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全文公布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2024年11月28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书香社会建设,保障公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系统谋划、统筹发展,服务均等、优质高效的原则,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第五条市、区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捐赠资金、设备,捐建馆舍、设施等方式,支持本市公共图书馆建设。

第七条公共图书馆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应当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学术研究、交流和培训,促进从业人员提升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八条本市依托长江三角洲区域文化领域一体化推进机制,加强公共图书馆文献交流、文献保护、文献开发利用、信息咨询研究和读者服务等方面的合作,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图书馆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鼓励和支持本市公共图书馆加强与其他省市公共图书馆交流合作,开展跨区域文献互借、数字资源共享、联合阅读推广等协同服务。

鼓励开展公共图书馆学术、文献、人员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本市建立覆盖城乡、便捷实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本级公共图书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辖区人口数量、人口分布、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设立公共图书馆;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设立独立馆舍的公共图书馆。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市设立公共图书馆。

公共图书馆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利用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等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居(村)图书室,服务城乡居民。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上海图书馆为本市公共图书馆的中心馆,发挥全市地方文献收藏中心、联合编目中心、古籍保护中心和图书馆协调与协作中心等方面的作用,并承担以下工作:

(二)组织开展公共图书馆文献编目工作;

(三)建设、维护和管理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网络;

(四)指导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和运行;

(五)统筹古籍和其他珍贵历史文献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

(六)统筹全市公共图书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推动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

第十一条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以区公共图书馆为本行政区域的总馆,乡镇(街道)公共图书馆、居(村)图书室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推动公共图书资源区域联动共享,促进优质服务向基层延伸。总馆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分馆、基层服务点的业务指导、服务培训,以及文献信息和阅读推广等方面的资源调配。

鼓励城市书房、农家书屋、职工书屋以及具备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图书馆(室)加入总分馆体系。

第十三条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合理设置工作岗位,配备专业人员。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馆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

第十四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化管理,做好文献信息资源管理、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等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系统收集本行政区域地方文献信息,保存和传承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历史、都市和乡土文化,逐步形成体系化的地方文献信息收藏。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馆藏文献总量和新增馆藏文献量应当符合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

第十七条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出版单位应当自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正式出版物出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图书馆交存一册(套、件)正式出版物。上海图书馆应当出具交存凭证,并依法妥善保存、管理和使用。

上海图书馆应当定期编制正式出版物交存本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公共图书馆捐赠正式出版物、有价值的文献资料、手稿以及其他文献信息。

接受捐赠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出具捐赠凭证。

第十九条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对古籍以及其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献信息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制度,采取相应技术保护措施,并加强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

鼓励公共图书馆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古籍保护和修复研究,培养古籍保护人才,传承古籍修复技艺。

第二十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妥善保存馆藏文献信息,不得随意处置;确需处置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文献处置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依法采取限制使用设施、设备,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等应急处置措施。

公共图书馆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文献信息资源使用、社会教育等服务开展情况;建立读者意见建议的反映受理和主动征询机制,定期开展读者满意度调查。

第二十四条本市实行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鼓励公共图书馆开展图书借还线上预订服务,依托物流体系线下配送图书。

第二十五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因地制宜面向园区、工业区、农场、工地等区域提供流动服务;在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公共场所,配备自助服务设施,提供全时段借阅服务。

第二十六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利用数字化、网络化的技术和载体,推动营造应用服务场景,向读者提供文献信息线上检索、查询、借阅和智能推介等服务,提高读者信息素养。

鼓励公共图书馆建立数字阅读服务平台,增加电子图书、电子有声读物等数字资源的品种和数量,并配备相应的数字阅读设施设备;鼓励公共图书馆加强对古籍以及其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献信息的数字化转化和应用服务。

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对乡镇(街道)公共图书馆提供数字资源服务和技术等方面支持。

第二十七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设施设备,配置适宜少年儿童阅读的文献信息,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借阅服务、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

鼓励公共图书馆为中小学校开展公共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提供专业支撑。

第二十八条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配备无障碍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人工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便利化服务。

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视力障碍者阅读专区或者专座,配备有声图书、盲文书籍。

公共图书馆在馆内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发表作品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符合译写规范或者通行惯例的外国文字标识指引。

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增加外文文献藏量,提供多语种的读者咨询服务,提升多元文化服务水平。

第三十条公共图书馆应当解答读者有关文献信息的咨询,指导读者查找文献信息。

公共图书馆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结合馆藏文献资源,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专题信息收集、参考资料编写等咨询研究服务。

第三十一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专业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加强跨系统协同发展、互联互通,通过馆际互借、文献传递、联合参考咨询等方式开展联合服务。

鼓励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专业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在不影响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秩序前提下,向社会公众提供阅读服务。

第三十二条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阅读指导、优秀读物推荐、读书交流、讲座展览、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方式,免费向社会提供阅读推广服务。

鼓励公共图书馆在重大节庆、会展活动期间,结合主题特色馆藏开展阅读推广活动。

第三十三条鼓励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产业园区、商务楼宇、景区景点等合作,互相开放设施场地,拓展阅读推广活动类型与形式。

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特点与公共图书馆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推广活动。

第三十四条鼓励公共图书馆结合馆藏特色、资源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阅读品牌。

具有专业技能、实践经验的组织和个人可以与公共图书馆合作开展公益性阅读推广活动,联合打造阅读品牌。

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益性阅读推广活动的支持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当做好志愿者招募、培训和评价,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质量。

第三十六条市文化旅游部门应当按照国家部署做好市、区公共图书馆的考核评价工作。

市文化旅游部门应当制定本市乡镇(街道)公共图书馆考核评价标准,并组织开展有公众参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与运行质量以及对公共图书馆给予补贴或者奖励等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资料:上海人大

编辑:刘义

关于恢复收取外借文献逾期费的读者公告

尊敬的读者:

本馆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恢复计取外借文献(含图书、期刊、电子书阅读器、音像资料等)逾期费。若读者证内有逾期未处理记录则无法继续外借,逾期费标准为:每册0.2元/天。请留意按期归还。

THE END
1.晋中市图书馆服务公约 晋中市图书馆馆员文明服务公约 1、读者至上,服务第一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熟练岗位业务,专心致志上岗工作,遵守开放时间规定。 3、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明礼诚信,热情周到,对读者态度和蔼,使用文明语言,力戒冷言冷语。http://jzstsg.com/node/335.jspx
2.图书馆图书馆组织召开学生读者座谈会 为深入了解学生对图书馆的服务需求,加强图书馆与读者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践行全心全意服务师生的根本宗旨,图书馆于2024年12月17日下午在图书馆四楼视听室召开学生座谈会,各科室负责人与25名学生代表参加座谈。https://hnou.open.ha.cn/tsg/tsg_news_news/show-61519.html
3.南京图书馆南京图书馆 当前站点 南京图书馆 城市选择:江苏省 江苏省 南京图书馆 南京市 南京市 金陵图书馆 玄武区少儿图书馆 南京鼓楼公共文化云 秦淮区图书馆 建邺区图书馆 鼓楼区图书馆 浦口区图书馆 栖霞区图书馆 雨花台区图书馆 江宁区图书馆 南京市六合区图书馆 江北新区图书馆 高淳区图书馆https://www.jstsg.org.cn/whhd/index.php?s=/home/activity/activity/id/15305.html
4.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修订版:适用安全卫生节能的全面指南1.0.1为了保证图书馆建筑的设计质量,保证图书馆建筑满足适宜性、安全、卫生、节能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 扩大规定 1.0.1 本规范是在《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99(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的,为保证图书馆建筑满足使用、安全、卫生、技术等基本要求、经济性等,明确修订本规范的目的并作出本条规定。 https://m.bjhwtx.com/h-nd-402085.html
5.大学生文明行为社会实践报告6篇(全文)我校大学生不文明现象发生地主要集中在:图书馆、食堂、宿舍和户外场所。有些同学建议可以在公共场所设立几个标语牌,提醒大家注意言行举止。受访者普遍对在教室大声讨论、打电话现象感到厌恶,我们觉得对于这类问题,应该提高个人素质,充分考虑到他人的感受;同样,对于“课桌文化”,受访者都表示不赞同,认为及时制止这些https://www.99xueshu.com/w/filekufz8z5l.html
6.我校图书馆文明公约主要有哪些内容?文明入馆,服从管理;文明阅读,诚信借阅;讲究卫生,爱护设施;保持安静,注意安全;自尊自爱,遵守公德 https://www.shuashuati.com/ti/a3abe4d38fd64885af58eb178f4e8eed.html?fm=bdbds849a24d2e3ae453251112f5f4a6982ee
7.2014年文明单位学习测验参考题146、图书馆、阅览室的礼仪有哪些? (1)到图书馆、阅览室学习时,要衣着整洁,步履要轻,不要穿拖鞋背心。 (2)进馆要按次序,就座时移动椅子不要出声,不要为别人预占位置。 (3)阅读时要默读,不能在阅览室内交谈、聊天,更不能大声喧哗。 (4)对开价书刊应逐册取阅,不要同时占有多份。阅后立即放回原处,以https://www.hngh.org/portal/article/index/id/8066/cid/26.html
8.统编版二下第五单元整体解读与教学规划此次交际的形式是小组讨论,在第二单元口语交际《长大以后做什么》出现过,但本次口语交际的重点是在讨论“图书馆借阅公约”的过程中,学生要学会轮流发言,积极主动的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综上,本单元的口语交际训练要素可以细化为: 1. 知道可通过讨论达成共识,形成共同遵守的公约。http://www.360doc.com/content/20/0608/18/70381856_917236622.shtml
9.城市规划基础知识问答(精选12篇)答:主要有:开放公共图书馆供市民借阅、举办各种公益性文艺演出、加强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每月为农村、社区群众放映电影等等。 21、日常生活垃圾应怎样分类投放? 答:生活垃圾一般分为4大类:可回收垃圾、厨房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6hl4lw04.html
10.最全的百科知识大全22、中国十大图书馆(1) 北京图书馆(2) 上海图书馆(3) 南京图书馆(4) 科学图书馆(北京)(5) 北京大学图书馆(6) 重庆图书馆(7) 山东省图书馆(8) 四川省图书馆(9) 天津人民图书馆(10) 中山图书馆(广州) 23、中国十大温泉(1) 阿尔山温泉(2) 汤岗子温泉(3) 华清池温泉(4) 汤山温泉(5) 南温泉北温泉https://www.360doc.cn/article/1113782_643360741.html
11.矛盾性的挑战,寻找社区治理的最大公约数多元论坛社区虽小,却是国家与社会的交界面,是各种资源和力量的汇流地,各种异质性要素的聚集直接导致社区治理过程出现大量的摩擦、紧张和冲突,包括居委会的自治性和行政化的错位、社区工作者地位低与任务重的张力、平衡高效管理与优质服务的困难、讲情理与讲法治的悖论等。这些矛盾性恰恰是社会多样性和差异性的重要体现,构成了https://www.fjlib.net/zt/fjstsgjcxx/dylt/202309/t20230904_474258.htm
12.天津图书馆海河园馆F272/412 技术资本、要素资本结构与企业发展=Factor capital structure and firm development 陈刚著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4 978-7-5136-2644-6 CNY45.00 1 F272/413 我的企业我的家 王超著 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2014 978-7-5639-3727-1 CNY28.00 1 F272/415 企业经营模拟 王其文主编 北京:中国人民http://hhjyy.tjl.tj.cn/TJHHPortal/ArticleChannel.aspx?ChannelID=427
13.理论网中国通过推广优秀的电影、电视、戏剧、广播剧、图书等文艺作品,不断丰富改造人们的精神世界。中国免费开放公立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将全民阅读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当前,中国共有3300多家公共图书馆[25]、10万余家实体书店、58.7万家农家书屋,播种下一颗颗阅读的种子,构建起涵育文明风尚的精神家园。https://www.cntheory.com/lltt/202405/t20240504_64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