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师生们对专业文献的需求,提升图书馆的资源保障水平。我馆正式启用山东省馆际文献共享平台,目前已开通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纸质图书借阅服务,读者不需要出校门即可享受到成员馆1千多万册专业图书的通借通还。“通借”是指我校读者可以在我校借阅高校图书馆联盟成员馆的馆藏图书。“通还”是指读者可以在我校主校区或舜耕校区图书馆归还所借各馆图书。
联盟图书借还的服务规则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本校在编教职工、统招本科生及硕博士研究生
二、使用方法
3、下单成功后,读者可以在“我的图书馆--委托信息--图书馆联盟委托”中查看跨校委托信息。收到所借图书到馆的短信通知后,读者即可到本人指定的取书地办理借书手续。
地点:请携带本人校园卡到委托指定的主校区馆或舜耕校区馆读者服务中心
四、联盟借阅规则
2.联盟借阅的图书是读者所在馆无所借馆藏图书或馆藏图书已借出,且高校联盟成员馆呈“在馆”、“可借”状态的图书。
3.联盟借阅图书,以“本地优先、就近优先”为原则。
4.读者无超期图书、无欠缴滞纳金等情况方可使用此服务。
5.每位读者最多可借2册。读者可同时委托多所联盟馆馆藏,但同一种书,仅可委托一所联盟馆。
6.每册联盟图书借期30天,不续借;如超期,不收取图书滞纳金,记违约,暂停本校图书借阅及联盟图书借阅权限,待还书后恢复。
7.委托申请有效期为2天,如在委托申请有效期内,因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委托借阅的图书(如丢失、被取出阅览等),该委托申请将标记失效。
8.需要取消委托的,须在提交申请一天内,联系本地读者服务中心申请取消委托。
9.收到委托到书的短信通知后,读者应在2天内到本人指定的委托取书地办理借阅手续;否则图书将送回原馆藏地,并记读者违规一次,当记录累计达到2次时,系统自动停止该读者的委托借阅权限180天。
10.目前联盟图书的快递费用由读者所在图书馆承担,或将根据财务合规情况有所变化,我们将另行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