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于1959年始建于合肥,时名安徽财贸学院,1961年学校迁址素有“珍珠城”美誉的淮河流域中心城市蚌埠。学校先后隶属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国内贸易部,2000年2月国务院决定,安徽财贸学院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经教育部批准,2004年5月学校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目前,学校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和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拥有蚌埠龙湖东、西两个校区和合肥高等研究院,占地面积1450余亩,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学校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百佳食堂”、首届“安徽省文明校园”、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称号。
安徽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创办于1960年,“文革”中停办,1982年恢复招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目前有函授、自学考试等办学形式,函授有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两种办学层次,其中专科起点本科(非师范类)是原国家教委批准的首批试点之一,开设有会计学、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法学等十多个专业。已累计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类高素质的人才10万余人,并以科学严格的管理、不断提高的教育教学质量赢得了用人单位和社会的赞誉。先后荣获国家教委“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教先进单位”、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中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委员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安徽省教委“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等荣誉称号。
师资队伍方面,继续教育主讲教师全部为校内的专任教师,主讲教师数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200。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均不低于30%。辅导教师总数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100。,管理人员数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200。每个校外教学点专职管理人员高于3人以上。
学校继续教育学生可以共享学校图书馆馆藏图书数十万册,经管法各个专业实验室、知网、万方等电子数据库。
经费投入方面,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总额中用于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经费的比例在70%以上,保证了继续教育经费的稳定投入。
二、招生形式
安徽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生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成人高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
三、教育教学模式
1、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依托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等教学平台,采取线上教学与面授教学、自主学习与协助学习等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即为“函授”非脱产形式。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职业能力拓展课等。课程考核由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
四、招生专业信息
我校经教育部备案,批准设立的2024年拟招生专业具体信息如下(备案网址:
◆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名单(安徽财经大学)
备注:金融专业由金融学院承担主要教学任务;法学、社会工作专业由法学院承担主要教学任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由管工学院承担主要教学任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由管工学院承担主要教学任务;会计学由会计学院承担主要教学任务。
五、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报考高中起点本科要求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原则上应满18周岁(截至2024年12月31日)
3、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2024年春季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进行报名。
6、严格执行省考试院发布的要求。
1、严格执行省考试院公布的政策及规定,学生需参加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被我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报到上学。
(一)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起本)
(1)文科:语文、数学(文)、英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理科:语文、数学(理)、英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2、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
(1)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2)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1、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由实际报名人数而定,考生成绩达到生源省相应层次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我校根据生源情况,统一调剂使用招生计划;不足开班的,学生报到时可转入本校相近专业学习。
九、学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我校严格按各省物价部门规定收取相应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3、我校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学费,也不另外向学生收取服务费、信息采集费、网络学习费、教材费、电子教材费等费用,学校和经审批设置的校外教学点不强制收取教材费,如需使用教材,入学后由学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推荐书目自愿购买。
十、毕业和学位证书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单位为安徽财经大学。
2、毕业证书取得基本条件:
(1)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全部及格。
(2)各项费用全部结清、毕业生图像信息已上传到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平台。
(3)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经审查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是学校发给学生的有法律效用的证明,只颁发一次。
3、学位证书取得基本条件:
(1)取得毕业证书后一年内的学生。
(2)取得学籍至申请学位前参加自考英语(专升本)或联盟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80分以上)。
(4)课程平均分70及以上。
(5)专升本科补考不超过3门课,高起本科补考不超过6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