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子阅览室、演示室读者服务;
(四)电子资源使用服务。
二、服务对象
图书馆服务对象包括全校(院)教职工及在校培训学员。
三、基本要求
(一)读者应自觉维护馆内卫生和安静,不喧哗,不吵闹。
(二)馆内禁止吸烟,严禁火种,不得将食品及其他有腐蚀性的物品带入馆内。
(三)读者应自觉爱护馆内一切公物设施,禁止污损、盗窃图书文献资料。
(四)读者应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自觉维护良好秩序与氛围。
四、读者证管理
五、图书借阅规范
(一)本校图书实行全开架管理模式,读者自行入库选取所需图书,凭读者证办理借阅手续。
(三)每册图书借阅期限为1个月,到期可到图书馆办理续借,续借期限为1个月。读者对所借图书应按期按原质归还,逾期不归还者图书馆将进行书面催还。
(五)读者借阅图书前需认真检查书籍是否有缺损、涂污等现象,如有发现应向工作人员及时说明并作相应处理方可外借,归还时如出现图书缺损、涂污或遗失等问题,应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或照价赔偿。
(六)校(院)图书文献原则上不向校外人员借出,确因与校(院)有关联业务需要借阅的,经图书馆(科研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可由校内工作人员代借,代借人须按要求办理借阅手续、承担借阅责任。
六、报刊阅览室使用规范
(一)报刊阅览室实行开架管理,提供现刊及过刊馆内阅览服务,所陈列报刊原则上一律不能外借。读者不得将刊物带出室外,阅览完毕需将报刊放回原处。
(二)读者携带非本室的报刊资料进入阅览室,应放在工作人员指定的地点。
(三)工作人员需及时将新到的报刊资料按序依次上架,每半年对过刊进行装订成册,分编入库。
七、电子阅览室、演示室使用规范
(一)读者入室上机须在工作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向工作人员领取机位号,按指定机位上机。
(三)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网络数据库查询服务,本室工作人员对网上信息资源的准确性、完备性、时效性不负任何责任,对网上有限制的资源,本室工作人员不负责调阅。
(四)读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利益的活动。
(六)读者检索结束后,请恢复座椅、键盘及鼠标位置,到工作人员处办理注销手续。经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后方可关机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