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张文的表述不难发现,万方数据系统是从学校环节获得这些论文资源的。难道学校私自贩卖学生的论文成果?其实并非如此。据记者了解,整个数据侵权中最重要的一环是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简称中信所)。中信所为国家规定的馆藏学位论文的基地之一,各高校向它提供学位论文,中信所代为收藏管理。而万方数据是中信所控股(51%股份)的公司。2003年万方与中信所签订了开发学位论文数据库的协议书,为高校、图书馆等提供公益性质的服务。万方数据从中信所获取论文样本,数字化处理后录入中国学位论文数据库,供高校等科研基地提供内部浏览下载使用,并收取每文两元的工本费。
据记者调查了解,购买万方数据库一年的使用费为22万~70万元不等,其用户包括上千余所高校、六成以上的图书馆及众多的科研机构,2007年万方营收约1.5亿元,其公益服务性质的说法不攻自破。
该案在9月初有了结果,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万方数据侵权成立,赔偿原告2300元到3300元不等。而这次480名硕博士的起诉案也将在9月中旬开庭审理。
互联网维权成本过高
但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互联网上侵权的维权往往让著作人得不偿失。
2003年,著名法学专家郑成思以侵犯其著作权为由,状告书生数字图书馆;
2007年,自由撰稿人李昌奎状告超星数字图书馆侵犯其数部作品的著作权;
2007年11月底,6名博士诉万方数据公司涉嫌侵犯其著作权;
2007年,社科院研究员吴锐领衔的400位学者状告超星数字图书馆及其关联企业盗版;
2008年9月,480名硕博士起诉万方数据侵犯其著作权;
以上案件除最后一例尚未开庭审判外均以数字图书馆的败诉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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