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推动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升科研能力与水平,发挥科研引导教育服务社会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立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式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校立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等级。类别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包括思政研究、双高建设、校本工作等),可自由选题,建议的重点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二)项目设置与资助额度
2025年度拟立项60项左右(其中思政研究约10项)。重点项目12项,给予理工类1万元、人文类0.6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项目48项,给予理工类0.6万元、人文类0.4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期统一自2025年4月1日起计算,重点项目最迟于2027年4月30日前结束,一般项目最迟于2026年4月30日前结束。结项的成果要求参见《校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嘉职院〔2024〕65号)。
(二)申报限制
1.作为主持人每人限报1项,重点项目只限副高(硕士)及以下职称教职工申报,一般项目只限中级(硕士)及以下职称教职工申报;
2.已被推荐申报校外各级纵向项目的课题,不得申报;
3.与原有立项项目雷同的项目,不得申报;
4.主持校立科研项目未结题的,不得作为主持人再行申报;
5.教改、课改类等不属于科研范围的项目,不得申报;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得作为主持人再行申报;
7.有科研信用不良记录且还在处罚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程序
《申报表》《活页》和《汇总表》均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在平台上提交给科研管理部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二级学院(部门)审核同意的文本。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好校立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