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商标局发布2022年《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

一、有关商标注册申请的办理途径、申请书件、规费等

1.办理商标申请的途径介绍

2.自行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有什么区别吗?哪种方式更快些?

3.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4.在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6.国内自然人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7.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必备书件

8.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身份证明文件都有哪些?

9.我们是一家公司在北京的代表处,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吗?

10.外国人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11.我们是一家外国公司,可以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吗?

12.我们是一家香港(澳门/台湾)公司,可以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吗?

13.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14.什么是集体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5.什么是证明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6.什么是地理标志?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7.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吗?

18.申请商标注册什么时候缴纳费用?领取注册证时还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吗?

二、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填写

1.“申请人名称”该如何填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如何填写?

3.“申请人国籍/地区”该如何填写?

4.“申请人地址”该如何填写?

5.“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该如何填写?

6.“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7.“国内接收人地址”是通讯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写吗?

9.申请时如何区分颜色组合商标和商标指定颜色?

10.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11.在国外的第一次申请是按一标多类申请的,在中国可以按一标一类申请并要求优先权吗?需要提交几份优先权证明文件?

12.在国外的第一次申请是按一标一类申请(同一天就同一商标在不同类别提交多份申请)的,在中国可以按一标多类申请并要求优先权吗?如何填写?

13.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该如何填写?

14.“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15.如何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

16.什么是尼斯分类?什么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17.要申报“***”商品,该申报在哪类?(即如何确定申报类别)

18.关于商品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

19.关于服务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

20.分类表中的项目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比如第20类项目中,既有“家具”又有“金属家具”,我该如何选择?

21.要申报的商品项目区分表上没有,怎么办?(即如何确定商品名称)

22.对商标图样的要求

23.申请三维标志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24.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26.申请声音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27.什么是商标使用方式?哪些情况下要填写?

三、有关商标注册申请补正

1.收到了补正通知书,该怎么补正?还需要再缴纳费用吗?

2.商标图样报错了,补正时可以重新提交图样吗?

3.补正要求报送图中文字书写方法出处的复印件,该如何补正?

4.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该怎么补正?

5.申请时,我已经报送了商品说明书,为何还下发补正?

6.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可行业中就是这样叫的,我该怎么补正?

7.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我是按以前已核准的名称填写的,为何还补正?

8.今年实行了新版分类表,我是去年申请的,分类补正时可以申报新版分类中的项目吗?

9.在一份申请书上同时申报了3个类别,现在仅有一个类别的项目需要补正。如果补正不合格,对另外两个类别有影响吗?

四、其他

1.有时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周期较长,为什么?

2.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可我已经交费了,怎么办?

3.已经递交了注册申请,可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不到,为什么?

4.拿到受理通知书后是否就可以使用商标了?

5.受理通知书丢失,请问能否重新补发?

6.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7.想查询一个商标能否注册,请问该怎么查询?——即事先查询

8.想查询一个商标的注册情况,请问该怎么查询?——即事后查询

10.中国商标网上显示的商标信息不正确,怎么办?

11.分类调整后需要重新注册吗?

12.已取得注册证,现在生产的商品与注册证上的有些不同,会受保护吗?

13.现在使用的商标与注册证不完全一样,需要重新注册吗?

14.递交了网上申请后,还需交纸质件吗?

15.商标代理机构报送商标申请件的要求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两种途径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其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文件递交和送达方式稍有差别。

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自行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

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

在文件送达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注册大厅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当场退回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的,接收申请文件。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商标局发放缴费通知书,申请人缴费后予以受理,发放《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缴费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均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填写联系地址的,文件送达至联系地址;未填写联系地址的,文件送达至申请人地址栏填写的地址。

申请人在商标业务受理窗口采用在线申请方式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基本符合规定的,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接收申请文件。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商标局发放缴费通知书,申请人缴费后予以受理。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进行补正。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缴费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将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国内自然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申请时应提交承包合同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自然人,在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后,可以自行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要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承包合同复印件。

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后,可以自行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要提供一份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一般应提交营业执照,非企业可以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注意,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代表处、办事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外国人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可以自行办理。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安部门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还可以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在中国没有营业所的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意:外国企业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资分公司为中国企业,并非其在中国的营业所。

在内地没有营业所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以及在大陆没有营业所的我国台湾地区企业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内地设有营业所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以及在大陆设有营业所的我国台湾地区企业可以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持有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自行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通行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符合自行办理条件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还可以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直接办理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外,还应当提交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等。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直接办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注册的商标。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

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申请人应当填写其身份证明文件上标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外国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国内申请人填写此栏,用于接收该商标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同时,也用于自行办理的国内申请人接收本申请的各种文件。国内申请人未填写联系地址的,文件送达至申请人地址栏填写的地址。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无法送达的,通过公告方式送达。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国家知识产权局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国内接收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请人指定的国内接收人的地址,并非申请人的通讯地址。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可填写“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栏目。

(1)颜色组合商标的构成要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2)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文字说明、色标、商标使用方式应填写在“商标说明”栏。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时,若申请人的多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第一次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可以在其中一份申请书中提交1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其他申请书中注明优先权证明文件原件所在的具体申请件。如果优先权证明文件是在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补充提交的,应附送说明,载明所有基于该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的商标注册申请号。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时,可以基于其在同一国家、同一申请日、同一商标的多份第一次申请一并要求优先权,在“申请号”栏逐一填写第一次申请的申请号,并应附送全部申请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应载有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优先权证明文件一般由展会主办出具或证明。

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在此栏予以说明。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品/服务一栏应当填写具体的商品/服务名称(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编码为6位数字的项目名称),不能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编码为4位数字的)。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是根据1957年6月15日由尼斯外交会议达成的一项协定(尼斯协定)制定的。尼斯协定的每个成员国有义务在商标注册中使用尼斯分类,并须在与商标注册有关的官方文件和出版物中标明注册商标所及的商品或服务所在的国际分类的类别号。我国于1994年加入尼斯协定。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商标主管部门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总结多年来的实践工作经验,并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把某些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误认的商品或服务组合到一起,编制而成。《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商标审查人员、商标代理人和商标注册申请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也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商标案件时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沿用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的体系,区分表中每一类别的标题原则上指出了归入该类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各类的【注释】为确定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提供了思路。申请人可以依据各类的类别标题和注释确定申报类别。

经审查,申请人申报类别不正确或项目名称不规范的,商标局将发放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给出了商品和服务大致的分类原则。申请人可以查阅。一般来说,类别标题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原则上构成这些商品或服务大致所属范围的一般性名称。所以要确定每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就得查看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分类表。如果某一商品按照分类表(类别顺序分类表、注释和字母顺序分类表)无法加以分类,下列说明指出了各项可行的标准: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某一制成品的功能或用途,该制成品就比照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的类似制成品分类。如果没有类似的,可以根据辅助标准进行分类,如按制成品的原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如钟和收音机的组合产品)可以分在与其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相应的所有类别里。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这些功能或用途,则可以采用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4)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则该商品原则上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一类。其他所有情况均按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进行分类。

(5)成品或非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6)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商品和服务项目申报指南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商品和服务分类”栏目。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给出了商品和服务大致的分类原则。申请人可以查阅。一般来说,类别标题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原则上构成这些商品或服务大致所属范围的一般性名称。所以要确定每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就得查看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分类表。如果某一服务按照分类表(类别表、注释和字母表)无法加以分类,下列说明指出了各项可行的标准:

(1)服务原则上按照服务类类别标题及其注释所列出的行业进行分类,若未列出,则可以比照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的类似服务分类。

(4)特许经营的服务原则上与特许人所提供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例如,特许经营的商业建议(第三十五类),特许经营的金融服务(第三十六类),特许经营的法律服务(第四十五类))。

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虽然同一类别的各项目之间在概念上可能存在包含或者交叉的关系,但尼斯分类并不对项目概念进行界定。各类别项目表中所列的商品服务名称是为了表明不同商品服务的所属类别,以方便申请人在申报商标注册时进行分类参考。以第20类的项目“家具”、“金属家具”为例,由于在尼斯分类中有些商品是按照材质分类的,例如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6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19类,但家具并不是按照材质分类的,各种材质的家具均属于第20类。为了明确表明金属制的家具也属于第20类,因此第20类项目中,除了“家具”,还有“金属家具”。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沿用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的体系。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的项目名称。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沿用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的体系,区分表中每一类别的标题原则上指出了归入该类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各类的【注释】为确定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提供了思路。对于没有列在分类表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申请人可以参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每一类别的标题和【注释】,先确定申报类别;应按照分类原则、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

例一:电脑行业中常用“笔记本”指代“笔记本电脑”,但这是一种不规范的简称,正常情况下“笔记本”是指纸质文具,属于第16类,在第9类申报应当申报“笔记本电脑”或“笔记本式计算机”。

例二:“电机”。电机是指产生和应用电能的机器,包括发电机和电动机。按照目前的分类原则,“发电机”属于第7类;而“电动机”分为“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和“非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前者属于第12类、后者属于第7类。因此“电机”、“电动机”均属不规范的商品名称。

例三:“熟制品”。大多数的熟制品均属于第29类,但分别属于不同的类似群,如熟制猪肉属于2901类似群、熟制鱼属于2902类似群、熟制水果属于2904类似群、熟制蔬菜属于2905类似群等等。因此“熟制品”属不规范的商品名称。

申请人在申报时应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商品名称。商标局会对申请人申报的商品名称进行审查,不规范的,发放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张。商标图样应当清晰,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对于颜色组合商标和指定颜色的商标所需提供的黑白稿,应另行制版,制作一张清晰的黑白图样,不能简单的复印原图样。该黑白稿在注册申请时可不提交,如审查后续需要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知申请人另行补充提交。

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在注册申请时可不提交,如审查后续需要时,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另行补充提交);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该商标图样应能够确定三维形状、并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正视图、侧视图、仰视图、俯视图等)。报送的多面视图应属于同一个三维标志,包含多面视图的图样整体应当不大于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

三维标志包含文字的,文字部分应为标识在三维形状视图中的正确位置,不可独立于视图之外。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该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此外,应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该商标图样应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具体为: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注意:整个商标描述(包括五线谱或者简谱,以及文字说明)应制作在1份商标图样中。描述应当准确、完整、客观并易于理解。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例如声音样本中有歌词的,商标描述中也应说明歌词。此外,五线谱或简谱上不要含有乐曲名称。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附送声音样本。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MB,格式为wav或mp3。注意: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简单地来说,商标使用方式就是申请人使用该商标的方式,比如申请人是以何种方式或者在何种情形下如何在申请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该商标。例如申请人生产的糖果的形状都是某一种特殊的三维标志形状,那么申请人在第30类商品“糖果”上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使用方式就可以填写“该三维标志是使用在糖果的形状上”。

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补正通知书中已列出要求补正的事项,补正通知书背面有详细的“关于商品/服务项目补正的说明”,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要求和说明进行填写,并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补正不需要缴纳费用。

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商标图样不可以修改。如果因为商标图样不清晰、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的,申请人可以重新提交清晰的商标图样,但不可以改变商标图样。

要求报送图样中文字写法出处复印件的,应当报送该文字在各类字典、字帖等正规出版物的所在页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文字的写法应与商标图样中文字的写法一致。

如果该文字是申请人自行设计、无出处的,应当注明。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申请人应尽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现有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如不使用现有名称,应按照分类原则、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例如不应使用“不属于别类的”、“属于本类的”、“上述商品的”等词语,也应避免使用“……,即……”的表达方式。不应泛泛申报“×××的附件”、“×××的配件”,而应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

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例如“假日野营服务”跨类,其中“假日野营娱乐服务”属于第41类,“假日野营住宿服务”属于第43类。

商品说明书有助于商标局判断商品的类别和类似群,但并不是说只要报送了商品说明书,该商品名称就可以被接受。如“家用电器”,虽然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商品称谓,但它包括的范围过大,涉及商品分类表中多个类别的商品,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是不允许使用的。此外,对于一些多功能产品,可以归入其功能所属的相应类别,至于申报在哪个类别是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申请人可以申报在一个或多个类别中。申请商标注册时,商品名称应具体、准确、规范,符合分类原则;要避免使用含糊不清、不具体、外延过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名称。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如电脑行业中常用“笔记本”指代“笔记本电脑”,但这是一种不规范的简称,正常情况下“笔记本”是指纸质文具,属于第16类,在第9类申报应当申报“笔记本电脑”或“笔记本式计算机”。再如“电机”,是指产生和应用电能的机器,包括发电机和电动机。按照目前的分类原则,“发电机”属于第7类;而“电动机”分为“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和“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前者属于第12类、后者属于第7类。因此,申请人在申报时应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商品名称。

商品分类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尼斯分类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尼斯分类进行修订。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时的尼斯分类版本进行申报。

在新版分类表实行以前申请商标注册的,所申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分类原则和标准适用旧版分类表。

例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15文本中,“昆虫针”属于第16类。尼斯分类第十版2016文本第26类新增商品“昆虫针”。相应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16文本第26类新增“昆虫针”,第16类删除“昆虫针”。申请人在2015年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在2016年收到补正通知书,若申请人想申报商品“昆虫针”,应仍按2015文本在第16类申报,不能按2016文本在第26类申报。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商标局是针对该件商标注册申请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因此该件商标注册申请的另外2个类别也不能保留申请日期。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实际收到日的除外;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文件进入其电子系统日期的除外。文件通过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送达当事人。

申请人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补正通知书时,若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刊登送达公告,或虽已刊登送达公告、但自公告发布之日未起满30日的,申请人领取退信时视为送达当事人;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刊登送达公告、且自公告发布之日已起满30日,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缴纳规费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并将费用交给代理机构的,请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已经在线支付规费的,款项将退至原支付卡或账户。

这可能存在多种情形。例如申请人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规范、需要进行补正的;或是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但商标局并未收到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需要查询商标局是否收到该申请文件,建议申请人来函查询,来函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申报类别、商标、递交日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编号等详细信息。

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没有补发流程。如果申请人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来函说明原因,商标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发。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未填写申请书中申请人名称或申请人地址的。

·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未在申请书中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的,或者打印或粘贴的商标图样超过规定大小范围的。

·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人应当提交《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直接办理有经办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且申请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发给申请人《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人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时,若该商标注册申请尚未受理的,商标局将在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受理后,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若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商标局不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登陆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入“错误信息反馈”界面。申请人可以在此向商标局反馈有关错误信息。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注册证上载明的商品(服务)项目与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商品(服务)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需要重新注册。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参见“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业务指南>报送商标申请件的注意事项”。

THE END
1.香港书号申请香港书号关于香港书号问题图书书稿出书出版物香港书号|申请香港书号|关于香港书号问题 香港书号与内地书号的区别是什么? 1、严格意义上讲,并没有“香港书号”和“内地书号”的称谓,“香港书号”与“内地书号”本质上并无区别,它们统一正确的称谓应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简称国际书号。 2、“内地书号”由新 #出书 闻出版总署批复。出版社向新闻出版总署申报选题,https://www.163.com/dy/article/JJS3I44N0556AV7M.html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申请报告怎么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申请报告怎么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尊敬的新闻出版局领导: 为了繁荣市场经济,满足本市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也为了促进就业,解决一些人的就业问题。本人经过多方调查及研究,现决定向新闻出版局提出图书零售企业行政审批申请,拟开设×××书店,望审批通过。 企业http://95855096.b2b.11467.com/m/news/1782555.asp
3.如何出版范文12篇(全文)数字出版作为新兴的出版形态, 依托信息技术、显示技术和计算机网络等高新技术, 完全颠覆了传统出版业的选题策划、生产模式、传播渠道和消费阅读方式, 其产品形态丰富, 又与每个人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 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数字出版物不仅包括CD、VCD、DVD等产品, 还有电子书、网上原创文学、https://www.99xueshu.com/w/ikeya3effsjz.html
4.想办木材厂许可证申请书怎么写,谢谢换发医疗机构许可证申请书怎么写 房产纠纷 22人问过 李建成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 办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怎么写 知识产权 42人问过 万全如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怎么写 知识产权 382人问过 胡雪峰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 还有疑问?直接咨询律师 > 想办木材厂许可证申请书https://m.findlaw.cn/ask/question_28368314.html
5.公司设立申请书怎么写(8篇)公司设立申请书怎么写(篇4) (一)设立内资印刷企业申请书范本(包括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三印): 关于设立×××印刷企业的申请 佛山市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兹有申请人名称拟成立公司名称,注册资金万元,总投资万元,经营场所地址,厂房面积平方米,从业人员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现https://www.liuxue86.com/a/4872897.html
6.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怎么写市、州新闻出版局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处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对于你提出的“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怎么写”问题,设立一个公司所具备的条件是很多的,而且要进行申请,要是申请方面不过的话自己这个公司是开不起来的,一般是含有侮辱性的东西或者是国家禁止的东西的是不能开的。https://www.66law.cn/laws/425525.aspx
7.上海天猫淘宝商家怎样申请出版物图书许可证3、国内所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标注为:企业类型,而上述所有伪造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为:经济性质。且其标明:个人经营 是错误的,国内所有出版物标明皆为:个体工商户 或 有限责任公司。明显系伪造。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申请书》; https://m.trustexporter.com/m21-d294841.htm
8.新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专利申请书的特点,专利申请书的文本结构三、专利申请书的特点 不论那种类型的专利请求书均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新颖性,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也没有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申请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似。这就保证了申请专利https://www.epbiao.com/shangbiaos/36304.html
9.专利申请书(精选12篇)实施例最少写一个,也可以写两个、三个等。 篇5:专利申请书 一、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应同时提交附图及摘要附图。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二、本表应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https://www.hrrsj.com/zhichang/shenqingshu/823376.html
10.征稿启事《出版与印刷》于1990年创刊,是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主办,经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学术期刊,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1007-1938,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31-1643/TS。全文收录于中国知网、万方数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刊引文数据库(CHSSAC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1MTYwMDc2MQ==&mid=2247508376&idx=2&sn=64cab3c0606f0e80b2c7d78c4e18aeec&chksm=e8fdfe9b337e59c8190dead0522f9b4623f433fb3b74dd978e9541e0acc8a778f96c1d1f859c&scene=27
11.专利申请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请注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那么一般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利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利申请书1 一、国家发明专利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书中写明此发明专利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https://www.ruiwen.com/gongwen/shenqingshu/1382212.html
12.怎么写畜牧兽医行政复议申请书专家导读 畜牧兽医行政复议申请书写的时候首先要交代清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人的基本情况,提出行政复议的原因以及争议的具体行为,且要写清楚自己的要求,最后陈述属实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怎么写畜牧兽医行政复议申请书 一、怎么写畜牧兽医行政复议申请书 对行政决定不服,准备申请行政复议,要怎么写行政复议申请书https://mip.64365.com/zs/1505873.aspx
13.出版物经营许可申请书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出版物经营许可申请书 1 出版物经营许可申请书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制 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 经济性质 网址 e-mail 邮政编码 发行方式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数 额及来源 经营场所状况 经营门店 地址 营业面积(平方米)https://m.renrendoc.com/paper/183944636.html
14.毕业论文申请复审原因怎么写问:毕业论文书面申请书的申请理由怎么写啊 答: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困液散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https://www.igaichong.com/article/5c7fd523a960d045c98536ec.html
15.最高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知识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18、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没有顺序要求? https://hnnhxfy.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322
16.程序员工程师如何撰写专利软件专利怎么写以前没有公开过的,也没有相同的技术方案刊登在出版物上或者已被他人申请专利。 2.创造性 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发明有实质性特点,优于同类传统技术。 3.实用性 比原有技术效果好,且可以用工业方法生产,具有实用性。 专利的基本知识-应向专利局提交那些申请文件 https://blog.csdn.net/Anthony_1993/article/details/134913481
17.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张景文律师法律短视频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有: 1、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应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工商注册登记情况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https://www.110ask.com/video/153180286033210838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