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使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加快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我部组织开发了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以下简称“统一软件”)。2010年8月至2011年9月,我部在山西省太原市、辽宁省盘锦市、福建省三明市、海南省海口市、重庆市江北区、陕西省韩城市开展了软件试点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研究,我部决定在全国推广使用该软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加强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实施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十二五”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地要积极建设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为各级监察机构及监察网格的执法维权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各项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促进本地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优先采用全省大集中的建设模式,即充分利用金保工程已经建设的统一数据中心,在省级集中数据和系统,通过网络将系统服务延伸至省内各地市、区(县)的监察机构和监察网格,实现省内各级监察机构和网格、各项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在地级城市建设集中式的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过渡为全省大集中建设模式。建设全省集中式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要建立省级数据中心与地市级数据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机制,实现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与以地市级为单位建设的就业、社会保险等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
五、统一软件推广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监察工作管理制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监察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各级监察机构的执法程序,制定实施统一的网格信息采集标准,为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准备。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符合信息化管理要求的监察工作模式,尽快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管理规程,加强对下级单位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本地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加大全国统一软件的推广力度。各地在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应进一步提高对全国统一软件和数据标准的认识,认真做好统一软件的推广工作。在新建系统和系统升级时,必须使用全国统一软件,以加快推进业务流程的优化、统一数据标准的执行、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业务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已自行开发建设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要根据部颁标准《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集与代码》(人社部发〔2010〕84号)对已有系统软件进行修改完善,并制定向统一软件的升级计划,创造条件早日实施升级。
(三)扎实推进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积极与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协调、沟通,争取财政资金及金保工程建设资金的支持,做好全国统一软件的实施工作,加快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各地在实施统一软件之前,要按照我部的总体部署,根据本地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建设内容、模式、任务、计划和步骤,并将系统建设方案报部劳动监察局和信息中心备案。
(四)建立统一软件版本验证机制。为确保全国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统一性,以便实现各级系统的联网应用,我部基于金保工程统一应用软件的技术框架,开发了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并建立了统一软件版本验证机制。各地在实施统一软件时,应在软件正式运行的2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部申请全国统一软件的激活密钥,并将填写好的《劳动保障监察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激活密钥申请表》(附件2)以传真形式报送部信息中心。待我部核发软件激活密钥后,各地可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版本验证说明》(附件3)的操作流程,进一步检验本地实施的软件版本,以确保符合统一软件的实施要求。
各地要以全面推进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切实提高监察信息化水平。在统一软件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负责本地实施的前台技术支持商的监督指导,如有工程质量或服务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联系人:部劳动监察局崔尧
部信息中心汪诚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功能列表
2.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激活密钥申请表
3.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版本验证说明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统一软件功能列表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的业务功能包括监察机构管理、用人单位信息管理、监察执法管理、网格管理、案件管理、档案管理、用人单位诚信管理、预警监控、综合统计查询、网上监察等110个模块。主要功能模块如下:
一级模块
二级模块
监察机构管理
案件管理
立案
监察人员管理
案件初查
网格管理
重新申报
网格人员管理
综合审批
网格动态监控
调查取证
用人单位信息管理
单位信息登记
案件处理
单位信息维护
案件执行
单位信息复核
结案
单位信息比对
案件辅助
投诉管理
投诉登记
案件简易流程
投诉处理
用人单位诚信管理
诚信参数维护
举报管理
举报登记
诚信等级电脑评定
举报处理
诚信等级人工评定
监察执法管理
日常巡查管理
年度诚信评定确定
专项检查管理
单位诚信评定公示
书面审查管理
电子地图
地图管理
突发群体事件
群体事件登记
用人单位坐标维护
事件处理
电子地图监控预警
预警监控
用人单位监控预警
权限管理
角色管理
监察员案件监控
IP安全管理
监察案件预警
日志管理
档案管理
档案登记
操作日志管理
档案借出
系统日志管理
档案归还
系统参数设置
档案转出
欢迎页面设置
绩效管理
个人绩效考核
网上监察
(互联网)
网上年审
机构绩效考核
网上投诉
统计分析
案件处理情况
网上举报
监察执法情况
通知公示
统一文书中心
统一文书管理
综合查询
投诉查询
举报查询
案件查询
执法情况查询
系统辅助功能
案由管理
问题列表维护
投诉请求信息维护
举报请求信息维护
审批流程设置
工作日设置
待办事宜
业务提醒
附件2
全国统一软件激活密钥申请表
最终使用方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姓名:
E-MAIL:
项目描述:
硬件平台:
应用服务器部署方式:□单机□集群
应用服务器IP地址:
前台支持商名称:
最终使用方签字盖章:
日期:
说明:
2.要根据应用服务器的设备个数申请激活密钥。如,应用服务器为一台主机设备,该设备设置为“一个IP地址”、“多个IP地址”、“启动多个应用服务”、“单机运行”其中一种情况的,仅填写一个IP地址;如果是双机集群,填写两个IP地址;如果有对应的应用级容灾系统,需要填写容灾应用服务器的IP地址。
3.如更换应用服务器的IP地址,请重新向部信息中心申请激活密钥。
附件3
全国统一软件版本验证说明
为提高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统一性,确保在各地实施的软件版本为全国统一软件,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提供了版本验证功能,具体说明如下:
一、验证机制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提供了两种版本验证机制:
2.反向验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地方用户提交软件验证信息,由部信息中心协助验证软件版本。
二、本地验证的操作流程
通过访问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的版本验证页面,由地方用户自行验证软件版本,具体操作如下:
操作方式一:
操作方式二:
验证页面显示的版本信息:
1.若本地系统为全国统一软件,应显示如下界面:
2.若本地系统不是全国统一软件,系统将提示“不能通过初步验证”,或无法显示版本验证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