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图书馆位于桐梓县城海校街道世纪广场内,乘1、2路车可方便到达,交通便捷。
桐梓县图书馆是国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现有馆舍面积3636平方米,现有的110000多册馆藏文献资料中,图书约90000册,报刊约14200册,其余为电子图书、视听资料等;图书馆现有编制14个,在岗人员12人。对外开放的窗口八个,分别是:图书借阅部、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盲人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参考咨询部、活动展厅、多功能厅。
读者办理借书证、阅览证方法:
1、办证方法:每证交押金50元;借书证用于图书借阐,阅览证用于期刊杂志借阅。
2、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可凭单位担保书免收押金。
3、读者可凭证办理退证手续,押金全额退还。如果借书证遗失,可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注销原证,然后补办新证,办新证不收工本费,补办新证每证收工本费5元。
4、读者可通过下列途径对图书馆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1)各服务窗口的管理人员;
(2)本馆的“读者意见簿”;
入馆须知
一、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着装整齐;不穿拖鞋、背心入馆;
二、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请勿在馆内吸烟、用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
三、私人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四、请勿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
五、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勿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
七、请勿用物件空占阅览室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看管超过20分钟,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图书馆对占座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八、爱护图书报刊,阅读后请放回原位,读者为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带出阅览室外,否则按窃书处理;
十、出馆时如遇监控鸣响,请主动配合管理员检查;
十一、保持馆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各阅览室内不得接听或者拨打手机;
十二、10岁以下儿童需在成人陪同下入馆;
十三、自觉遵守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管理;
十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劝止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借阅规则
办证
补证
借书证或阅览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可带有效证件到图书馆一楼综合办公室补办,每证收取10元工本费。
退证
办证满1年后,读者退证,退证可直接到一楼综合办公室办理,需携带证件和押金收据,退还借书证(阅览证)前须归还所借书刊,押金退还后图书馆将收回原借证(阅览证)。
其它事项
(一)借书证(阅览证)一旦丢失,须及时挂失补办,挂失前所产生的损失由借书证(阅览证)所有者承担,挂失后发现有冒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收回。
(三)赔偿标准:一般按书籍价格2倍赔偿,如故意、恶意损坏按3-5倍赔偿。
五、读者所借图书(期刊杂志)必须按时归还、及时办理续借,借出的图书(期刊杂志)一年内既没有归还,又没有办理续借的,也不到图书馆说明相应情况的,一律将借书证(阅览证)的所有者记入个人信用系统,借书证(阅览证)所有者将不能购买高铁(动车)车票、机票,不能办理签证和护照,不能到银行办理贷款等。
桐梓县图书馆二维码:
通讯地址:桐梓县海校街道武胜路1号邮政编码:5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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