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依托广大市场成员,在现行资产支持票据(ABN)规则体系下,积极研究推出资产支持类融资直达创新产品——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sset-BackedCommercialPaper,ABCP),并推动试点项目落地。
01/什么是ABCP?/
一、拓展品种
目前,我国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中小企业困难凸显,急需依靠改革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有效金融服务供给的现状。
交易商协会立足解决实体经济服务痛点,在现有ABN规则体系下,创新推出拓展品种——ABCP,即传统ABN产品的短期限、滚动发行版本。
与传统的ABN一样,ABCP采用了SPT的财产权信托模式,在发行载体、发起机构、受托人(即特殊目的载体管理机构)、ABCP投资者之间共同构建信托法律关系,ABCP所表彰的权利为信托受益权,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在特殊目的信托合法有效设立的前提下,当ABCP项下的发起机构不是唯一投资者时,发起机构转移至SPT的基础资产可以与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实现破产隔离。
二、产品定义
ABCP是指单一或多个企业(发起机构)把自身拥有的、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应收账款、票据等资产按照“破产隔离、真实出售”的原则出售给特定目的载体(SPV),并由特定目的载体以资产为支持进行滚动发行的短期证券化类货币市场工具,为企业提供了兼具流动性和资产负债管理的新型工具。
三、图解ABCP
债券市场(debtmarket)
股票市场(stockmasrkets)
短期的货币市场(moneymarkets)
长期的狭义资本市场(capitalmarkets)
ABN(资产支持票据,Asset-BackedMedium-termNotes)
ABCP(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sset-BackedCommercialPaper)
四、产品特点(与我国现有的ABN产品的区别)
(一)短久期,可滚动发行
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通常为一次发行,而ABCP单期发行在一般不超过一年,单期到期时可灵活选择:
1.发行新一期ABCP;
2.基础资产回款;
ABCP的资产池可以进行循环购买。
(二)便利性好,可操作性强
出于融资效率考虑,常规证券化产品会要求入池资产到期日相近。ABCP基于“滚动发行”特点,入池资产可不要求与单期发行期限匹配,从而大幅提升盘活存量资产选择的灵活性和效率。
(三)标准化程度高,产品安全性好
以应收账款、票据等期限短、分散性高的基础资产为支持,可借助大数法则获得较为稳定违约率,的标准化程度高,流动性好,加之借助证券化产品的结构化设计和多元增信安排,保障了较高的产品安全性。
五、基础资产
ABCP常见的基础资产类型有应收账款、汽车贷款、消费者贷款、信用卡应收账款、分期付款、设备融资租赁以及住宅抵押贷款等。其中应收账款和信用卡应收账款这类资产现金流的回收比较有规律,容易预测,风险较低,因而最为常见。
02/最大亮点——可滚动发行/
一、可滚动——ABCP在发行方式上与传统ABN的主要区别
传统的ABN产品发行模式主要有两种模式:
①一次注册、一次发行的模式
②储架发行模式(即一次注册、分次发行)
在储架发行模式下,分次发行是分别设立多个独立的ABN产品,各ABN产品及其各产品项下的基础资产是相互独立的。
ABCP——可滚动:
经过一次注册和初始发行设立后,在同一个产品项下,当前一期ABCP到期时,在有效的注册期限和注册额度之内,可以直接继续滚动发行新一期的ABCP,而且在满足可覆盖性要求的前提下,无需在每次滚动发行新ABCP时一一对应注入新的基础资产。
同时也无需履行重新注册、重新设立等繁琐流程,既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又通过“募新还旧”、流动性支持等多种方式实现产品的兑付,实现了票据期限“长拆短”的融资需求,具有极大的操作便利性。
二、法律关系解读
在“滚动发行”和“募新还旧”过程中,新、老投资者之间实际通常并不直接签署ABCP或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而是直接由发行载体管理机构代表老投资者,向新投资者发行新ABCP募集资金并划付给老投资者的外观过程。
2.发行载体管理机构通过“滚动发行”代为办理转让事宜:
3.新投资者在认购协议等文件中明确受让信托受益权的意思表示:
对于“滚动发行”的新投资者而言,需要在其参与簿记建档的过程和签署的认购协议等交易文件中具体明确:其认购新ABCP并缴纳相应募集资金实质上属于向前一期ABCP持有人受让相应的信托受益权并支付转让价款的意思表示,在完成转让价款支付且前一期ABCP注销之后,取得并持有ABCP及其项下所对应信托受益权。
(一)通过“滚动发行”实现“募新还旧”时,以前一期ABCP的未偿本息作为相应信托受益权的转让对价,是否公允?
由于ABCP采用优先/次级分层的结构化设计对现金流与风险进行了重组定价,优先级ABCP的兑付具有优先性、稳定性,体现为典型的固定收益特征,而次级ABCP的兑付具有劣后性、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基础资产的超额风险和超额收益部分最终体现为次级ABCP定价与权益范畴。因此,优先级ABCP项下所表彰信托受益权的公允价值与整个基础资产的价值并不直接和必然关联,而是体现为按照其票面金额所核算的未偿本息金额。
(二)滚动发行过程中是否会出现新发行ABCP需要不断“扩募”?
由于通过“滚动发行”实现“募新还旧”时,前一期ABCP项下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对价为对应优先级ABCP的未偿本息之和,因此,会出现新ABCP要不断“扩募”的问题,即新发行ABCP的票面本金规模也需据此确定从而会超出前一期ABCP的本金规模,超出差额部分为前一期ABCP应付利息金额。对此,可通过超额抵押的证券化方案予以解决,“扩募”并非必须的选择。
(三)若ABCP滚动发行失败,应当如何处理?
(四)财产权信托模式项下的“滚动发行”安排,是否存在“资金池”等运作嫌疑?
03/目前项目情况/
目前首批5单ABCP项目已完成审批落地。
其中3单ABCP项目于6月2日同步挂网发行,分别为由兴业银行主承销的河钢供应链ABCP、由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银行(簿记管理人)联合主承销的同煤供应链ABCP、由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联合主承销的安吉租赁ABCP。
另外2单项目也将于本周内完成挂网发行,分别为由浙商银行主承销的浙商链鑫ABCP和由兴业银行主承销的包钢供应链ABCP。
首批项目合计发行规模为33.24亿元,对应支持和服务供应链上游约270家小微企业,帮助其实现融资14.11亿元,精准直达支持“中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结合ABCP自身“票据期限较短”、“可滚动”、“募新还旧”等特点,试点阶段将主要体现为应收账款等债权类资产,因其具有权属清晰、分散性高、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等典型特征,并可通过借助大数法则获得现金流的历史表现等情况,是当前阶段ABCP比较合适的基础资产类型选择。
首批落地的5单ABCP项目中,有4单为供应链资产,1单为融资租赁资产。
未来,ABCP将通过滚动发行解决常规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效率不足的痛点,将增量用于保民生、保就业重点领域,并可通过出售资产来优化财务报表,提升资产周转效率,以便利的方式满足企业流动性资金需求,实现流动性管理与资产负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