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立

第三章运行

第四章服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制定本法。

前款规定的文献信息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

第三条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

公共图书馆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第五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向公共图书馆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捐赠方式参与境内公共图书馆建设。

第七条国家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公共图书馆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公共图书馆应当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保护和使用文献信息。

馆藏文献信息属于文物、档案或者国家秘密的,公共图书馆应当遵守有关文物保护、档案管理或者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指导、督促会员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对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国家建立覆盖城乡、便捷实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人口分布、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公共图书馆的数量、规模、结构和分布,加强固定馆舍和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图书室,服务城乡居民。

第十五条设立公共图书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章程;

(二)固定的馆址;

(三)与其功能相适应的馆舍面积、阅览座席、文献信息和设施设备;

(四)与其功能、馆藏规模等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六)安全保障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公共图书馆章程应当包括名称、馆址、办馆宗旨、业务范围、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则、终止程序和剩余财产的处理方案等事项。

第十七条公共图书馆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名称、馆址、联系方式、馆藏文献信息概况、主要服务内容和方式等信息。

第十九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馆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其功能、馆藏规模、馆舍面积、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口等因素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条公共图书馆可以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文献信息专藏或者专题活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馆舍或者其他设施。

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循公序良俗。

第二十一条公共图书馆终止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其剩余财产。

第二十二条国家设立国家图书馆,主要承担国家文献信息战略保存、国家书目和联合目录编制、为国家立法和决策服务、组织全国古籍保护、开展图书馆发展研究和国际交流、为其他图书馆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等职能。国家图书馆同时具有本法规定的公共图书馆的功能。

第二十三条国家推动公共图书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吸收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参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办馆宗旨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广泛收集文献信息;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还应当系统收集地方文献信息,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

文献信息的收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公共图书馆可以通过采购、接受交存或者捐赠等合法方式收集文献信息。

第二十六条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图书馆和所在地省级公共图书馆交存正式出版物。

第二十七条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规范对馆藏文献信息进行整理,建立馆藏文献信息目录,并依法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八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妥善保存馆藏文献信息,不得随意处置;确需处置的,应当遵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有关处置文献信息的规定。

公共图书馆应当配备防火、防盗等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古籍和其他珍贵、易损文献信息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二十九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定期对其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公共图书馆的设施设备场地不得用于与其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馆际交流与合作。国家支持公共图书馆开展联合采购、联合编目、联合服务,实现文献信息的共建共享,促进文献信息的有效利用。

第三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当地特点的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图书室等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通借通还,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总馆应当加强对分馆和基层服务点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二条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属于档案、文物的,公共图书馆可以与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

第三十三条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服务:

(一)文献信息查询、借阅;

(二)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

(三)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第三十四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

第三十六条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活动,推广全民阅读。

第三十七条公共图书馆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内容不适宜的文献信息。

公共图书馆不得从事或者允许其他组织、个人在馆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等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第四十条国家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支持数字阅读产品开发和数字资源保存技术研究,推动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十一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馆内古籍的保护,根据自身条件采用数字化、影印或者缩微技术等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并通过巡回展览、公益性讲座、善本再造、创意产品开发等方式,加强古籍宣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十二条公共图书馆应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定期公告服务开展情况,听取读者意见,建立投诉渠道,完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三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妥善保护读者的个人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读者隐私的信息,不得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

对破坏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扰乱公共图书馆秩序的,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公共图书馆可以停止为其提供服务。

第四十五条国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提供服务给予扶持。

第四十六条国家鼓励公民参与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四十七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对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吸收社会公众参与。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公共图书馆给予补贴或者奖励等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国家支持公共图书馆加强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联合服务。

国家支持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

第四十九条公共图书馆从事或者允许其他组织、个人在馆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公共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一)违规处置文献信息;

(二)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读者的个人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读者隐私的信息;

(三)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内容不适宜的文献信息;

(四)将设施设备场地用于与公共图书馆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

(五)其他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要求的行为。

公共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对应当免费提供的服务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公共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规定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出版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存正式出版物的,由出版主管部门依照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二条文化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图书馆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损坏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限归还所借文献信息,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HE END
1.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修订版:适用安全卫生节能的全面指南1.0.1为了保证图书馆建筑的设计质量,保证图书馆建筑满足适宜性、安全、卫生、节能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 扩大规定 1.0.1 本规范是在《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99(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的,为保证图书馆建筑满足使用、安全、卫生、技术等基本要求、经济性等,明确修订本规范的目的并作出本条规定。 https://m.bjhwtx.com/h-nd-402085.html
2.图书室管理制度5项经管文库(原现金交易版)经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图书管理员要https://bbs.pinggu.org/thread-13256553-1-1.html
3.图书馆关于五合校区图文信息中心一楼临时阅览区试行开放及相关非紧急情况或未经批准不得挪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请保管好随身携带的图书、背包、电脑等私人物品,离开时清点并全部带走。阅览区不代为保管书籍和物品,如有物品丢失、损坏,责任自负。 6. 后期开放如需调整,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24年12月16日https://www.gxjmxy.com/www/tsgtzgg/21914.jhtml
4.书籍档案文献五防药剂研制成功图书馆1995年05期书籍、档案、文献五防药剂研制成功,文献保护,湖南化工研究院,湖南图书馆,书籍、档案、文献五防药剂研制成功李龙如1立项起因书籍、档案、文献五防,即:防虫、防霉、防潮、防鼠、防蚁(白蚁)。在我国尤https://wap.cnki.net/qikan-TSGT505.019.html
5.图书室安全防范措施数字信息是数字图书馆的核心资源, 其中书目信息和读者借阅信息是图书馆员工多年辛苦劳动的结晶, 数据丢失所带来的损失也常常是难以估量的。因此, 图书馆数据的备份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应定期进行数据转储, 将数据备份到其他存储设备上, 或采用RAID0/3/5磁盘阵列等技术, 利用冗余硬盘, 让系统实时对数据进行备份,https://www.360wenmi.com/f/filekcud8s6b.html
6.学校迎检准备工作(全文)12、学校对图书馆(室)工作人员的考核评比情况表(包括绩效、评优、评先等要与教辅人员同等对待) 二、馆舍与图刊装备资料目录 1、学校图书室配备情况一览表(注意数据达标,有“三室”间数、面积情况,阅览桌椅数量情况、书架(柜)、报架、刊架、目录柜以及办公桌椅、装订设备情况,五防情况,以及图书数量及生均册数等)https://www.99xueshu.com/w/x1uti24er2t1.html
7.农村电气化杂志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主办2012年第11期《农村电气化》杂志创办于1979年,,主要被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数据库收录部级期刊,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主办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影响因子0.37,农村电气化2012年第11期杂志的主要内容介绍。https://www.youfabiao.com/ncdqh/201211/
8.三年级文明黑板报构造展开各项宁静知识培训,夏季五防、亲身救和逃生知识、防火知识、火警扑救、防灾减灾等,整年共展开培训5次,经过解说差别的宁静知识可以或许资助社区居干、社区住民、辖区单元员工把握和相识更多的宁静知识,为更好的生存和事情起到肯定的作用。二、突收工作重点,严防庞大变乱产生6为了确保宁静消费面貌标责任制的落实,https://www.xdyy8.com/wenxue/zuowen/60378.html
9.以下哪个不是船舶高压开关柜的五防措施的具体内容?()“窝罗”一词原本没有实在的意义,是一个狩猎时的感叹词“哦罗”演化而来的,并发展成捕获猎物时庆祝的原始宗教歌舞,进而发展成原始自然崇拜的祭祀吟诵活动,并由最初的活袍独舞衍化成活袍领舞的群体性祭祀歌舞。( )https://www.shuashuati.com/ti/ba93c5720c294bd29e9ae2afd433c693a2.html
10.图书馆规章制度(通用25篇)图书馆规章制度(通用2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https://www.fwsir.com/fanwen/html/fanwen_20230320103305_2562760.html
11.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1 https://www.ruiwen.com/gongwen/zhidu/1017922.html
12.图书馆志愿者规章制度(精选16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图书馆志愿者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图书馆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1 https://www.yjbys.com/zhidu/1684568.html
13.编辑工作总结(18篇)我积极参加馆内、校内的各项活动;如,全校教职工篮球赛、图书馆阅读与健康宣传月等等,实现个人成就感,也进一步增强集体荣誉感。 我馆秋期开展了新生图书馆知识讲座活动,我为计算机、新传等院系讲解图书馆的使用,推介我馆资源,传授使用图书馆的技能,激起新生的学习欲望和热情,收到很好效果。 三、继续学习、不断进步https://www.chinesejy.com/gongzuozongjie/24753.html
14.图书室管理员个人年度述职工作总结9篇最后,是努力做好读者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师生的各项读书活动,合理安排借阅时间,极大的渲染了学校的学习和教学氛围,使图书馆的资源得到了极大的优化和利用。 在此,我要感谢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老师和同学门对图书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他们的需要和支持是我前进的不懈动力。同时也要感谢图书馆其他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我https://www.liuxue86.com/a/4398951.html
15.多方位着手,推动全龄友好型城市建设综述与报告并将围绕儿童友好学校、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图书馆、儿童友好文化馆、儿童友好博物馆、儿童友好实践基地等九大空间的适儿化改造,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价值、标杆效应的平台或空间载体,全域打造新时代儿童的有福之州、幸福之城。 (2)高标准对接,解决儿童“急难愁盼”https://www.fjlib.net/zt/fjstsgjcxx/zbzl/rdzt/202301/t20230111_471620.htm
16.关于安全方案(精选10篇)(3)排查内容:重点排查、微机室、教室、图书室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用电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上下楼道和消防通道是否顺畅,应急照明、紧急出口指示设施是否正常等。 (4)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派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是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https://www.wenshubang.com/fangan/1742022.html
17.体育室管理员岗位职责(共20篇)6 、执行图书馆制订的污损、丢失图书赔偿及过期罚款制度,并对丢失赔偿图书要作好记录,按期报告注销。 7 、做好破烂的图书下架及书标脱落图书的修补工作。 8 、做好各类图书流通的日、月、年度统计,定期分析研究图书流向、流量、拒借情况,探索借阅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藏书利用率。 https://www.hrrsj.com/wendang/qitafanwen/867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