书接受管理规则
贵州大学图书馆欢迎国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向图书馆捐赠图书。为了更好地做好接收捐赠图书的工作,特制定贵州大学图书馆赠书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赠书接收办法:
一.捐赠图书入藏条件
1.图书内容与出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的规定;
2.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的正规出版社、具有国际标准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3.内容符合本校学科、专业设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具有学术参考价值;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以1-3册为宜。
二.不予接收入藏赠书
1.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备案的正规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出版物;
2.盗版、盗号、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反科学,存在政治问题的;
3.破损不能使用,笔记眉批划线严重或残缺不全的;
4.内容已失时效性,不具学术或参考价值的;
5.本馆已有馆藏,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
6.不完整的图书,多卷书中不成套的书刊;
8.个人赠书;
9.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第二条赠书管理办法:
捐赠图书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图书馆根据本馆的藏书发展政策和有关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
一.捐赠图书的处理
1.在图书馆接收后,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
2.图书馆不承担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对不予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可视文献价值采取转赠、图书漂流或直接淘汰等处理方式。
二.捐赠图书的管理
2.对著名学者、知名人士所捐赠有价值、数量多的文献可设专柜、专架向读者开放;
三.受赠回执
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我馆将向捐赠者出具《贵州大学图书馆收藏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
四.境外赠书
对所有境外(包括港、澳、台)赠书一律实行严格控制,不予接收。
第三条赠书利用办法:
1.图书馆对入藏的捐赠图书,按照普通图书标准进行分类、编目、加工、典
藏,分别进入相应书库,读者可进行阅览及外借。
2.对入藏的捐赠图书按照普通图书借阅规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赠书接收方式:
2.邮寄方式:捐赠者通过邮寄方式捐赠,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图书馆采编部;邮政编码:5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