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缴费:持读者证者在对应的服务台缴纳现金。
2.自助扣款缴费:在读者证内存入预付款,可自助缴费。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均提供预存功能和自助缴费功能。
3.使用自助借还机或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缴费,可点击“查询”按钮自助扣缴滞还费。
4.通过手机发送短信“FK”到106573400202(移动用户)或13924040171(联通、电信用户)自助扣缴滞还费。
(一)读者须在应还日期前归还所借文献,否则视作逾期处理。逾期归还每册/件每天收取0.3元滞还费,最高限额为每册/件10元。
(二)污损文献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污损严重者,按遗失文献处理。损坏RFID标签每个赔偿5元;损坏条形码或书标每条赔偿2元。
(三)遗失文献,读者需进行赔偿,遗失普通文献按原价3-10倍赔偿,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按遗失文献原价的5-10倍赔偿。读者亦可自购相同版本的文献归还图书馆,并缴纳文献加工费10元/册。遗失文献累计达5册将被暂停外借文献权限180天。
读者可交纳不同的借书押金,选择开通各类外借服务功能,在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一公共图书馆借阅文献。
◆0元借书押金(鹏城励读证):可借中文文献(含中文图书、中文期刊、少儿外文图书等)10册/件
◆100元借书押金(普通读者证):可借中文文献(含中文图书、中文期刊、少儿外文图书等)20册/件
◆200元借书押金(普通读者证):可借外文原版图书2册
◆300元借书押金(普通读者证):可借中文文献20册/件和外文原版图书2册
(一)中外文图书借期为31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1天。
(二)期刊资料借期为21天,不可续借。
(三)盲文文献借期为60天,不可续借。
(一)使用各服务区的自助借还机,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二)使用24小时自助借还机,借还中文图书。
(三)前往各楼层服务台,办理各类文献借还手续。
(四)前往已加入“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的各图书馆网点,借书或还书。
温馨提示:借书前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如有缺页或破损,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二)短信续借:通过手机发送短信“XJ”到”1065755852451000“
(四)使用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续借。
(五)前往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办理。
温馨提示:如有下列情况,图书将不能续借:◆有逾期未还文献、所借图书已续借过一次、读者证号或图书条码号输入不正确、未缴纳逾期滞还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