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5月7日开始,太原市图书馆提前至8:00入馆。
一、8:00—8:30开放区域为:一至六层的公共开放空间和自修室及负一层读者餐厅(提供早餐服务)。
二、8:30办证处、亲子借阅区、少儿借阅区、馆中店、报刊阅览室、保存本阅览区、太原书院、青主书斋、马克思书房、时代新人馆和自助设备正常开放。
早餐7:30-9:00
午餐11:30-14:00
晚餐17:30-19:30
读者证办理指南
★自助办理:
读者证、阅览证办理,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在自助办证机自助办理。
★人工办理: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护照、残疾证等)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少儿读者:
少儿读者(12岁以下,请在监护人陪同下)办证,程序可参照成人。
★注意事项:
读者证或阅览证一人限办一证。太原市图书馆非RFID读者证更换在总服务台办理。
★读者证类型:
★退证须知:
①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后,本人携带读者证、原办证有效证件等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
②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
★挂失、补办须知:
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②补证须由读者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读者证、阅览证补证收费5元。
★温馨提示:
①相同的押金,太原市图书馆读者证较全省一卡通读者证,可多借2册书(太原市文化惠民活动),凡超出全省一卡通册数的图书,可在太原市图书馆内借阅,也可在其他馆借阅太原市图书馆所属图书。
②借阅太原市图书馆期刊,须办理太原市图书馆读者证,并将期刊归还至太图报刊部。
③参加太原市图书馆举办的“你选书我买单”活动,须办理太原市图书馆读者证。
④免押金的阅览证不具备借书功能。如需借还书,请到总服务台退证后办理读者证。
⑥读者证初始密码由本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八位数字组成(例:19960601)。原各类非RFID读者证初始密码仍为123456或666666。
⑦如需转换读者证类型(A4读者证、C阅览证除外),可到总服务台凭读者证及原办证有效证件,补交或退还押金差额,即可办理。
★座位管理系统操作指引:
3、如果点击“扫一扫”,出现座位计时,则说明该座位已被占用,可以在座位上等待20分钟。20分钟后,若原使用人未返回,请在新界面上点击“入座”即可获得此座位。若20分钟内原使用人返回,则需退还座位,原使用人须重新扫码确认继续使用。
1、进入工具书阅览区/自修室区域,请出示读者证或阅览证。
2、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入工具书阅览区/自修室区域。
3、工具书阅览区/自修室区域图书仅限室内阅览,不提供外借。图书每次限取2册,阅毕放桌角或书车上,请勿自行归架。
4、进入自修室请保持安静,将手机调为振动或静音,勿喧哗打闹,勿接打手机,影响他人自习。请保持室内洁净,勿将饮料、零食带入室内。
5、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离开时请将个人物品带走,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6、每日自修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对该区域书桌进行清理。
入馆须知
一、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长者和残障人士优先借阅。
二、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及管制刀具等其他违禁品入馆。请勿带宠物入馆。
三、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不得在馆内追逐嬉戏、高声喧哗。
四、严禁攀爬扶手、栏杆,幼儿在馆须监护人全程陪同。
五、请勿占座,离馆时请带走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
六、入馆请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请不要在阅览座椅、沙发上躺卧。
七、自觉维护馆内卫生,禁止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请勿在阅览区进食和饮用含糖饮料。
八、爱护书刊资料和公共财物,如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九、请遵守文明公约,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公交指南
①市图书馆站,865路,距太原市图书馆101m;
②省博物院站,69路,865路,距太原市图书馆500m;
③文兴路玉河东街口,69路,距太原市图书馆336m;
④漪汾桥西站,6路、602路、803路、807路、831路、831支路、845路、865路、866路,距太原市图书馆55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