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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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馆为两所在职人员、外聘人员、学生和访问学者提供借阅服务,院外人员持介绍信、身份证方可入馆阅览。借阅范围为1949年以后出版的中外文图书,不包括工具书、大套丛书、期刊和报纸。
第二条读者需持本人读者卡借阅,读者卡仅限本人使用;若未携带读者卡,可凭有效证件入库阅览;若读者卡丢失,请及时挂失和补办后持新卡借阅。
第三条读者若调离两所、退休或学习、访问期满,须还清所借的全部图书。
第四条两所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外聘人员、博士后以及访问学者,可外借中外文普通图书共30册,借阅期限为60天,到期之前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60天(从办理续借之日算起)。若图书过期或已被他人预约,则不能续借。
学生可外借15册,借阅期限为30天,不可续借。遇法定节假日、学生寒暑假以及我馆临时闭馆等则顺延相应天数。
所外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有效证明后,可以入馆阅览。原则上不外借图书。特殊情况,经馆长批准同意。
第五条在外借中的图书和在架图书均可预约,每位读者最多可预约5册;自通知读者取书之日起,保留图书15天。外借图书遇特殊需要,图书馆有权提前催还、收回外借中的图书。
第六条读者办理外借手续时,须检查图书是否完好,若有破损、污渍、划痕,请当场告知工作人员。读者须爱护图书,不要涂画、折角;若外借期间图书遗失、污损,须按本馆《读者遗失、损毁、盗窃图书的处理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条读者可免费使用中外文书库的复印机、扫描仪。使用复印机自助复印本馆馆藏图书,每册书复制内容不得超过全书页数的三分之一。
第八条读者因公或因私离所6个月以上,须还清所借的全部图书;若因特殊情况需携书离所6个月以上,须本人到馆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