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管、法、教、医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1984年由原湖北轻工业学院和原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湖北工学院,2004年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被省委省政府定位为“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水平较高的骨干大学”;拥有丰富的办学层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2年、2016年、2021年连续三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6年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入选教育部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1年入选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文体和后勤服务设施,以及门类齐全的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4.58万平方米,是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级图书馆,现有馆藏纸质图书192万余册,电子图书163万余册,电子期刊153万余册。学校建有安全通畅的校园网络、智慧快捷的校务平台。
学校现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计算机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数字艺术产业学院、工业设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芯片产业学院)、体育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国际学院、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17个教学单位;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信息技术中心、档案馆、期刊社、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农机鉴定站、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校医院等多个直属单位。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近2万人,研究生7000余人,国际学生近1000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700余人,专职博士、硕士生导师8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66%以上。现有国家级人才28人次、省级专家人才201人次。学校还先后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聘请了包括9名国内院士和9名国外院士在内的兼职教授400余人,形成了以国家级人才为领军、省部级人才为中坚、中青年博士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3个,湖北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湖北省品牌专业、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和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等专业35个;湖北省优秀教学团队14个,湖北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6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16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建部专业评估。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湖北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6门,省级一流课程38门,省级各类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5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2项;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1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学校主办、承办有《中国机械工程》《数字农业与智能农机》《湖北工业大学学报》等科技期刊。其中,《中国机械工程》入选EI源刊目录,连续12年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多次被评为“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全国百强科技期刊”。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积淀了“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形成了“学生为本,教师至上,自由发展,国际视野”的治学思想,凝练了“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健全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科技服务能力和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近年来,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成绩优异、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其中,学科竞赛获国家级、省部级奖4300余项,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结构设计竞赛等国家级重大竞赛中均获有重要奖项。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排名第61位、2017-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第70位。学校乒乓球队曾获得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超级组男子单打冠军和女子单打冠军,篮球队为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全国十六强(2021年荣获CUBA湖北赛区总冠军),并于2022年开始与湖北省体育局合作共建高水平男子篮球队。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建有就业创业学院、创新学院、大学生创新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意集市、省级众创空间等众多创新创业平台,并入选首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先后涌现出“全国创业英雄十强人物”“全国创业英雄百强人物”等成功创业典型。
学校多次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表彰,被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美誉高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省外事(侨务)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湖北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省委先进党委中心组”“省属高校‘五好’领导班子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十佳书香校园”等荣誉称号。
当前,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湖北、服务工业”,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绿色理念、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上形成特色,奋力开创绿色工业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新局面,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贡献。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说明
(一)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500余人(其中全日制1900余人,非全日制600余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20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方向)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接收人数、上线生源和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等方面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
(二)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学制:3年;收费标准:会计专业型硕士1.5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1.2万元/年,金融、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1万元/年,其他专业均为0.8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非脱产,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学制:3年。收费标准:工程管理专业型硕士2.8万元/年,工商管理专业型硕士2.4万元/年,公共管理专业型硕士1.6万元/年,会计专业型硕士2.3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1.5万元/年,其他专业均为1万元/年.学费按规定学制3年执收,分年缴纳,最终收费标准以经学校核准后对外公示的标准为准。(四)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均实行合同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考生之间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定向生录取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时,系统中录取类别填写为“定向”,其工作单位信息相应填入系统。
(五)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行。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9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和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查
每天9:00—22:00。
四、初试和复试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录取
(一)每个专业或方向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100×30%(二)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科研成果或通过我校创新选拔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三)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奖助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0.6万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2万元/人/年。
(3)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1万元/人/年(20%)、0.6万元/人/年(20%)、0.3万元/人/年(30%)。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4)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资助、学科竞赛奖励、研究生“三助”等奖励和资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研修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法》、《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文化活动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培养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
七、其他事项
(一)参考书可自行购买,或与招生学院联系。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三)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