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目录
一、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二、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障残疾人出行无障碍行政公益诉讼案
三、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在建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督促规范车站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五、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完善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无障碍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
六、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完善“119”消防报警紧急呼叫系统无障碍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
七、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督促推动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行政公益诉讼案
八、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完善“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无障碍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
九、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视觉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障视障人士公交出行无障碍行政公益诉讼案
十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餐饮服务场所强制扫码点餐行政公益诉讼案
十二、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障老年人医疗服务无障碍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公共场所无障碍既有设施改造公开听证
【要旨】
针对志愿者反映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影响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出行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磋商、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并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和整改验收,以类案监督推动综合治理。
【基本案情】
【调查和督促履职】
三岭湾广场无障碍轮椅坡道整改前纵向坡度比例为1:4.76,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无障碍轮椅坡道纵向坡度比不得小于1:8的要求。
2023年3月,贵阳市院通过跟进调查发现,三岭湾广场无障碍轮椅坡道仍未按方案完成整改,遂向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全面履职,督促完成涉案轮椅坡道的改造工程,加强对公园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遂启动了招投标工作,公园管理处积极配合,按照整改方案倒排工期、责任到人,于2023年5月底完成了三岭湾广场无障碍轮椅坡道的整改工程。
三岭湾广场无障碍轮椅坡道整改后坡度为1:12,在坡道两侧安装了双层扶手,轮椅可独立自如通行。
办案过程中,贵阳市院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在全市部署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目前已发现占用或阻挡盲道、无障碍轮椅坡道坡度过陡等问题线索27条,立案21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促成114处无障碍设施完成整改。
【典型意义】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出行无障碍无障碍地图App大数据赋能
针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等影响残疾人出行问题,检察机关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多个行政机关协同履职,探索科技赋能,实现检察大数据与无障碍地图App双向互联,提升监督精准性。
虎丘区院检察官向残联工作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介绍整改情况。
2021年3月30日,虎丘区院对上述线索开展评估和初步调查,发现辖区主干道路、交通站点等区域的十余处无障碍设施存在建设不规范、非法占用及损坏情况,遂于同年4月14日立案。为进一步厘清不同部门监管环节的具体职责,虎丘区院通过磋商、实地调研、联合走访区盲人协会和肢体残疾协会等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邀请残障人士代表、残联组织工作人员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为办案提供专业支持。明确虎丘区住房和建设局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环节的监管职责,虎丘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在无障碍设施维护环节的监管职责。
苏州市无障碍地图App界面以及点位整改展示界面。
办案过程中,虎丘区院将检察履职融入苏州市无障碍地图App开发建设,在地图中嵌入“公益投诉”模块,方便群众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线索;点击地图上的检徽可随时查看评估无障碍设施整改情况,实现地图大数据与检察大数据的双向互联。目前,虎丘区院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和无障碍地图App已受理线索10余件,立案8件,推动改造辖区地铁站无障碍通道23处,规范商业、文化、医疗康复等公共建筑内无障碍电梯、无障碍洗手间、无障碍车位数十处。
完备的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融入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检察机关聚焦残疾人出行权益保障,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残联组织、“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多方协作,形成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合力。同时,通过大数据赋能,搭建集线索转接、处置整改、效果监督于一体的无障碍地图App平台,持续推动完善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建工程预防性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
针对在建工程未落实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三同步”规定的情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预防性功能,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在建项目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三同步”要求整改落实,切实保障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无障碍出行安全。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部分在建工程未完全落实无障碍设施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的“三同步”要求,且因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缺乏沟通机制,导致无障碍设施未能同步与周边设施有效对接,给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出行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被举报路段整改前后对比图。整改后,根据盲道位置修建缘石坡道,安装挡车柱,杜绝盲道被占用的现象,确保轮椅等顺利通过。
两家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依法全面履职,共督促完善设计方案2处,清理占用盲道堆放建筑材料23件次,补建、整改缘石坡道、提示盲道47处、无障碍通道17处;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49个,挡车柱间距按照国家标准扩大到不小于90cm;督促3处无障碍卫生间配备救助呼叫装置,并对内部空间进行调整,确保轮椅回转空间直径不小于国家标准的1.5m。
青岛市崂山区院检察官现场评估无障碍通道改造情况。
2023年4月,崂山区院邀请辖区残联工作人员对整改成效现场评估,并邀请3名残疾人代表现场体验整改效果,最终确认全部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车站无障碍设施建设公共交通无障碍公开听证
针对车站无障碍设施损坏致使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出行困难的突出问题,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专门检察机关和跨行政区划管辖优势,通过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铁路企业依法维修保养,维护特定群体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合法权益。
乌鲁木齐高铁站、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及其周边无障碍设施不规范、损毁严重、部分设施缺失,给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出行安全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损害了特定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
乌鲁木齐高铁站前广场无障碍电梯整改前盲道残缺。
乌鲁木齐高铁站无障碍电梯整改后已铺设盲道并设置无障碍标识。
2021年12月8日,检察机关对整改效果进行了实地踏勘。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投入140余万元对乌鲁木齐高铁站无障碍设施进行整体改造,对7处无障碍卫生间进行修理、28部无障碍电梯安装语音提示;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清理占用盲道3处,一楼售票厅到二楼无障碍电梯口盲道全部畅通,更新升级2座公共停车场,更换、维修44个无障碍停车位,安排现场巡查并劝阻占用无障碍车位的车辆。随后,乌鲁木齐铁检分院邀请自治区残联、乌鲁木齐市盲协等单位及人员对无障碍设施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查看,整改工作得到各方一致认可。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公共交通无障碍过街音响提示磋商公开听证
2022年12月8日,深圳市院召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以下简称深圳市交警局)召开磋商会,邀请深圳市残联代表及人民监督员参会,与会各方就完善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加大现有设备维护、推动智能化过街音响提示装置试点等整改事宜达成共识。
深圳市某路口安装过街音响设备前后对比图。
会后,深圳市交警局等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截至2023年4月底,全市新增安装324个路口过街音响提示设备,518个急需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设备的A类路口和2067个需要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设备的B类路口已制定规划建设方案,正向发改部门申请立项;排查修复52个路口503套设备,对183套因市民投诉而关停的过街音响提示设备,采取分时段优化音量等级等措施恢复正常使用;全市235个路口1964套现有设备均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同时,深圳市交警局为实现节能环保,减少噪音问题,积极探索安装新型智能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经试点已规划在深圳市南山区、龙岗区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建、改建路口进行安装,逐步在全市全面推开。
2023年5月17日,深圳市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残联代表、行政机关代表参与整改验收。
2023年5月17日,深圳市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残联代表、行政机关代表参与整改验收,参会代表对整改效果予以肯定认可。
创造无障碍通行环境,是保障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能够彰显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本案中,检察机关立足困扰视障群体安全出行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全面调查以求精准监督,通过组织磋商、公开听证引入公众参与,推动制定包括智能过街音响提示装置试点方案在内的近远期整改规划并督促落实落地,为视障群体的独立、安全出行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无障碍信息交流消防报警无障碍文字报警功能公开听证
2023年5月19日,宁波市院就完善消防报警系统文字报警功能,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3年5月19日,为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宁波市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残联、市消防支队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参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确有必要设立针对听力、言语障碍人士的报警渠道。5月23日,宁波市院向市消防支队发送磋商意见函,并建议采用手机短信加推送网址链接方式对消防报警系统予以改进。
2023年7月18日,宁波市院组织召开文字报警平台功能体验会,邀请听力言语障碍人士现场体验文字报警功能。
紧急呼叫系统是重要的生命救援通道,消防报警紧急呼叫系统的文字报警功能是听力、言语障碍人士自主呼救的重要保障。本案中,检察机关加强与残联组织联动,通过公开听证凝聚各方共识、强化精准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预防性功能,推动消防报警系统增设文字报警功能,提升地方无障碍社会服务水平。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无障碍信息交流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
针对药品说明书文字设置缺乏国家强制性规定及标准,但人民群众普遍反映不符合清晰易辨标准、影响用药安全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推进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切实保障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生命健康安全。
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药企)的药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字号普遍过小,给老年人等特定群体造成阅读障碍,导致看不清药品说明书中用法用量等关键信息,存在一定的用药安全隐患。
围绕药品说明书字小问题,检察官在药店随机采访来购药的老年人。
因案涉面较广,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连云港市院)对该线索提级办理,于2022年4月2日立案。连云港市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虽未对药品说明书的字体字号有明确规定,但明文规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零售药店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行政机关职能配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云港检查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连云港分局)和连云港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药品生产环节、销售环节负有监管职责。
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结合各自职能积极推动整改。省药监局连云港分局专门召开座谈会,确定当地三家药企各选取一种非处方药的药品说明书,采取放大字号、加粗字体或加下划线等方式开展信息无障碍改造试点;连云港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辖区内39家药品零售药店设立药事服务台,通过制定药学服务公约、设立专门服务台,配置打印机提供放大版药品说明书、老花镜、过期药品回收箱等措施,开展药事服务台试点。
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对药店的药事服务工作开展“回头看”。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无障碍信息交流医疗急救无障碍文字报警功能
2023年5月22日,红安县院就完善“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无障碍功能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3年5月22日,红安县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卫健局、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县残联)以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就完善“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无障碍功能研究整改方案,最终形成一致结论意见,由县卫健局督促县急救中心健全“120”文字报警功能,县残联协助推广新应用。红安县院根据公开听证会形成的结论意见向县卫健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督促县急救中心完善“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的文字信息报送和文字呼救功能,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红安县院检察官实地走访红安县“120”调度中心,调查医疗急救呼叫系统文字报警功能使用情况。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无障碍信息交流视觉无障碍公共文化服务
针对视障人士阅读需求难以满足、平等获取文化信息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灵活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协同行政机关推进问题整改,全程跟进监督,保障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平等享受社会生活权益,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贡献检察智慧。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在视觉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普遍存在盲人阅览室无法正常使用、无障碍信息交流设备配置不完善等问题,给视障人士平等、便利地获取文化服务、信息带来一定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合肥市蜀山区院检察官陪同残疾人代表在合肥市图书馆盲人阅览室体验盲文图书借阅服务。
2022年4月,安徽省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依据协作机制,向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合肥市院)移送该案线索。合肥市院将该线索指定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蜀山区院)管辖,蜀山区院于2022年4月12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通过查阅资料,咨询专家,听取残联、视障人士、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团代表意见并陪同现场体验等方式查明,合肥市图书馆及蜀山区部分图书馆的盲人阅览室无法正常使用盲文读物、有声读物;语音录屏等无障碍信息交流设备配置不完善;借阅流程不通畅,文化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职。
安徽省院、合肥市院、合肥市蜀山区院与省市残联、残疾人代表召开检察公益诉讼与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座谈会。
让视障人士实现无障碍阅读、平等便利共享公共文化服务,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案中,检察机关聚焦视障人士日常生活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视觉无障碍环境系统治理,保障视障人士平等参与文化生活,共享社会公共服务、文明发展成果。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无障碍信息交流公共交通无障碍“益心为公”志愿者
2023年8月,天津市院组织召开视障人士公交出行无障碍行政公益诉讼案结案座谈会。
2023年5月21日“全国助残日”,天津市院联合市交委、市残联、市公交集团和视障人士代表,开展“天津公交App”语音报站功能实地测试体验活动,办案检察官和各单位工作人员全程佩戴眼罩,与视障人士代表一起沉浸式测试体验。经体验,参与测试人员普遍反映“天津公交App”语音报站功能非常便利,公交车进站时系统会震动并循环语音播报,能够帮助他们准确、便捷乘坐公交车。目前,具备语音报站功能的安卓版、苹果版“天津公交App”已正式在应用商店上线并提供免费下载,广大视障人士对“天津公交App”语音报站功能表示认可,不少老年人也通过该软件获益。
视障人士只能借助听觉获知公交车进站信息,公交车外语音报站是视障人士日常公交出行必备条件。检察机关通过与行政机关磋商,主动邀请同为视障人士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参与办案,以信息化手段推动解决信息无障碍“老大难”问题,为视障人士权益保护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解决方案,兼顾了普通人群基本诉求,在“助残”的同时实现了“适老”,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无障碍社会服务餐饮服务场所个人信息保护适老化改造
针对部分餐饮商家强制推行扫码点餐服务,致使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无法享受人工点餐等传统服务方式且面临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助推餐饮服务场所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维护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重庆市渝北区院办案组在餐馆调查取证。
重庆市渝北区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召开案件讨论会。
2023年5月23日,渝北区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领域研究的3名西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作为听证员。听证员一致表示,强制扫码点餐问题侵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危及众多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消费者自身维权难度大,应督促行政机关推动整改。
2023年6月28日,渝北区院组织“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确认涉案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信息交流无障碍问题已得到有效治理。同时,渝北区院多次与区市场监管部门、酒店餐饮行业协会座谈交流,推动出台《餐饮行业“扫码点餐”规范倡议》,规范餐饮行业扫码点餐服务,实现源头治理。
扫码点餐是餐饮行业推动消费升级、降低经营成本的创新举措,但可能影响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本案中,检察机关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有效融合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做实调查取证工作,提高检察监督的精准性,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整改,为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和个人信息安全保驾护航。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无障碍社会服务医疗服务无障碍
针对因医疗机构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给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带来的挂号难、缴费难等就医障碍,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医疗机构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友老型医疗健康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及时平等享受医疗健康服务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海珠区部分医疗机构在挂号窗口张贴“取消现场挂号”告示。
医疗机构整改后,已在挂号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通道,并张贴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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