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图书馆服务资源、服务效能、服务宣传、服务监督与反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县(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级公共图书馆以及社区、乡村和社会力量办的各类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标识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建标108-2008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74号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公共图书馆(publicIibrary)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或由社会力量捐资兴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设施。
3.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publicculturalservicesystem)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架构,其建设原则是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体现出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捷性的发展定位。
3.3服务资源(serviceresources)公共图书馆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所拥有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物质要素,主要包含了硬件资源、人力资源、文献资源和经费资源。
3.4服务效能(serviceefficiency)公共图书馆投入的各项资源在满足读者和用户需求中体现的能力和效率。
3.5区域服务人口数(regionalservicepopulation)各级公共图书馆所在行政区域的常住人口数。
3.6呈缴本(legaldepositcopy)根据有关法律或法令规定,出版者每出版一本新书刊都要免费呈缴一定的样本给指定图书馆,这种制度称为呈缴本制度,所呈缴的样本为呈缴本。
图书馆业务工作规范一、文献采选工作规范一、采选原则1.根据本所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地收集国内外文献信息。
保证重点学科,兼顾一般学科,建立结构合理、有特色的文献保障体系。
2.采选工作以有效满足用户需求为出发点,加强读者需求、出版动态和书源书价的调查分析,认真筛选,合理使用经费,做好采购工作。
3.注意保持馆藏重要文献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注意收藏本所的出版物和本所著者的学术文献。
精装与平装的同种书,宜购平装书,工具书例外。
期刊的选购,遵循电子刊优先的原则。
凡属与本所科研关系不大,或者虽然有些关系,但是使用范围窄,借阅率低,又不是重点科研项目的用书,原则上不采购,可通过馆际互借途径解决这部分读者的需求。
5.采购渠道:期刊图书采购以预订为主,现购为辅,交换、受赠补充。
每年7-9月份委托图书公司预订第二年的外文期刊,11月委托图书公司预订第二年的中文期刊,12月通过收发室预订第二年的报纸。
外文图书原则上委托图书公司订购,中文图书可从网上订购,或直接向出版社订购。
6.电子期刊及数据库的订购原则上以参加国家科学图书馆集团采购为主。
同时应注意保持连续性订购,需要增删品种时,要优先考虑权威性、综合性。
7.结算方式:外文期刊人民币结算价=境外费用(包括刊价及邮费)*结算汇率*(图书公司手续费%+贷款利率),若在预订期刊当年预付刊款,则不用支付贷款利息;中文期刊结算价=刊价*折扣率;中文图书结算价=书价*折扣率(我所目前大部分中文图书通过"卓越亚马逊"购买,折扣率不固定);外文图书的人民币结算价视出版社规模而定,象Elsevier等出版社的图书人民币结算价为境外费用*结算汇率,学会等小出版社的图书还需加上手续费。
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智慧服务云平台规范》编制说明2021年7月《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智慧服务云平台规范》编制说明一、标准制定的必要性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2017年五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全国具备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
2021年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加强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
同年,文化和旅游部就《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答记者问中指出《意见》在内容提升方面提出要加强云服务平台建设。
“十四五”期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在此大背景下,积极转变观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云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构建智慧服务体系,是公共图书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战略,实现自身文化使命和社会责任,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应有之义、首要之务和必然之举。
广东省内,广州是图书馆智慧服务开发与应用的先行者。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针对越秀区在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实施顶层设计,开发智慧服务,于2019年在市内率先推出越秀区总分馆智慧服务云平台,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自然语言处理、机器人、机器学习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智慧总分馆建设,提供云端一站式解决方案。
现阶段,国内关于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智慧服务云平台建设与服务方面的标准制定的探讨相对较少,虽有涉及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智慧技术应用方面的标准规范,但标准制定的目的与侧重点各有不同,未能涵盖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智慧服务云平台建设与服务的元素与内容。
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图书伦建汝015LibraryDevelopment《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概述张若冰[摘要]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是即将出台的行业标准。
该标准是各级公共图书馆业务工作的基本规范,也是促进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标准的形式对公共图书馆开展业务工作的内容和质量要求进行了规范。
本文通过比对公共图书馆的业务规范》三个部分的内容,介绍《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的基本框架、主要特点和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中图分类号]G251.3[文献分类号]ADOI:10.19764/ki.tsgjs.20191368OverviewofPublicLibraryProfessionalWorkSpecificationsZhangRuobing[Abstract]PublicLibraryProfessionalWorkSpecificationsaretheforthcomingindustrystartdards.Thesestandardsarethebasicnormofpubliclibrarybusinessatalllevels,anditisalsoanimportantcontenttopromotethestandardizationdevelopmentofpubliclibrarybusinessinChina.Throughthestandardform,thecontentandqualityrequirementsofpubliclibrarybusinessarestandardized.BycomparingPublicLibraryProfessionalWorkSpecificationsatalllevels,thispaperintroducesthebasicframework,maincharacteristicsandsignificanceofPublicLibraryProfessionalWorkSpecifications.[Keyword]Publiclibrary;Professionalworkspecification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发挥着重要作用。
图书馆最新行业规范标准图书馆作为知识的宝库和信息的集散地,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图书馆行业也在不断更新其服务模式和管理规范。
以下是最新的图书馆行业规范标准,旨在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一、图书馆服务宗旨图书馆应以服务公众为核心,提供平等、开放、便捷的信息服务。
图书馆应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作者和出版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读者的阅读权益。
二、资源建设与管理1.图书馆应建立多元化的资源体系,包括纸质图书、电子书籍、期刊、多媒体资料等。
2.资源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源的质量和多样性。
3.图书馆应定期对馆藏资源进行评估和更新,淘汰过时或损坏的资料。
三、信息检索与服务1.图书馆应提供高效的信息检索系统,方便读者快速定位所需信息。
2.应定期对检索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3.图书馆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为读者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四、阅读环境与设施1.图书馆应提供安静、舒适的阅读环境,确保良好的阅读体验。
2.图书馆应配备必要的阅读设施,如阅读灯、桌椅、书架等。
3.图书馆应设立特殊阅读区域,满足不同群体的阅读需求。
五、数字化与网络服务1.图书馆应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开发在线阅读、远程借阅等服务。
2.图书馆网站应提供丰富的电子资源和在线服务,方便读者随时随地访问。
3.图书馆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护读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六、社会教育与文化推广1.图书馆应开展各类社会教育活动,如讲座、展览、培训等,提升公众的文化素养。
2.图书馆应与学校、社区等机构合作,共同推动文化知识的普及。
3.图书馆应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其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七、规范管理与监督1.图书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图书馆的运营。
2.图书馆应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布服务数据和财务报告。
3.图书馆应设立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响应读者的建议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制定本法。
前款规定的文献信息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
第三条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
公共图书馆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第五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向公共图书馆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捐赠方式参与境内公共图书馆建设。
第七条国家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第六条公共图书馆应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七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宜一次规划建成。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分期实施,并留有发展余地.第八条公共图书馆的改建或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规模,应以服务人口数量和相应的人均藏书量、千人阅览座席指标为基本依据,兼顾服务功能、文献资源数量与品种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服务人口是指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第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小型馆。
其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标见表1。
公共图书馆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标表1第十七条公共图书馆选址的要求是:一、宜位于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相对安静、符合安全和卫生及环保标准的区域;二、应符合当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布局合理;三、应具备良好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四、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
第十八条公共图书馆的建设用地应符合《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绿地率宜为30%~35%。
第十九条大、中型公共图书馆应独立建设。
小型公共图书馆宜与文化馆等其他文化设施合建.公共图书馆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时,必须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第二十条公共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以及相应的总藏书量、总阅览座席数量,按表2的控制指标执行.公共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以及相应的总藏书量、总阅览座席数量控制指标表2第二十一条在确定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时,首先应依据服务人口数量和表2确定相应的藏书量、阅览座席和建筑面积指标,再综合考虑服务功能、文献资源的数量与品种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在一定的幅度内加以调整。
图书馆的编目与分类规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图书馆馆藏资源,图书馆采用编目与分类规则。
编目是指对图书进行描述和标注,为读者提供检索和定位的便利。
分类则是将图书按照主题或领域进行归类,使读者能够更快速地找到所需内容。
一、编目规则编目规则是指图书馆制定的一类标准,用于对图书进行记录和描述。
目前最常使用的编目规则是《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SBD)》,它包括书目主要区、责任和题名区、出版发行区、载体描述区等内容。
通过遵循编目规则,图书馆能够统一图书描述的格式,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书目信息。
除了ISBD,图书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编目规则,以满足本馆的需求。
这些规则会针对特定类型的文献进行细化,例如期刊、报纸、音像资料等。
图书馆的编目规则不仅仅是为了图书管理,还为图书馆的数字化服务提供了基础。
二、分类规则分类规则是指按照主题或领域对图书进行分类的规则。
常见的分类法有德威分类法、国家图书馆分类法等。
不同的分类法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图书馆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分类法。
以德威分类法为例,它将知识领域分为十个大类,每个大类再细分为若干小类。
例如,哲学属于类号100,而伦理学则属于类号170。
通过分类规则的运用,图书馆能够将馆藏资源按照一定的结构进行组织,使读者能够迅速地找到其感兴趣的内容。
此外,分类规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
例如,某些特殊领域的图书馆可能会制定专门的分类规则,使分类更精准。
编目可以说是对图书的内容进行整理和描述,而分类则是将编目完成后的图书进行归类。
编目和分类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使读者能够更方便地查找图书。
一般来说,编目工作先于分类工作。
在图书馆购买或者收到图书后,工作人员会先对图书进行编目,记录图书的题名、责任者、出版信息等。
然后,根据已编目的信息,将图书按照分类规则进行分类。
编目与分类是图书馆服务的基础环节,一个良好的编目与分类工作有助于提高图书馆的资源利用率,提升读者的满意度。
基于此,2012年,由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经文化部批准,立项制定了《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系列文化行业标准,并列入2013年文化行业标准计划项目。
项目计划号为WH2012-008。
二、工作组组成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为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东莞图书馆。
三、制定背景及原则(一)制定背景图书馆评估是对照图书馆之既定目标评量图书馆业务进展程度及取得成果的重要方法,是政府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能、加强业务指导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提高图书馆的利用率并促进其发展。
加拿大于上世纪70年代便出版了《联邦政府图书馆绩效评估手册》,详细探讨了绩效评估的概念和图书馆具体实施步骤;美国于上世纪80年代出版了《公共图书馆成效评量》,用以评量图书馆服务绩效。
《芬兰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规定市政府应对图书馆提供的信息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是图书馆信息服务的实施情况以及服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日本、英国、澳大利亚、台湾等都制定了适合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并定期更新,如《英国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标准与指南》、《台湾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指标》、《日本图书馆绩效指标》等。
我国文化部于1994年开始组织对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定级工作以来,曾先后于1994年、1998年、2004年、2009年、2013年五次在全国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
每次评估定级工作都以“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为依据,这是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唯一一个对公共图书馆进行全面评价的量化指标体系。
该项目由图标委归口管理,标准起草组由首都图书馆牵头,联合深圳图书馆、天津市和平区图书馆共同研制。
本标准为《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第3部分。
主要工作过程:起草阶段:2019年3月,国家标准项目进入起草阶段,成立起草组,确定小组成员名单,责任和分工。
起草组借鉴前期开展的“我国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系列项目研究工作和文化行业标准《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第3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制定工作的基础,进一步深入研究和优化标准体例结构。
本标准技术内容以文化行业标准《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第3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WH/T87.3-2019)为基础,根据国家标准制定要求及业界专家意见,结合图书馆界最新业务发展动态和学术研究成果进行撰写。
撰写过程中,起草组成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一些存疑问题进行了意见统一处理。
标准起草组分工:标准草案第1部分范围,第2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部分术语和定义,第4部分总则,第5部分文献采集,第6部分文献组织,第7部分文献保存、保护与修复由首都图书馆撰写初稿;第8部分读者服务由首都图书馆和天津市和平区图书馆撰写初稿;第9部分信息化建设,第10部分协作协调,第11部分业务管理与研究由深圳图书馆撰写初稿。
首都图书馆在项目组讨论的意见基础上,对全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
首都图书馆负责最终统稿及附录整理。
起草组于2020年5月完成标准草案起草工作,经图标委秘书处审核后,面向业界公开征求意见。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国家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修订国家标准时,应增列新旧国家标准水平的对比;标准编制原则:本标准主要用于从宏观层面规范县级公共图书馆的核心业务工作,突出县级公共图书馆职能,与省级、市级公共图书馆形成优势互补局面。
根据公共文化司建议,该项目成果由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文化科技司正式提出申报为当年文化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
根据《文化科技司关于2016年度文化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追加)立项的通知》(科技函…201698号)批复,《省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市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县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获批立项为2016年度文化行业标准制订计划项目。
其中,《省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计划编号:WH2016-12)由国家图书馆牵头,联合山东省图书馆、湖北省图书馆共同研制;《市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计划编号:WH2016-13)由上海图书馆牵头,联合东莞图书馆、嘉兴市图书馆共同研制;《县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计划编号:WH2016-14)由首都图书馆牵头,联合深圳图书馆、天津市和平区图书馆共同研制。
2016年11月项目正式启动。
2017年11月起草小组内讨论形成标准草案并提交图标委秘书处初审。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标准主要内容;标准编制原则:本系列标准主要用于规范各级公共图书馆的核心业务工作,既区别于针对图书馆各具体业务环节的专门业务准则或指导文件,也区别于各馆针对本馆具体业务工作制定的工作规程及操作细则,在研制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加强对各级图书馆核心业务工作的规范指导本系列标准主要对各级公共图书馆的主要业务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进行规范,未涵盖各级公共图书馆的所有业务工作内容。
2.突出各级公共图书馆在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中的职能定位与分工围绕我国各级公共图书馆的不同职能及其对业务工作的需求,我们分别研制了《省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市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和《县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三个标准。
在本系列标准的研制过程中,我们通过指标选择和指标内容描述来体现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在定位、功能、作用等方面的不同。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大环境下,省级公共图书馆除了承担公共图书馆的一般职能外(如文献建设、信息服务、社会教育服务、参考咨询服务等),还承担本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地方文献保存中心、政府信息咨询、地区图书馆业务指导以及本地区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等职能。
地市级图书馆在承担文献建设、信息服务、社会教育、参考咨询等基本职能外,还重视对地域特色文献、乡土文献的收藏,充分发挥中间纽带作用,做好省级与县级公共图书馆的联接,协助构建地区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县级图书馆的业务辅导。
县级图书馆的服务更贴近于公众,更需要加强文献资源建设、社会教育活动,以满足公众对图书馆的基本信息需求,此外,县级图书馆还应承担对本地区基层图书馆的辅导工作,组织构建本地区的基层图书馆服务网络。
在指标选择方面,三级公共图书馆在系列业务规范大框架统一的前提下,根据各自职能定位的不同、业务工作重点的不同,确定各自的指标内容,如省级公共图书馆侧重地方文献保存中心建设、本地区服务体系建设等指标,县级公共图书馆更加侧重服务性指标;此外,与省级公共图书馆相比,市级、县级公共图书馆结合目前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现实情况,删除了部分业务工作指标,如“接受缴送”“缩微文献采集”“立法和决策服务”等指标。
在指标内容表述上,尤其是在“质量要求”方面,通过量化数据要求、定性要求等的差异,体现对三级公共图书馆的功能和作用要求的差别。
3.明确规范文本中各条款内容的描述体例本系列标准中对图书馆每项具体业务工作的规定主要包括“工作内容”与“质量要求”两方面内容,两项均为必备要素,“工作内容”是对该工作的目的或具体内容的描述;“质量规范”是指该项工作应遵循的标准规范及应达到的质量或数量要求。
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第5-11章分别对公共图书馆各项业务工作在给出概述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类业务工作实际特点和规范性需求制定标准化要求,其中:——文献采集工作从采集制度、采集方式和采集对象3个角度来规范;——文献组织工作从文献组织制度、文献编目、文献加工和资源整合4个方面进行规范;——文献保存、保护和修复工作分别对文献保存、保护与修复的制度以及保存、保护和修复分别规范;——读者服务工作从制度建设、读者管理、文献借阅服务、信息检索服务、参考咨询服务、社会教育服务、数字资源服务、立法和决策服务、特殊群体服务、政府公开信息服务、地方文献服务及流动与自助服务分别规范;——信息化建设工作从管理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软件系统建设、系统运行与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几个层面来规范;——协作协调部分从区域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业务指导、业务合作、学协会工作、社会合作部分来规范;——业务管理与研究从业务管理制度建设、业务规划与计划、业务考核与评估、业务研究、业务培训、业务数据统计、业务档案管理和标识管理予以规范。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无(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本标准制定过程中,采纳了图书馆业务工作中现行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研制成果。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七)标准发布的建议;建议本标准以推荐性文化行业标准发布实施。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建议将本系列标准作为开展公共图书馆业务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自评估或第三方评估的参考依据。
建议加强对本系列标准的宣传。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无(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