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鲁迅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鲁迅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鲁迅自己的蓝天,鲁迅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鲁迅为了可以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可以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狂人日记》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写于1918年4月。
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这部作品以日记的形式,以第一人称行文,通过作者、叙述者、主人公的视角,在叙述中拉远了距离,又让读者方便带入。
日记开始第一句话就很值得品味,“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这听起来似乎是胡话,细品下来又像是最清新的实话。三十年不见月光,是不是说生下来就是黑暗呢?那见过的月光,或许是还未学习时,字里行间写满的儿时。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或者对统治阶级权力的信仰比起对历史的信仰来是少一些的'。而历史的信仰根植于宗族里的血脉里和周围的无物之阵里。心有不甘地想看清认清,是要付出极大代价的,那代价就是发狂和被发狂,然后被戕害。在狂人第一次认清事实的时候是感到精神分外爽快的,是感到全身通透的。可是随之而来他就感到需要无比的小心,连狗都要小心。然后狂人后面的日记里就细细写下了他小心的点点滴滴,写下了他看见的的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结合序言,我们得知狂人后来痊愈了,他赴某地候补了,这里不得而知,他到底是真的被吃掉了,顺从了,也成了吃人的人,还是他知道要做一个真正的斗士,入世去救那些还没吃人的孩子。
《狂人日记》距今百年了,我也工作几年,年龄也正好三十,的的确确在某些深夜感到像狂人一样看见了月光,看见伤害人的无物之阵还依然存在,更看清这无物之阵是根植于人性的。看见月亮的我如狂人一般痛苦深思,一般心有不甘,特别是即将成为父亲母亲年纪,是选择“赴任”去改变现实拯救下一代,还是选择“赴任”让自己荣华富贵以保护自己的孩子,却有可能吃掉别人或别人的孩子。
我前些天散步的时候还与人说到,我是愿意做一个先行者的,并列举了几样可以由我支配但还不是现在风俗的事情,可是与我同行的人真的就是狂人日记里的医生、兄弟一般,紧张之极。他的紧张让我感到孤独,孤独得从一百年前的书里才找到些安慰和勇气。
还好,看见今天这一百年来的改变,我更有勇气去看清那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世人皆醉我独醒,这一点很难做到。我们如今所处的社会,我们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都没有教会你做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总是会活在他人的眼中,他人认为的世界,就此世俗。
很多时候,其实有很多的不情愿,不喜欢唱歌,但免不了同学的邀请一次次出入ktv;喝不了酒,免不了同学之情一个个醉倒而归;等等之类,生活之中想要的特立独行,太难。
其实,我所想,所要,就是完完全全的遵从自己的内心,孤独也好,落魄也罢,只要心安。
《狂人日记》中以狂人的口吻再现了当时中国人的精神状态。狂人来自一个吃人的家族中,危机四伏,如履薄冰,甚至狂人的哥哥都认为他是有病的。再者,狂人与一二十左右的人交谈,影射当时青年人的思想状态,“从来如此,便对么”,青年人是不思考,或者是懒得去思考的,一切皆是理所应当,社会应该怎么变与其无关。
狂人是“怒”,而不是“疯”。若是遇到同类,痊愈一说有无也不重要了。
我觉得狂人日记这个写法挺好的,通过“狂人”这样一个“迫害狂”的形象,从一个受封建礼教压迫的当事人的视角这样一个“第一人称”,从家庭这样一个“封建团体”的内部来写他看到的东西,让读者更有直观的感觉。
还有就是文中的主角表面上看是一个“疯子”,但他的三观其实是正的,是作者在全文安排得唯一一个“理性人”。既然是一个疯子,那么他就像个未经世事的璞玉一样,身上并不带有社会灌输的礼教知识,只是从一个人类的本能来思考问题。所以他会很合理的觉得“吃人”是有问题的,而那些在封建礼教耳濡目染的“普通人”的头脑却是被异化的,只要不吃到自己,那么吃人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通过这样对比的方式来展现封建礼教的危害,让人有很深的感受。
一个人不愿向世界妥协,世界便会处心积虑地想把他吃掉。
“勿谈国事!”
悲剧把人们所向往的东西毁掉给人看――当人在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上都发现了吃人的影子,越是亲近,越是震撼,于是他在与外界对抗的漫长过程中一步一步地否认自我,最后认定自己是狂人。
他是痊愈了吗或许在那一刻,他才真的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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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下午,在图书馆的一小角中,我翻开此书,古雅的封套,翻新后的纸页,里头竟是记传一个令我毛骨悚然的小说故事,对此,仍记忆犹新。
我特爱历史经传,正史、杂史等等,透过史家笔的记述,带领我穿梭古今,监往知来,如滔滔江水不停奔腾,也因此从中得知一些礼乐制度,理解到传统社会与现今的极大差异,有些让我惊异,但更多的是不满气愤。转念一想,或许是因为我身处於开放且自由风气的年代,无法体会到那时的保守守旧的潮流,想打破又会被冠上?叛贼?的名号,於是,甘於沉默。
到了民国初年,自认为是世界的中国不得不迈向真实的世界,国内改革风气盛行,人民撕掉封口的胶带勇於发声,不再显得死气沉沉。而鲁迅这本新时代社会的产物,向在走入新未来的中国狠狠刺穿道德迂腐思想的心脏,这也是中国第一篇白话小说,引起广泛热烈的讨论,如火如荼地流传至今,其中的讽刺和艺术技巧,是本书的精神所在。
文字浅显易懂,语句不时流露出主角的疯狂,但内容却存有更深的含意。在旁人眼中的狂人,不过只是个可怜的疯子,痴颠呆傻,净说些旁人无法听懂的话;在狂人眼中的人们,更是让他畏惧,张着嘴和满口利牙,把他当成垂涎三尺、香喷喷的人肉大餐。本书不断循环着一个主题,表面上的吃人,台面下却波涛汹涌,暗示传统礼教的陋习腐蚀人们的内心。
救救孩子!?书末作者藉狂人之口仍旧不放弃地把希望寄托未来,至少孩子得以保全,还有机会再为改革社会改革国家出一份心力,不被仁义道德当中错误的礼教观念所侵害,不再重蹈上一辈人?吃人的礼教?。
狂人在那个悲哀与苍凉的时代下是疯狂的,也是在那漩涡之中最清醒的一个狂人。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让人们认识了这广阔无垠的世界。我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它是知识的甘泉,使文采贫乏的人如干燥的海绵一样尽情地吮吸着,从而使人神采飞扬,开阔了眼界。在读书的过程中,仿若身临其境。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主人公生性多疑,敏感,有强烈的妄想症和迫害狂想症的心理活动,任何人的一举一动都认为别人要害他,让人觉得他真是一个狂人。但他的思想十分活跃,想法也很特别。在这些锋芒毕露,勾心斗角的封建制度中,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最后他向人们呼吁救救孩子,想让人觉悟起来,表现出他对封建制度的评判。他饱怀着对社会的希望,希望社会能够觉醒起来。小说中主人公的哥哥讲述了一部“吃人”的历史,同时也揭露了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史,更加体现了封建制度的凶残。封建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人身活在黑暗当中,让人想起那时的社会真是残暴。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能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建设人类美好家园。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呀!它不仅让我丰富了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书是我的好朋友。让我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去创建一个美丽的世界。
你莫笑“狂人”的疯傻怪诞,他在疯狂中却有着时人中难得的清醒。兄弟邻居固然不会吃他,然而封建礼教却能杀人于无形。礼教杀人不是以人的生理功能的衰竭为表现,而是以人性被扼杀,人“或为奴隶,或为奴隶而不得”,人不成其为人为标志。而封建礼教的思想基础,就是北大清华等名校十博士极为推崇的孔孟之道。
我们的近邻日本,曾经是顶礼膜拜虔诚学习中华文化的好学生。然而,中日战争期间的日本军队是一支野蛮暴虐的兽军,可与历史上满清入关、张献忠屠四川相提并论,为现代史上所罕有,所到之处给中国百姓留下痛苦的回忆,至今无法忘怀。当年的日本人经受了明治维新后的普及教育,很多士兵都是高中毕业生,应该是文明人,但在那次战争中,在中国的土地上表现得却像一群披着人皮的畜牲。
日本东北大学的大西仁教授对此残暴行为的解释是:“那时的日本人虽然接受了西方的科技文明,可以造出飞机大炮,但在骨子里却还是‘君君臣臣’那一套东方文化的底蕴,没有虚心学习西方的文化,特别是没有形成现代人权观念和人道主义思想。那时的日本人,上级可以随便殴打下级,老师可以殴打学生,丈夫可以殴打老婆;这样的人在敌对国的土地上凌辱虐待残害俘虏和平民,自然也就毫不稀奇了。同时,因为缺乏人道主义思想,国家把人民视为工具;当领导给他们灌输了一种所谓的‘崇高事业’和‘伟大理想’时,他们就会像疯子一样抛头颅洒热血,更会把别人的生命视为草芥,想杀就杀。”
“把别人的生命视为草芥”的现象至今没有灭绝。**年12月20日,四川一辆奔驰车将一名3岁的男孩撞倒拖行数米,孩子母亲哭喊着叫停肇事车,不料车上两名男子下车看了看,然后就上车启动车子,倒退着再次从男孩身上碾过……血腥现场5米长的血迹触目惊心。**年4月4日上午8点40分左右,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双江丹桂花苑小区发生了一幕惨剧,64岁的小区居民陈冬香老人散步时,在离小区门口约5米的地方,突然被一辆正在倒车的白色“帕萨特”轿车飞快撞倒,送医院后死亡。而小区监控录像清晰显示,“帕萨特”反复碾压了老人五次。2006年元旦前一天下午,成都一辆红旗轿车交通违法,交警曾云盛执法时被突然加速的红旗车拖行500多米。随后红旗车又将在三环路辅道骑车的夏大爷撞倒,随后逃逸。一位目击者说:“那个交警伤得那样厉害,躺在救护车上动都动不了。”**年4月29日,一堆骨头和碎肉出现在107国道良乡路段肖庄路口南侧。附近居民猜测死者是遭遇车祸后被往来车辆碾压成肉酱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1919年的五四运动中,以北大学人为首的知识分子发出“打倒孔家店”的呐喊,开始了新文化运动;今天却有北大清华等名校十博士发起抵制圣诞节,认为“拒斥西方文化是复兴中华传统文化的必然命题和必要工作”,要求“国人自觉回归传统,弘和光大孔孟之道,重建中国文化的主体性,确立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国文化在国人心目中和日用中、以及在国家政制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性和主位性。”
狂人”,是患“迫害狂”之人,如今称为“被迫害妄想症”。这里共有狂人的13篇日记。每篇都是狂人过于敏感的揣测,在他眼里,赵贵翁、赵家的狗、交头接耳的路人、一伙小孩子、街上打儿子的女人、甚至于他自己的大哥……所有人都在不怀好意地盯着他、议论他,想要害他、吃掉他。狂人何以如此多疑、恐惧,这恐怕与当时(本文写于1918年)的封建社会“人吃人”现象有关。吃人的是那个时代,是封建主义和礼教,当然,还有百姓。
第三篇里提到,狼子村的村民将一个大恶人打死,挖出他的心肝油煎炒了吃,以此壮壮胆子。群众暴力是可怕的,打着惩奸除恶的正义幌子,无视法律道德地草菅人命,就是在如今,也是常见的,网络暴力就是一例。第八篇里,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安慰狂人“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所以,在荒年,走投无路、丧失了社会性只剩下动物性的人类是真的会做出茹同伴的毛饮同伴的血之事。从这一角度看,人类自称为高级动物,也并没有高级到哪里去,无论如何进化,都摆脱不了骨子里的动物性。如狂人所说,我们是“有四千年吃人履历”的中国人。第十篇有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死去犯人的血舐。愚昧的年代里,认为人血馒头可治痨病,这在《药》一文里面有撰述。
这个敢于“呐喊”的狂人,在当时是被当成疯子的。他的确是患病的,敏感多疑,思维混乱。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真正病入膏肓的是那个时代,是那些投降于“人吃人”制度、毫不反抗与呐喊的芸芸众生。最后一篇只有两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是狂人的希冀,也是鲁迅的呐喊,看到这里,我只觉得这两句话是绝望、是挣扎、是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