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所载的信念,公共图书馆是开展教育、传播文化和提供资讯的有力工具,也是在市民的思想中,树立和平观念和丰富精神生活的重要工具。香港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提供,以配合社会人士对知识、资讯、自学进修及善用余暇的需求,以及推广本港的文学艺术。香港公共图书馆的目标是以下列方式为市民提供服务:
作为资讯中心,为公众人士提供免费设施,俾能轻易获取有关各学科及其最新发展的资料;
作为持续教育的工具,让市民利用图书馆资源去自学进修;
作为推广香港文学活动和文学研究的中心,促进市民对文学创作和研究的兴趣,鼓励和推广文学写作,发展和保存香港文学,以及促进文化交流;
作为消闲去处,让市民外借馆藏回家享用,善用余暇;
作为社区文化中心,举办均衡及以图书馆资源为本的活动,为不同年龄的读者提供资讯、娱乐和消遣及为日常生活增添姿采。
现时的公共图书馆系统由66间固定图书馆、10间流动图书馆组成。这些不同规模及类型的服务点平均分布于香港境内每个区域,并且经由图书馆自动化系统连接起来,为不同年龄及不同界别的读者提供简便快捷的多元化公共图书馆服务。图书馆的馆藏共有1,211万项,当中包括书籍、视听资料、报章、期刊、唯读光碟数据库、缩微资料及地图等,涵盖各个学科的广阔知识领域。部分的馆藏可供读者外借,其余的则存放于馆内作读者参考之用。
大会堂公共图书馆、九龙公共图书馆、沙田公共图书馆、荃湾公共图书馆及屯门公共图书馆均提供全面的参考谘询服务,大量的香港本地参考资料、一般参考资料、特藏资料以及透过互联网提供的网上数据库等,为广大读者提供商业上、日常工作、生活上及持续教育上的资讯需求。香港中央图书馆拥有最丰富的参考馆藏,且是多个主要国际机构及本地书刊注册组的特定藏书处。
公元二○○一年五月十七日是香港公共图书馆服务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位于铜锣湾摩顿台的香港中央图书馆已经落成启用。在启用后,香港中央图书馆已成为本港最具规模的公共图书馆,馆藏量可达到二百万项。拥有最先进的资讯科技及数码图书馆的设施,香港中央图书馆成为了香港公共图书馆系统的行政总部及主要图书馆,与及香港的主要资讯中心。除了基本的图书馆设施及服务外,香港中央图书馆亦会提供一个分有六个不同专科部门的中央参考图书馆,一个玩具图书馆,一个青少年图书馆,与及一些可供租用的场地设施包括展览馆及演讲厅。
香港公共图书馆欢迎有关图书馆服务或馆藏的建议及查询。
借阅服务
图书证
持有有效的香港公共图书馆图书证、图书馆适用身份证或两个前市政局公共图书馆借书证的读者,可以前往全港任何一间公共图书馆借阅和归还图书馆资料。图书证不可借予或转让他人使用。
外借图书馆资料数目
每位登记读者最多可以外借六项图书馆资料及其附件,或最多可外借十二项逾期杂志。
外借图书馆资料期限
外借图书馆资料,每次限期14天。
逾期罚款
逾期归还的外借图书馆资料和资料附件,每一项均须缴付罚款。成人图书馆每项资料或资料附件的逾期罚款为每天1.5元,青少年及儿童图书馆则为0.5元,不足一天亦作一天计算。
续借服务
如无其他读者预约借阅,每项外借图书馆资料最多可以连续续借五次,每次为期14天。
新的归还限期是以完成续借手续当天而非原来归还限期起计算。重新起算的借阅期为14天,不会因提早续借而延长。
凡到期而未能续借的图书馆资料均须准时归还图书馆,逾期归还者必须缴付罚款。
预约服务
每位登记读者最多可以预约六项图书馆资料,每项资料的预约费用为2.5元;读者如成功预约某项资料,则不论领取与否,均须缴付预约费用。
收据事宜
欢迎读者以卡缴付补领遗失图书证费用、逾期归还图书馆资料罚款和预约图书馆资料费用。八达通收费系统会自动列印收据以供存照。如选择以现金缴付补领费用,图书馆职员会在收妥费用后发出收据。如选择把现金投入借还处钱箱(不设找续)以缴付逾期罚款和预约费用,则须在缴款前提出要求才会获发收据。
使用自助影印服务的读者如需收据,请在影印前通知图书馆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