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三章专业要求
第五条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授课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七条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第十二条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将按照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降分录取政策,进行申请降分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各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
第五章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审计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经济统计学、投资学、法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物流管理、英语、日语、翻译、资产评估、土木工程、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西班牙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数字经济、网络与新媒体、汉语国际教育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26840元/人·年;
(2)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环境设计、动画(闽台合作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建造、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人工智能、数学与应用数学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29280元/人·年;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为42000元/人·年。
备注:2024级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为准。
(二)住宿费标准
(1)滨海校区
舒适型四人间(电梯公寓楼),2980元/人·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等。
(2)长乐校区
1.舒适型二人间(电梯公寓楼),7000元/人·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电冰箱、独立卫生间、浴室等;
2.舒适型四人间(电梯公寓楼),2980元/人·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等;
3.普通四人间,2460元/人·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等。
备注:2024级具体住宿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为准。
第十七条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注册后,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退学办法,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文中规定的退学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奖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奖、助、减、勤、缓、补、贷”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2.经学校统招录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助学政策:
(1)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助学政策;
(2)通过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资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长乐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滨海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一站利民路128号
邮政编码:350202
联系人:石老师:17706906743陈老师:17706900421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