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机房是学校网络核心设备与业务应用系统的重要运行场所,为保障机房内信息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机房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机房管理员职责
1、负责机房的运行维护工作管理;
2、负责机房值班人员的管理;
3、负责机房内各专业设备的准入核定、设备摆放区域的划分、UPS电源负荷的分配;
4、负责机房运行值班日志、信息机房出入记录、信息系统及设备技术档案、硬件设备基本情况等记录的管理;
5、负责机房各种图纸、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6、负责机房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第四条机房值班员职责
1、严格按照“机房及设备巡视”要求,执行机房(包括蓄电池室)及设备的巡视检查;
2、严格按照“值班管理”要求,认真监视网络和软硬件平台运行情况以及机房动力环境情况,检查监视各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并及时填写值班日志;
3、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缺陷,并负责缺陷消缺的跟踪和验收;
4、严格执行“机房出入管理”规定,履行机房出入管理的职责;
5、严格执行“机房环境管理”规定,保持机房环境干净整齐,保持机房电源、温湿度等符合A类机房要求,确保机房安全;
6、严格遵循机房运行管理制度其它规定,负责本班值班时机房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机房值班管理
第五条信息技术科安排专人负责机房运行值班。
第七条非值班人员发现系统(设备)运行异常、故障等情况,应立即告知值班员,值班员应及时处理或调度相应人员进行处理。故障处理完成后由值班员在值班日志中填写相应故障处理记录。
第八条对机房内的系统(设备)进行维护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做好机房系统/设备操作记录,在工作开始、间断和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告知值班员。
第九条值班员应认真规范、完整、准确地填写好“信息机房运行日志”。
第十条应按以下要求做好交班:
1、汇总本班内系统运行基本情况、系统与设备异动情况、异常、故障的处理情况,认真填好机房运行日志
2、将尚未完成需要下一班继续处理或已完成但需要跟踪观察的事务记录在交班注意事项中;
3、交班时交班人员应认真向接班人员介绍情况,具体交班内容如下:
1)本班机房内所有系统(设备)运行状况;
2)本班机房新进系统(设备)安装和运行情况;
3)本班进入机房人员进行系统(设备)操作情况;
4)本班进行的系统(设备)维护或故障处理情况;
5)所有未处理完成的问题;
4、接班人员必须对交班注意事项的内容逐项检查落实,主动问清情况和问题;
5、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在信息机房运行日志上签字。
第十一条值班员应对上一班已解决的故障,进行跟踪观察以确认故障确实排除,对于上一班遗留尚未解决的故障,应继续联系、督促有关责任人及时解决,并督促处理人填写处理情况及结果记录。
第十二条漏交或错交系统(设备)运行状况的责任由交班人员承担;漏接或错接系统(设备)运行状况的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交接双方均未交接清楚系统(设备)运行状况的责任由交接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章机房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机房应保持清洁、整齐,设备无尘、排列整齐,资料齐全。
第十四条机房内的电源线缆、通信线缆应分别铺设在管槽内或排架上,排列整齐,捆扎固定,留有适度余量。
第十五条定期做好机房及设备的清洁。
第十六条机房内物品须放在指定位置,通道、路口、设备前后和窗口附近均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
第十七条机房所有的缝隙、线管漏洞必须用防火材料封堵。
第十八条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会客。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进入机房须换拖鞋或使用专用鞋套,尽量减少灰尘,拖鞋要保持清洁。
第二十条进入机房人员应保持场地整洁,每天工作结束时,应切断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电源,并应及时整理机房现场环境(如清理好记录纸、连接线头、工具、设备部件、盖好揭开的活动地板等),保持机房整洁。
第五章机房维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图书情报信息中心应定期对机房防水、防火、防小动物、防雷、防漏、防尘、防磁、防静电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十三条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不得长期使用临时线。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
1.网络中断,设备及应用系统故障;
2.发生重大差错事故;
3.发生危及设备、人身安全情况;
4.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5.其它需要报告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图书情报信息中心应制定停电应急预案,做好发电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发电演练,确保在停电时可及时启用UPS供电,同时做好在停电期间机房降温、减负荷的应急准备。
第二十六条定期对空调冷凝水管道排水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因冷凝水管道堵塞或渗漏导致机房出现积水现象。
第二十七条应定期对机房门禁、应急照明、监控系统以及机房防水、防鼠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十九条遇有重大故障及时举行专题分析会,进行深入分析。
第六章机房人员管理
第三十条机房运维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第三十二条运维人员个人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第三十三条运维人员离开工作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第三十五条进入机房人员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第三十六条所有机房内的施工,在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要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清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第三十七条禁止施工人员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第三十八条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网络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
第七章机房及设备巡视
第三十九条值班员负责机房及设备的现场巡视。
2、特殊巡视:遇到恶劣天气、设备运行异常和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时,值班员须增加巡视频度。
第四十一条巡视内容包括:
1、网络设备、服务器、磁盘阵列、安全设备等机柜内设备运行状况;
2、UPS主机、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况;
3、空调系统的运行状况;
4、机房环境状况;
5、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状况;
6、门禁系统工作状况等。
第八章机房出入管理
第四十二条机房采用钥匙门禁系统。机房钥匙由网络部值班员统一管理,学校其它人员需要进入机房,由值班员核准后开门。
第四十四条任何人进出机房时均应随手关门并上锁。
第四十五条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钥匙管理。机房钥匙仅限持有者本人使用,不得借出。一旦发生因钥匙持有者因钥匙保管不善导致的机房异常情况,由钥匙持有者负责。
第四十六条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以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第四十七条设备进入机房前应进行用电负荷等安全评估和用电评估,经机房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四十八条不得将机房设备、维护用品等私自带出机房,如工作需要,应检查确认已安全删除学校保密数据,填写《设备搬出机房登记表》(附表2),经机房管理员同意方可带出。
第四十九条机房内设备须摆放整齐,未经机房管理员批准,不得擅自开拆、迁移机房内设备或调换机房内设备配件。
第九章机房设备管理
第五十条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设备应置于机柜内,固定牢靠,对机柜屏眉标注须统一规范编号。
第五十一条设备应有标识,标识内容至少包含设备名称、投运日期、质保期限,IP设备应有IP地址标识。
第五十三条设备连接的通信电缆、光纤、网络线、电源线等线缆应排列整齐,捆扎固定,在线缆两端应有明确规范的标识,标识内容应简明清晰,便于查对。机房内所有的设备、机柜以及网络交换机已使用的端口、网络线、配线架端口都要有统一规范的标识。
第五十四条项目设备进入机房时,责任人需填写《硬件设备基本情况登记表》(附录1),机房管理员负责统一安排安装位置并统一标志。
第五十五条机房系统(设备)自安装运行之日起必须由系统(设备)责任人建立系统(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记录、系统(设备)异动记录等。
第五十六条机房内的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设备需退出机房时,应上报图书情报信息中心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该设备方可撤离机房,同时告知机房管理员和值班员,值班员要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第五十七条设备责任人应配合机房管理员建立和维护机房设备位置图,确保机房设备位置图信息的正确无误。
第十章机房空调、电源系统管理
第五十八条机房内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必须保证有UPS等备用电源。
第五十九条机房内的电源配电装置、UPS设备、电源开关、电源插座应有标识,标识规范、准确;机房内配电系统的设计施工图、配电系统图、线缆布线图等资料应完整,并且与标识一致,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资料。
第六十条进行维修、调试等工作需要临时接用电源时,应使用机房提供的维修电源,调试用计算机可以使用UPS电源。
第六十一条值班员和机房管理员应熟悉机房配电系统、UPS的基本结构和原理,熟悉机房配电系统、UPS的基本操作。
第六十二条定期检查UPS运行状态,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保证UPS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六十三条对配电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做好记录。
第十一章机房消防管理
第六十四条机房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消防设施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定期参加消防培训。
第六十五条不得随意移动灭火器材,严禁破坏消防报警和灭火设施,并应按规定及时更换灭火介质,机房内消防器材放置处禁止堆放其他物品,以便随时取用。
第六十六条机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使用取暖器等设备,电源插座及线路周围必须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杂物。
第六十七条电缆竖井、管道竖井、消防竖井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做好防火措施。
第六十八条应制定机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做好机房通道标识,并保持通道畅通。
第六十九条应定期对机房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及时整改。
第十二章机房资料管理
第七十一条系统(设备)责任人负责将系统(设备)进入机房时建立的技术档案和随机资料提交给机房管理员登记、保管。
第七十二条机房资料的管理,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造册、保管由机房管理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