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解决西宁市居家办公期间群众诉求,大通县、湟源县、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湟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立专门平台,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现汇总如下:
大通县
一、服务对象:有紧急事项急需处理的辖区市民群众。
四、服务范围:大通县辖区(不提供跨区域服务)。
五、安全要求:
1.服务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司乘人员均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落实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及时消杀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2.涉及乘车运送情况,群众须正确佩戴口罩、后排乘车(不准前排就座),全程不得与驾驶员接触。
3.申请用车的群众出行目的地与大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求助平台工作专班指令不一致的,应立即向求助平台反馈,由平台核实处理。
六、社区管理:各社区要加强属地居民小区出入管理,小区值守人员在核实群众信息与转运车辆驾驶员接收的指令信息一致后,予以放行,结束后允许返回小区。
湟源县
一、服务对象:有紧急事项急需处理的辖区群众。
二、服务内容:
诉求帮助:主要包括自身和发现身边存有的老、弱、病、孤、残、孕等各类特殊群体,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需求等(紧急危难求助请拨打110,突发重大事故请拨打119);
四、其他要求:
1.服务期间,群众须验证健康码、行程码,并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2.涉及紧急用车情况,由乡镇初步研判后,反馈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研判保障。乘车群众须正确佩戴口罩、后排乘车,全程不得与驾驶员接触,且不得随意更改出行目的地。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指令不一致的,爱心保障车辆可以拒载,并立即向专项组反馈,由专项组核实处理。
0971—2432842
0971—2483286
15352913558
特此通告。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3日
城东区
二、服务内容:主要为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遇到的以下几类问题:
诉求帮助类。主要包括自身和发现身边存有的老、弱、病、孤、残、孕等各类特殊群体,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需求等;
四、服务范围:城东区辖区(不提供跨区域服务)。
五、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关于西宁市居家办公延续期间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的通告》,往返机场、火车站的机动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上路通行;遇有急诊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等亟待驾车出行时,经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经公安110报警平台或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求助核实后通行。
城中区
四、服务范围:城中区辖区(不提供跨区域服务)。
五、工作要求:
1.服务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驾驶员及乘客均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驾驶员严格落实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及穿戴防护服等必要的防护措施,每次转运服务结束后对车辆进行一次消毒。
2.乘客乘车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后排乘车(不准前排就座),不得与驾驶员接触。
3.爱心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目的地提供“点对点”转运服务,其间不收取任何费用。
4.申请用车的群众出行目的地与城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求助服务工作专班指令不一致的,爱心保障车辆可以拒载,驾驶员应立即向工作专班反馈,由专班核实处理。
5.各村、社区要加强居民出入管理,小区值守人员核实的群众信息与转运车辆驾驶员接收的指令信息一致后,方可予以放行,结束后允许返回小区。
城西区
四、服务范围:城西区辖区(不提供跨区域服务)。
3.爱心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目的地提供“点对点”服务,其间不收取任何费用;车辆驾驶员服务期间要规范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全程不得与乘客有任何接触;每趟(次)服务结束后对车辆进行一次消毒。
4.申请用车的群众出行目的地与城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战“疫”求助平台工作专班指令不一致的,爱心保障车辆可以拒载,并应立即向工作专班反馈,由专班核实处理。
城北区
为保障全区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我区已启动生活物资保供稳价预案,全力保障辖区群众居家办公期间正常生活。全市米面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物资储备供应充足,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不传谣、不信谣、根据生活需要理性消费,购买时有序排队采购,保持安全距离,即买即回。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附件:
1.西宁市城北区各镇(街道)、村(社区)咨询
2.西宁市城北区生活物资线上配送信息表
城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日
湟中区
为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满足急危重症等患者就医需求,湟中区医疗机构开辟就医“绿色通道”。“绿色通道”主要服务急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同时保障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及时开具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