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甲日主生于四季,单遇一位已土,在月时上合遇壬、癸、甲、乙、戊,而有一辰字,乃为化得真。
又如丙辛生于冬月,戊癸生于夏月,乙庚生于秋月,丁壬生于春月,独自相合,又得龙以运之,此为真化矣。既化矣,又论化神。如甲己化土,土阴寒,要火气昌旺;
土太旺,又要取水为财,木为官,金为食神,随其所向,论其喜忌,再见甲乙,亦不作争合妒合论。
盖真化矣,如烈女不更二夫,岁运遇之皆闲神也。
德清解读:
化象,其实就是化气格。
化气五行,《五行精纪》讨论最多,《三命通会》亦有沿袭,后面论命诸家基本皆有发明,《滴天髓》即是其中一种。
为什么都说“逢龙则化”,见辰才真,其实与五虎遁有关。
甲己土,辰上为化神戊土;
乙庚金,辰上为化神庚金;
丙辛水,辰上为化神壬水;
丁壬木,辰上为化神甲木;
戊癸火,辰上为化神丙火。
故便称逢“龙”则变化。
化得真,是相对于化得假而言。
为什么要有化气先论化气?
因为合化成功,就需要用化气五行论命。
但是合化条件比较多且严格,故有几般论,分真化,假化,或只论合,不论化,或合亦没有。
我们先梳理一下原注的举例与观点。
(1)甲日主生于四季
四季就是辰戌丑未月,遇己土,甲己合化土,生月得令。
土为命主,壬癸为财,甲乙为官,辰为变化。
(2)化气五行得令
丙辛化气水,生于亥子月;
戊癸化气火,生于巳午月;
乙庚化气金,生于申酉月;
丁壬化气木,生于寅卯月;
与前面的甲己土,生于辰戌丑未月一样。
以上都属于化气五行得令,故可以论真化。
合化成功后,就以化气五行论命。
比如甲己化气为土,命局过于寒,就需要用火,身旺就胜财官,身弱须帮扶。
需要注意合化成功后,只以化气五行论命,不用原来的正五行。
二:任铁樵注解
原文(1):
合化之原,昔黄帝礼天于圜邱,天降十干,爱命大挠作十二支以配之。
故日干曰天干,其所由,合即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义。
依数推之,则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也。
如“洛书”以五居中:
一得五为六,故甲与己合;
二得五为七,故乙与庚合;
三得五为八,故丙与辛合;
四得五为九,故丁与壬合;
五得五为十,故戊与癸合。
合则化,化亦必得五土而后成,五土者辰也。
辰土居春,时在三阳,生物之体,气辟而动,动则变,变则化矣。
且十干之合,而至五辰之位,则化气之元神发露。
故甲己起甲子,至五位逢戊辰而化土;
乙庚到丙子,至五位逢庚辰而化金;
丙辛起戊子,至五位逢壬辰而化水;
丁壬起庚子,至五位逢甲辰而化木;
戊癸起壬子,至五位逢丙辰而化火。
此相合相化之真源,近世得传者少,只知逢龙而化,不知逢五而化,辰龙之说,供引之意,如果辰为真龙。
则辰年生人为龙,可行雨,而寅年生人为虎,必伤人矣。
以上是对“逢龙则化”的具体义理发明。
讲明合化需要辰土,逢五则化之义。
见辰,本身其实上方就有化神的五行。
如不见辰,见化神五行,其理亦同。
原文(2):
至于化象作用,亦有喜忌配合之理,所以“化神还有几般话”也。
非化斯神,喜见斯神,执一而论也。
是化象亦要究其衰旺,审其虚实,察其喜忌,则吉凶有验,否泰了然矣。
化象,也就是化神。
合化五行,亦分旺衰,虚实,喜忌,吉凶祸福不同,并不是化气五行就为吉。
只有合化成功,全无破象,才是好命。
如果化而不化,化而无气,化而受伤之类,情况又不同,故故仔细审查矣。
原文(3):有余用忌
如化神旺而有余,宜泄化神之神为用;
化神衰而不足,宜生助化神之神为用。
如甲己化土,生于未戌月,土燥而旺,干透丙丁,支藏巳午,谓之有余,再行火土之运,必太过而不吉也。
须从其意向,柱中有水,要行金运;
柱中有金,要行水运;
无金无水,土势太旺,秘要金泄之;
火土过燥,要带水之金运以润之。
以上是用合化五行的情况下,定用忌神。
这里是讲化神的旺与衰。
身旺衰喜忌基本相同,只是用化气五行,不用正五行。
甲己合化土,生于未戌月,就是得令。
而未月火旺,戌月火库,故言身旺偏枯。
如果又见丙丁巳午火之炎神,虽然为火土成象,就如同正五行的印比重重,不再喜印比,而喜财官,以上是称为有余,与身过旺的用法大体相当,不再喜火土运。
后面是与大运喜忌联系起来,不延伸。
原文(4):不足用忌
生于丑辰月,土湿为弱,火虽有虚,水木无而实,或干支杂其金水,谓之不足,亦须从其意向。
柱中有金,要行火运;
柱中有水,要行土运;
金水并见,过于虚湿,要带火之土运以实之,助起化神为吉也。
这里是讲不足的情况。
同样是甲己土,生于丑辰月也得令,但其中水旺则土虚弱,和身弱的用法类似。
大要便是喜火土帮神为吉。
原文(5):
至于争合妒合之说,乃谬论也。
既合而化,如贞妇配义夫,从一而终,不生二心,见戊己是彼之同类,遇甲乙是我之本气,有相让之谊。
合而不化,勉强之意,必非佳偶。
见戊己多而起争妒之风,遇甲乙众而更强弱之性。甲己之合如此,余可类推。
这里任铁樵批评争合与妒合,认为是谬论。
所谓争合妒合,就是多合与破合之意。
比如小明与小芳要结婚,他们的前任搞破坏的意思。
这里的知识点分歧在于,争合与妒合的情况,还能不能合化的问题。
因为所谓化气五行,就像夫妻结合后的五行,就像他们的共同结晶一样。
如果其中有人搞破坏,肯定会影响合化的纯粹驳杂之类的,需要考量。
任老这里是针对“合化成功”的前提基础,就不用论争妒。
只有“心存二心”的情况下,就必须考虑。
比如夹拱不定,瞻前顾后,前盼后望。
合化五行,需要双方高度配合与认可才可以完成的工程。
如果一夫有三妻四妾,或一妇也与外人纠缠不断,那么就没办法组建新的家庭,也就是不能按照合化五行论命。
论命,首先需要搞清楚是用化气五行,还是用正气五行,两者的用忌,六亲十神都是不一样的,有化气先论化气,无化气才论正气。
三:案例解读
乙丑甲申甲辰己巳
癸未壬午辛巳庚辰己卯戊寅
年月两干之甲乙,得当令之申金、丑内之辛金制化,不起争妒之风。
时干己土临旺,与日主亲切而合,合神真实,乃谓真化。
但秋金当令,化神泄气不足。
至午运助化神,中乡榜;
辛巳金火土并旺,癸黄甲,宴琼林,入翰苑,仕黄堂,庚辰合乙制化比劫,仕至藩臬。
(1)甲己合土,但申月不算当令,申亦坤土,勉强。
(2)甲与己合,见乙则称为“妒气合”,但乙木有丑中辛与申中庚合制,不阻碍甲己合,故妒气合不成立。
(3)甲辰己巳为转角进化合,火又生土。
以上为甲己合化土,又火生土助之。
不足之处,年月金旺泄土气,命主略显虚脱,故不喜,属于合化中偏虚的一种,故喜印比帮身为吉运,助其成象。
戊辰壬戌甲辰己巳
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
甲木生于季秋,土旺乘权,克去壬水,又无比劫,合神更真,化气有余。
惜运走东北水木之地,功名仕路,不及前造,至丑运丁酉年,暗会金局,泄化神而吐秀,登科;戊戌年发甲,仕至州牧。
(1)甲己合化土,又生于戌月巳时,得令得时,年月之土神亦重。
(2)土旺有余则宜泄气之金运,前面是水财运,后面巳酉丑会金局,故发贵。
原文(3):
己卯丁卯壬午甲辰
丙寅乙丑甲子癸亥壬戌辛酉
壬水生于仲春,化象斯真。
最喜甲木元神透露,化气有余。
余则宜泄,斯化神吐秀,喜其坐下午,午生辰土,秀气流行。
少年科甲,翰苑名高,惜乎中运水旺之地,未能显秩,终于县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