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1417
一、培养目标
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学校各学科(类别)的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类别)。除应具备(一)中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五)报名参加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六)报名参加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3.报考前所学专业为职教领域(学前教育)、职教领域(教育管理)、职教领域(教育技术)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4.普通高校和高职高专的大学教师和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旅游服务方向的考生的前置专业不同,初试和复试内容不同。前置专业为旅游管理专业、会展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初试和复试选做“旅游学”部分;前置专业为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食品专业的考生,初试选做“烹饪化学”部分,复试选做“烹饪化学与营养学”部分。
(七)报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八)报名参加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不同方向的考生,初试和复试考试时选做的考试内容不同:报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方向的考生,初试和复试选做“热工综合”部分;报考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方向的考生,初试和复试选做“微生物与生物化学综合”部分;报考工程建造与管理方向的考生,初试和复试选做“工程管理综合”部分。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提前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进行网上确认。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11.报考北京联合大学中医专业硕士的考生选择“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54。
1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考试
(一)初试
2.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二)复试
3.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联合大学属于一区。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6.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学校按照考生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学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8.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进行体检。
(三)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学校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并公布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第一志愿报考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
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年/生,中医专业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年/生,会计、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学费标准10000元/年/生,文物与博物馆、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费标准12000元/年/生,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费标准26000元/年/生,法律、交通运输、金融、教育专业硕士学费标准8000元/年/生。政治学、国际商务、电子信息、土木水利、艺术专业硕士学费标准待上级批准后对外公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和其他奖学金等。
八、其他说明
(一)信息公开平台
(二)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的《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三)学制
国际商务、金融、法律(法学)、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年;学术学位及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四)住宿情况
我校为全部研究生提供住宿。
(五)培养所在校区
中医专业一般在蒲黄榆校区培养;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水利专业一般在垡头校区培养;政治学、考古学、中国史、地理学、文物与博物馆、新闻与传播、图书情报、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一般在学院路校区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商管理、设计学、金融、国际商务、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学科教学(语文)、职业技术教育、电子信息、交通运输、会计、旅游管理、艺术设计、戏剧专业一般在北四环校区培养,金融专业研二一般在红领巾桥校区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研二开始一般在蒲黄榆校区培养。
(六)推免生的招生录取
详见《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七)所有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B楼05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