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违法违规、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到三周内完成分类、编目、上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量。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
(七)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统计工作。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各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一、图书室工作管理制度
1.图书室应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做好采购、编目、借阅以及科技情报检索和供给工作。
2.图书室应加强科学管理,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及读者的阅读要求与专业协商,有计划,有重点的采购图书资料,逐步形成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新到的书刊资料要及时分类编目,及时投入流通,本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并逐步实现文献著录标准化。
5.合理组织藏书,加强书库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整理装订,切实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6.合理安排图书借阅工作,提倡文明用语,全天开放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采用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开展书刊资料检索方法的宣传,推著新版图书资料,组织报告会,帮助学生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8.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统计工作,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改进工作。
二、借阅证管理办法
(一)借阅证的办理
1、我校教职工每人可免费办理一张借阅证,调出时图书清还手续办完后,并交还借阅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去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每生需交10元工本费。转学或毕业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请,并交还借阅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借阅证的使用
借阅证是我校教职工和学生来馆借阅的专用证件。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他用。如有违反图书室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破损等情况将追究证件所有者责任。
(三)借阅证丢失补办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阅证丢失、损坏的,应立即到图书室借阅处登记挂失,如需补办,由本人交10元工本费后,方可补办新证。
(四)借阅证的注销
当持证人因调出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需将所借图书、报刊等全部归还,并缴回,借阅证,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三、图书室图书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2、教职工及读者活动小组成员进入图书室选书或离开,必须通报图书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3、学生借书,一律不准入库。借书前先到外墙上的图书目录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将所借图书的索书号、书名抄写在索书单上,然后将索书单和本人借阅证一并交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必须遵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在出纳台前排队按先后秩序借书。
4、索书单实行无偿供应。
5.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还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6、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7、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否则,每册每天交违约金0.10元。
9.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核对清楚,防止出现书与条形码不符的差错;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否者后果自负。
10.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单、笔。11.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丢失、污损、偷盗、超期还书刊的罚赔款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四、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系国家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3倍罚款。
2、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1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2元。
3、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4、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1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3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