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图书借书遗失损毁和逾期处理办法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图书借书遗失、损毁和逾期处理办法

第一条读者所借书刊,应加意爱护和保管。不得污损、裁剪、标划、批注或遗失。否则,借书人应按本规定负责赔偿。

第二条凡遗失书刊,应以相同(或最新)版本的同种书刊赔偿并按市场价格加收手续费。否则,须按以下规定赔偿书款。

(一)藏书复本较多,又不难补充的一般社科中文图书,按现价赔偿。

(二)以下各类馆藏文献资源,按具有法定资格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进行赔偿并承担评估费用。

1.使用价值较大或不容易补充的中文图书,以及国内影印的外文图书。

2.国外版的外文图书。

3.特藏善本书。

4.无明码标价的文献资源。

5.文物。

第三条损毁书刊,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损毁较轻的,根据图书价值按书价的30%—50%赔偿损毁费。

(二)损毁较重的,按书价的50%-80%赔损毁费。

(三)损毁严重,影响图书内容的完整及流通者,参照本规定的第二条处理。

(四)被损坏的书刊,经赔偿处理后,仍归图书馆。

第四条遗失、损毁多卷书、报刊合订本,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如遗失多卷书的一册,应按整套书赔偿。

(二)中外文报刊合订本。如遗失其中之一册,应按全年的刊价赔偿。

第五条如因教学、科研需要,须将书刊拆散者,应事先征得院领导批准,本馆同意。如私自拆散,经装订后尚可复原者,按市场价格缴纳装订费;如污损严重,应照本规定第三条处理。

第六条读者损毁或遗失书刊,在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借书权、阅览权。

第七条集体借阅书刊,须由经手人负责保管,如有损毁、遗失,经办人要承担责任,并按本规定赔偿。

第八条遗失本馆由外借入的书刊,须按对方规定赔偿。

第九条凡遗失图书均要按制度规定赔偿。遗失者经赔款后,复得原书者,一般不予退款,其书可归赔偿者所有。

第十条读者所借书刊过期不还又不办理续借手续者,暂停借书权、阅览权至归还日并通报有关系(部)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故意损毁、偷窃、恶意拒还馆藏文献资源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THE END
1.借书逾期罚款制度借书逾期罚款制度图书馆实行借阅图书逾期罚款制度。所借图书超出借期未还,按章罚款,每册图书每超一天罚款0.10元。 图书在寒、暑假内到期,可在开学后第一周归还,不予罚款;如超出一周未还者,则连同假期一同累加罚款。法定节假日图书借期顺延。 读者因到外地出差、实习等情况不能按期还书,应在外出前由所在部门、https://binhai.nankai.edu.cn/lib/gzzd/jsyqfkzd.htm
2.图书借阅逾期管理办法入馆指南图书馆图书借阅应按时归还,保证图书流通。为管理借阅逾期图书,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读者借书期限30天,借书期满前可按原有借期续借2次,每次续借时间为15天。续借图书如有其他读者预约,图书馆可随时催还借出的图书。 第二条 应在假期内归还的超期图书,在开学后一周内还回图书馆的不予逾期处罚,开学后一周内未归还的https://www.yntjzy.cn/tsg/rgzn/4564.html
3.浅谈大学图书馆读者借书超期原因及解决方法图书馆管理论文在高校图书馆,读者借阅图书的超期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为了避免个别读者长期独占图书资料,实现资源共享,保证馆藏文献的有序流动,提高文献资料的流通率,图书馆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督促读者按期归还图书,从而充分发挥馆藏文献的作用。 一、图书超期的弊端 https://www.lunwendata.com/thesis/2015/44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