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高度的政治和大局意识,热爱少年儿童图书馆文化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2)3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教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心理学类专业;
(3)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文案撰写能力;
(4)具有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50分及以上成绩;
(5)提供开展儿童分级阅读活动实例材料者优先。
(九)读者服务(少儿综合流通服务)
1.工作职责
(1)做好读者流通和服务工作;
(2)按照少儿图书馆的业务工作特点,开展少儿读者和家长的咨询和阵地阅读推广工作;
(3)开展少儿图书馆理论和业务方法的研究,形成各类业务调研报告;
(5)提供读者流通服务、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实例材料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的附件材料与岗位要求须匹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1)照片、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
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
4、笔试
5、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6、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职数由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7、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8、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