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福建省图书馆总馆及分馆的读者。
二、通借通还文献类型:中文图书。
三、外借规则:总馆、分馆借阅规则一致。
四、外借期限:图书借期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2次,借期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0天。
五、借还方式
可在总馆及分馆服务窗口办理借还手续。
六、逾期、损坏及遗失处理
文献逾期将暂停外借权限,待全部文献归还后方可再借。
丢失或损坏文献,必须回到总馆接受赔偿处理。
“智能听书机”是利用中国数字出版传播平台向视障人士提供数字有声读物的阅读设备。通过Wi-Fi连接网络后,智能听书机可以同步中国盲文图书馆数字图书馆,获取网上资源在线或下载播放。还可针对读者的个性化需求,推送阅读资源与实用资讯。
一、服务对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障人士。
二、借用办法
1、读者持《居民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复印件前往福建省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或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归还地点
福建省图书馆总馆服务台。
四、逾期及遗失赔偿办法
1、听书设备须按期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
2、听书机借阅后,请认真检查其能否正常使用,如有故障等情况,请当场向服务台工作人员提出。
3、听书机使用过程中,请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设备,读者可以用相同品牌相同型号设备赔偿;如无法赔偿同款设备的,则按定价赔偿。
五、注意事项
2、听书机归还前,请自行备份好个人文档,个人存入的资料本馆不作保留。
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四下午闭馆),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0591-87592022
八、联系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27号福建省图书馆
1.服务对象:凡持有福建省图书馆有效读者证的读者。
3.借阅地点:福建省图书馆三楼报刊阅览区入口处。
4.借还方式:凭本人读者证自助办理借还手续,借阅时需通过手机验证;归还时需扫描“阅读本”二维码、插上借阅柜电源、听到归还成功语音提示后关上柜门。
6.借阅数量和期限:每位读者每次限借1台,借期30天,可续借2次,续借借期从续借当天起30天。
8.注意事项:
8.1借阅后,请认真检查阅读本及其配件能否正常使用。如有破损、故障等情况,请当场向服务台工作人员提出。使用过程中,请妥善保管,注意防挤压、防摔、防水。如有人为损坏,可修复的,读者赔偿维修费;损坏设备由我馆委托专门机构维修,赔偿标准以实际发生维修费用为准;读者不得自行修理或委托其它机构修理,若因此造成归还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设备遗失处理。
8.2如不慎遗失设备,读者可以用相同品牌相同型号设备赔偿;如无法赔偿同款设备的,则按定价赔偿。
8.3请尊重知识产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责任自负。
8.4禁止装载有害程序和违法、不健康的信息,禁止擅自拆装。
8.5阅读本归还后,系统将自动还原,请读者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