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是活的语言,现代通用的语言。凡是学习英文的人务必认定这个目标,学习现代通行活用的英语。这个目标认定,方法才不会错误。若把英文看作死的,固定的语言,将来对于文法,读物,发音都要偏重于迂腐的语汇,拘泥的文法,呆板的读音,结果就所学非用了。
再就学习的能率而言,凡遇一新字,必口诵耳闻手写目视,然后容易认得,容易记得。犹如习字之人,不但要多阅碑帖,且必肯研墨挥毫,下实际工夫,才有实际成效。现在中国学生念英文,多犯这种毛病,只肯玩赏宝帖,不肯执笔临摹,结果不能真实领会书法之笔意,且失了习帖上之真正快乐。昔王羲之习字,池水尽黑,有了这样苦工,才是得了此中的乐处。学习英文道理也正如此。
凡谈外国语教授法的人,都讲到直接教授法。所谓“直接”是外国语直接表示意思,不靠本国语翻译。因此法是小孩学话的法,故又称为“自然教授法”(凡侨居外地直接学外国语,也可谓直接法)。因为抽象观念不易直接表示,故直接法每由具体物件,如衣帽、钟表、耳目五官等教起,故此法又称为“物体教授法”。但是物体教授法范围极狭,臂如教家禽野兽时,不能全数将家禽野兽搬到课室来,所以平常总限于最初的二十课而已。其余须以图画代替实物。或用联想方法表示抽象意义。在此层上,有便有不便。譬如糖盐可以带到课室来,而甜咸之味,却不易表示,除非由教员表演尝味之神情不可。所以极端主张不用鄱译者矫枉过正,常自讨苦恼而已。专重翻译以为练习,固然根本不对,因为鄱译时使学者心中时有本国语观念,译入英文,定然不成功,但是在许多解释意义的地方,一二字翻译出来,省却许多周折。再如叫学生译整句的意义,或述其大旨,再令以自然英语译出,是有益无损的;若令字字对译,再使叠字成句,则利少弊多。
例如“快下雨了”一句话,若整句译来,为itwillrainsoon,可译为itisgoingtorainnow也未尝不可,因为这译法不背整句的意义。若用字字对译,学生心中必先形成quickcomerainalready这么一句,待来改正,已有文法上、习惯上的种种困难了,况且把这四个字如何改,都改不像真正的英语。
学习英语唯一的正轨,不出仿效与熟诵;仿效即整句的仿效,熟诵则仿效之后必回环练习,必使能顺口而出而后已。凡能依这方法读英文的,无不成功,而且这极容易,真是学习英语的康庄大道,其应用远超出于物体教授法之上,初级高级都可适用。须知小儿学语神速之秘诀,也不过仿效与重叠练习而已。这是与旧式以文法入门的方法,根本相反。譬如文法第一课说a是indefinitearticle,the是definitearticle,但知道这有什么用处?a,the二字的用法与省略,一百个留学生中没有五个人能有十分把握,可见所讲文法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旧式的文法家以为下定界说,指出造句的楷则,叫学者按这楷则字字照填,便可成句,实在完全是梦呓。不但这方法极迂腐难行,就使按规则填好,也未必是顺口的英语。学者最要的警语,是少用堆砌工夫,学时必整句吞下去,再整句吐出来,其文必顺,其音必正,句法必通,用字必当。若凭字字译成英语,再依文法规则慢慢叠成句读,必一无是处,劳而无补。
例如以上“快下雨了”itwillrainsoon一句只须整句念好,三数次已可成诵,文法关系,暂时都可不管,只把这句法吸入脑中,不但再出口时可保无误,下次要说itwillclearupsoon.itwillstopsoon.hewillcomesoon.Youwilldiesoon.心中早有此句的模范,不期然而然,说出都能合于正轨。
所以学者最要二事:
1)凡学英语,必学整句,不觉中将其句法音调整个吸入。
2)每日选二三句,回环熟诵,此数句读音必正,出口必熟。如此半年,操英语能力必大进。
以上所述,可大略合并为具体的学习要则十数条。兹将《开明英文读本》卷前之普通原则中有关系的十三条译出如下:
1)打定口讲的基础。只要能达到这目的,任何方法都可用。
2)学生在课堂上,必须踊跃参加练习,不怕错,不怕扣分数。假如分数足减少学生练习的勇气,则教员应暂时毅然废弃分数。
3)凡遇新字,必耳闻口讲手写阅读四事并重。
4)应尽量在课室里操英语,听英语,借以吸收英文句法。
5)注重仿效与熟诵为养成正当习惯之最好方法;不可偏重理智的分析及文法规则等。
6)句义字义不明时,可鄱译方法,但不可专用翻译为练习方法,翻译句义之用处,在于作比较,研究本国语与外国语说法之不同。
7)注重字之用法;字义应看做活的,生动的,有变换的。不知一字之用法,不能算为懂其意义。
8)注意日用成语虚字;常见之字用好,大体已备,生僻之字不难安插下去。
9)凡有意思要表现,必因教员的利导,毅然尝试。
10)凡说英语,必说全句,不可仅限于yes,no等字。初时或觉其难,日后必有进步。
11)用客观归纳的方法学习文法,即时时注意字之形体变化及其用法。在读本上,看见同类的变化,发生疑问,即求文法的指示,以为解决。得了文法的指示之后,又须时时在读本上观其应变,以为印证。
12)必须有写作的练习。
13)拼音须精,读音须正。
语汇
语汇英文就是vocabulaly,就是语言的内容本质。语法(文法)英文叫做grammar,是讲某种语言中表示意念关系的种种方法。语音就是读音(phonetics)。这三个区别略与中国小学家所分形、声、义三学相仿佛。说文等于文法;音韵等于发音学;训诂等于语汇。所不同者中国小学业是以文字为主,学英语者却必须以语言为主。故如在中国小学,说文及金石之讲文字的变化构造,而在文法,却须讲语言字句的变化与构造。然其同属于一类的研究,注重构造化合的原则,则两者实处于相等的地位。(旧式文法一部分专讲字形的演变,名为“形态学”(morphology),则与字形之义尤近。)
中国留学生及非留学生写起英文来,都是韩三苏的变相。须知韩文柳文好则好矣,无如在英文里边读起来,总是高雅有余,切实不足。上焉者还有韩文之古气磅礴,下焉者只像童生学做不通的六朝文,不但读者不知所云为何物,结果言之无物,落了虚浮的毛病。实则三代古文所以胜于六朝,一句话说,不外自然本色而已。说其所当说,其义足以应付,其文又能自然符合当日的语调。太史公之文所以高不可及,其实就是他能自然充实,倘使不人做起太史公语汇之研究,必发现其言辞之丰富,且多实质器用动作之形容词。总说一句话,文贵实质,后人徒取腴词而弃实质应用动作之名词,文遂疲靡不振,到了后来要用文言做描写文写小说简直为不可能的事,至于文人集中的什么墓志铬,行状等寻常的叙挛模丫排6⒅ψ龀桑疗鹄椿故强闪秃埽ΥΩ芯跏浚羧酰接梗褪且蛭怯锘阒猩俟糯抵拭剩执抵拭视制梢安桓矣τ谩w镎吣擞酶∶揽辗褐涔蚀蔷湟晕谑危厝ザ恋恪蹲蟠贰妒芳恰返奈模讼喙耸酒湮ldquo;高不可及”。
现在且举几个例。我在《开明英文文法》第188页曾经说到这个道理,举五个例。在这几个例中,B条的成语都是最易而最好的英文,A条的成语都是不如B条的成语的生动达意。
(甲)有一位大学教务主任说所计划的课程科目足以代表中国今日社会的各方面变迁,用了这么一句(A)”itepitomizestheprocessesofmodernizationofChina,”这是真正哲学博士的英文,同这一句话,可以说(B)”itsumsup,inanutshell,thevariousphasesofchangingChina.”
(乙)有一位文字极漂亮的语言学家沙比尔氏,他要说语言演变之趋势不说(A)thetendencyoflanguage,却用一个比较不抽象的drift字,说(B)thedriftoflanguage
(丙)要说劳意乔治与守旧党吊膀子,与其说(A)Mr.LloydGeorge’seffortsatpleasingtheConservatives,不如说(B)Mr.LloydGeorge’sflirtationswiththeConservatives
(丁)要说麦唐纳首相认真对付问题,与其说(A)MrMacDonaldbegantodealwiththeproblemdirectly.不如说(B)hecametoclosegripswiththeproblem.
(戊)要说根究经济困难的焦点,与其说(A)trytolocatetheeconomicdistress不如说(B)trytofindoutwheretheshoepinches.
所以英文要学好的人,不应先注重epetomize,processes,modernization,tendency,locate等字,应先注重nutshell,drift,grip,flirtation,shoe,pinch等比较不抽象,比较有实质印象的字。这一类字用得好,英文必好。
照以上心理的依据,现代语言教学家都认“精读”(intensivereading)与“泛览”(extensivereading)一样的重要。精读就是咀嚼,泛览就是涉猎。同时也有“朗诵”与“静阅”(silentreading又称“快读”rapidreading)的分别。精读咀嚼自然重要,然非博览,快读,则所阅过的文字有限,无论如何精细,不会有好成绩。因为精读近于强记,博览才得多次重叠的经验。但是所谓精读,也有个方法,不是临时抱佛脚,硬记下去所能成功。有四点最重要:
第一就是朗诵及朗诵之变通方式—默诵
凡字句,必求得声音之正,然后念出来。声音不正,脑中声音的印象(auditoryimage)模糊,必念不好。脑中的印象清楚,在朗诵不便之时,也可默诵。
第二就是体会
背诵有活法与死法之别,鹦鹉能言的背法是无认识而无用的。正当的背诵应与体会同为事,就是书上看了一句,得其句法句义,然后闭书体会其意义,试用英语说出。说不出再看书,再闭书,再体会,再尝试,这是正当的背诵方法。譬如我们看见一句Iwanttoseeifthebirdisdead,知道这seeif的成语是很有用的,就闭书体会这个意思,看看传达得出来否。用这方法,无论读何书,都可凝神体会,默诵,自己试说一次,这样读书易得益处。但是读音必清楚,不清楚就不易默诵,因为缺少那字句的声音印象。
第三以成语或全句为主
譬如单记sharp字很难,学者最多在心中“sharp—sharp–sharp–s-h–a–r–p–sharp尖利”念了几遍,然而因为缺少联想的内容,这五分十分又便忘记。又如学claw字,学者心中claw–c–l–a–w–claw这样念,也觉得吃力而无意义。但是如这样念一句Thewoodpeckerhassharp,同时可学claws,woodpedker,sharp,claws三字,三字又各有实在联母的关系,记起来就省力。有时不必全句体会默诵,只须默诵有用的半句或一部便可。
第四(最重要)明字的用法
所谓咀嚼,就是把字义用法精细的咀嚼出来。从前有学生来问我某字之义,我正答一中文译语,而尚未讲下去,他已满足走开了,这种学生,英文一世也念不好。譬如某人的演讲冗长无味,英文叫做tedious,学生来问,我说tedious是“讨厌”,学生满足回去,启一隅不以三隅反,后来做出论文,说在电影院看见前排一对男女卿卿我我的蜜语,甚觉讨厌,就写了一句Ifeltverytedious.这种人读书不精,永无好成绩,犹如不通的熟师,一世考不得功名。因为我们细把tedious的用法咀嚼玩味一会,知道(一)冗长无味之演说书籍科目功课叫做tedious,(二)刺刺不休的人也可说是tedious,(三)事情麻也叫做tedious
精读之外,必要博览,上段已经说明。大概英语在初中时代,务必专用精读工夫。到了高中,务必多看多读。不但读得精,也要读得快,读得多。泛览快读时,自然不能字字咀嚼,但是其中偶有好字佳句,也须随时体会默诵。精读的根基打得好,习惯已成,多看多读是有益无害的。个人的经验,在此时期,凡遇新字仍不能轻轻放过,还是仔细认定其精义用法,如此用了两年泛览的苦工,差不多读书能力已经养成,写作也就够用了。
语法
关于文法一层,通常英文学生及教员最乏确切的了解。一班的人深信文法,自己对文法的确用过苦工,到了做教员的时候,自然也有他得意之时,仿佛苦媳妇升为婆婆,必定叫学生用这种苦工才算快意。而且问题愈难,愈感觉兴味,略如算学教师一样。又有一班人明明看见学习文法规则的无补实际,发为偏激之论,谓只须多读多讲,文法可以不学。这一派的人的毛病在于放肆,读书不求甚解。若以两个极端比较,按成效讲,还是后者容易得实益。但是反对荒谬的文法学习法可以,反对文法自身的研究却也一样的说不过去。背诵表格,强记规则,固然不能使人写出好的英文,但是正当的学习文法,决是有利无损的,能增加学生使用英文的能力。因为文法并不只是一些空洞的法规,叫人背诵。真正的文法的研究,是对于英文作精密的观察与有系统的练习,自然精密的观察比懵懂没有观察好,而有系统的练习比没有系统好。
我们若明了文法之真义,就不会反对文法。依我的意见,文法的研究只是对于词形体用法之变换作精密的有系统的观察。凡人读书必精,头脑要清,系统要明,分辨要细。惟基精,才不会似是而非,含糊了事。譬如中文不精用心不细的人,常要写别字,或是偏旁写错,这种糊涂了事的读法,无论中文西文,都要弄出笑话,叫人看不起。读英文的人自然应时时留心所读文字的用法及形体之变易。不可把文法看为一事,读本看为事。这是学习文法的正当态度。请再分别讨论于下。
1)精细的观察
2)系统研究
3)养成习惯
再举一条例,譬如英文hecame,hecomes.didhecomedoeshecomehedidnotcome.hedoesnotcome.若注重分析,一看便了然,非常简单,但要学生能随时随地说出不误却不很容易。在这种地方只好重叠朗诵,多多练习,到能自然应用,才可放过。
因为旧式文法普遍不得学者的同情,又因为文法自身不能废弃,所以文法的教习正在改良时期。大概这新的文法书与旧的不同有许多点。1)旧式文法是百科全书式的,专在分类界说上用功夫,新的文法比较实在,取其有用有意义的部分而加以亲切精细的研究,不作空洞的分类工作。譬如止式a,the分为difinite与indefinitearticle二类,定此二类之界说,便算完事,而对于此二字极复杂的用法,付之缺如,新的文法并不注重这个分类名称(因为不过是名称而已,除作百科分类外毫无用处),面对于此二字之用法,反复讨论,不厌其详。2)旧式文法以体裁为主(如字尾变易等),新的文法以意象为主,不仅限于体裁的变易。3)旧式文法注重表现之分析,新的文法注重表现的能力。4)旧式文法好立规则,新的文法对于规则表示不信任,而易以详细的讨论。换一句话说,旧式文法好作概括之词,新式文法却于逐条另作精细的研究。5)旧式文法重文字之夫肤廓体式,不问用此体式者之心理:新的文法必先求得各种文法变易的说者心理,认为文法变易只是表现心理意象之一种工具。(详见《旧文法之推翻与新文法之建造》)
旧式文法最特色的东西就是规则、界说与图案。这三项的价值各个不同,须分别估定。
1)规则:文法规则原有用处,犹学校定了章程,国家定了法律,使人有所秉承遵守。但章程太多,就没有道德行为,法规太繁,人民就不能安居乐业。文法之有规则,特为学者之指导而已,若以规则界说变为文法之主体,学生读文法犹如流氓诵刑律,处处只怕误触法网,造一句必问其subject如何,predicate如何,用一代名必考量其person,number。这样念英文,学造句,未免太苦了。凡规则有一正当用处,这用处就是解决学生心中所感觉的难题。善为人师的人必先领导学生便叫做“法则”。这样的教法,每条规则都是有意义的,都会受学生的欢迎。若是先没有预备,叫学生把一条一条的规则念下去,而心中并未感觉疑问,必不能真明规则之意义。
2)界说:规则还有点用处,界说便居于更次要之地位。大半的界说都是因规则而来的;因为要定规则,所以要分门别类,因为要分门别类,所以不能不用专门名辞,因为不专门名辞,所以不能不定各名辞之定义。所以专门名词越繁,界说也越多。实际上许多专门腊丁名词可以裁汰。文法中最重要的界说及专门名辞不过一二个,其余的都是文法家装做门面的东西,白白的浪费学生的光阴。而结果使学生视文法为畏途。
3)图案:图案是很好的教授分析的方法,因为学生学习图案时不得不字字顶真,字字交代清楚,不得含糊过去。字句的分析为文法中应研究之一部,而学分析时最好方法莫如用图案练习。
会话不是很难的事,只要有相当练习机会。大概半年的专工实地练习,都可以成功。因为我们日常会话所应用的句极有限,日常需要的名词、口头话套总是说了又说,颠来倒去还是那些辞句。所以我们以为俄文最难学,但是一个在哈尔滨做过外国裁缝不学无术的中国人却会讲得十分流利,这就可以证明会话决不很难。通常学生不会讲外国语,就是因为缺少实地练习而已,并无他故。
语音
近来大家注意语音学,但是语音学自是一事,语音学之应用于英文教学又是一事。英文教员应该多少懂得语音学的概要,但是语间学的许多东西却不是普通学生所必须知道的。比如讲,发音机关之位置,舌头舌上之高低,国际音标的读法,这些都是许多人所注意的。但是这些发音学理,教员自应知道,而普通要求英文正音的人,却不必完全知道。换一句话,如果目的专在正音,学生不一定要知道这些,因为譬如讲舌头的高低,学生知道00音舌的形状,不一定便会发出正确的音。但是教员却不得知道发音学理,不如此1)使不能辨音的正误,也不能指出误处,2)不能用适当方法矫正不正确的读音,3)根本不明英文辞字的读法,4)连读音的标准都会弄错。因此我们也可推知发音学对于英文教学的用处,1)使教员能辨出音之正误及误处之所在,2)使教员能以适当方法矫正音误,3)使教员确知每字之读音,4)使教员明白到底什么是标准读法。
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耳闻口讲,竭力摹仿,所谓lookandsaymethod,教员指出某字自己读出,教学生跟着读。假如读不对,教员便应当负分辨矫正的责任。若单对学生讲太多音理,很少有成效的。因为发间与文法相同,重在养成习惯,不重在分析学理。教员要紧在于自己发音发得正,辨音辨得精,学生自然容易明白,譬如学生把have读做hive,教员自然可以告诉他们是单纯的短音,i是ah+i合成的双音,但是最要紧的就是1)教员听得出这错误之所在,2)能自己发正确的音给学生听。发间有错误,必重叠反复练习,到习惯养成为止,这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必时时得正当的指导。犹如对学生讲“张猛龙碑”的字是怎样挺拔,而不是给他亲眼看见,学生终不能明了所言为何物。简单一句讲,学读音必亲耳听见,必直接。在没有人指导之时,唯一的方法是用留声机片,不过普通留声机片教元音,声调,快慢都很好,而教辅音却十分不清楚。
在没有教员指导及留声机片之时,惟一的方法,是用中文相当的音素比较。但是读者应知道这比较方法是很危险的,有的音中文英文正同,有的音中文英文仅相近而已,有的音英文所有中文所无,最多做一种比拟而已。现就可能范围,讲明各音符的音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