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归还时将进行停借处理。停借期满后,方可恢复借阅权限。读者超期天数采用累积方法计算,即读者所持图书卡内所有图书的超期天数之和。停借期视图书超期情况分别规定如下:
1、超期总天数在60天内者,停借半个月2、超期总天数61-120天,停借1个月3、超期总天数121-180天,停借2个月4、超期总天数181-270天,停借3个月5、超期总天数271-365天,停借4个月6、超期总天数366天以上者,停借6个月第二条为了更好地体现“以读者为本”的服务理念,图书馆将对在图书超期15天之内办理归还手续的读者实行免予处理的优惠措施。
第三条寒暑假还书顺延。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逢寒暑假,可顺延至新学期开学一周以内办理归还手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