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院的专业设置和教学、科研、训练的需要,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书刊资料的出版发行情况,迅速、及时、准确地收集、采购各种书刊资料,保证专业期刊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断提高藏书质量。
2、负责中外文期刊的检查、选订及补订工作。
3、办理各类中外文图书资料的验收、登记、注销、报账工作。
4、负责全院各部门图书资料的验收及入库(财产)登记工作。
5、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第四版,对到馆中文图书进行分类和编目。
6、利用ILAS管理软件对新书进行标准化著录,建设中文图书馆藏数据库。
7、有系统地编制、组织和整理目录体系,辅导读者检索图书,发布新书通告。
8、协助馆长计划购置图书馆专用设备,采购供应图书馆业务办公用品。
9、协助馆长做好全馆业务的财务预算及掌握经费使用情况。
10、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打印机的使用与管理。
11、经常开展学习、总结、交流图书资料的采购、分类、编目工作中的经验,不断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2、承办馆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采编部主任岗位责任制
1、负责主持本部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学院的专业设置情况,采购各种书刊资料,保证馆藏文献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断提高藏书质量。
2、负责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报馆长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落实。
3、负责布置和检查图书采购、分编流程,并身体力行,担任一项具体业务工作,与科室同志一道齐心协力,利用ILAS管理系统软件对新书进行标准著录,建设中文图书馆藏数据库,有系统地编制、组织和整理目录体系,辅导读者检索图书,发布新书通告。
4、主持部务会议,布置任务,总结工作,讨论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出决定,重大事宜报请馆长研究解决。
5、协助馆长计划购置图书馆专用设备,采购供应图书馆业务所需办公用品以及协助馆长编审年度预算等项工作。
6、负责管理好本部所使用的一切设备及公共财产,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保护工作。
7、关心本部人员的业务、学习、生活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业务交流与学习,不断提高采编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8、完成馆长交办的一切事项及工作,参加馆务会议,认真贯彻执行馆里的决定,严格做好本部人员的考勤工作。
9、定期向馆长请示、汇报工作,提合理化建议,保持科室工作与馆里工作的一致性。
三、采编部工作流程
1、新书到馆后及时拆包、验收,认真核对明细清单,做到图书与发票一致无误。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验收制度,对书票不符、非本馆收藏范围的图书、破损图书、复本过多的图书,一概不予签字验收。
4、对验收后的图书,按要求在规定位置上加盖馆藏章、粘贴磁条和条码,应做到位置准确,章号清晰、端正,不得出现差错。
5、建立馆藏登记帐,由专人按图书登记号顺序登记入帐。如自动化管理,则利用ILAS管理软件,自建简编项目打印。
6、认真细致地做好查重工作,查清到馆图书是复本书,还是新书,避免同书异号,集中同种书的不同卷次和版本。
7、对入藏新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及本馆制定的具体分类细则进行科学分类标引,确保质量,不得出现异号和重号现象,如有差错必须纠正。
8、严格遵守分类规则,确保分类的统一性与系统性。
9、检索Calis数据源库的相似记录,下载覆盖简编采访记录,修改详编记录。
10、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和《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对新书进行规范化、标准化著录。
11、依据著录规则,对已著录的记录进行校对、核查、修改、保存。
12、著录事项核对无误后,打印目录卡片。
13、打印书标,要注意规范、标准、美观、准确。
14、粘贴书标,必须粘贴在书脊的固定位置上,书标粘贴要牢固、端正、美观。
15、核对图书册数与帐目是否吻合。
16、新书分编后,要及时编写新书通报,主动向读者提供新书目录。根据需要分配图书。
17、每出库一批图书都要打印出库登记单,包括图书的册数,起止条码号等。连同图书一起送交借书室、专业阅览室等,由接收图书人员签字验收。
18、各部门购书到图书馆办理财产入库,购书发票必须有所在单位领导人签字,否则图书馆不予办理。
19、图书馆对各部门所购图书,要加盖馆藏章、入各部门个别财产登记帐、做图书财产入库单,由经手人签字后方可借书。
四、采编部人员工作职责
一、采访人员工作职责
1、根据我院专业设置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情况,调查研究,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采购,并不断提高采购质量。
3、认真处理各类征订目录,及时送交有关资料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圈选,征求预订意见,依据采购标准,拟订采购册数,报请馆领导审批后及时报送,不得过期或漏订。
4、订购前要认真做好查重工作,防止重订。
5、充分挖掘进书渠道,利用函购、赠书、资料交换等方式扩大图书入藏量。
6、凡到外埠采购及参加书展,应认真调查缺书情况,以便有目的地选择图书。
7、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负责到馆图书的付款、报帐工作,进行采购业务范围内的对外联系,负责国内外图书资料的交换。
8、调拨和赠送。对赠阅和交换来的书刊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提出取舍意见,处理采访范围内的往来信函。
9、协助验收人员完成验收工作。
10、负责全院图书的调配和藏书组织工作,多卷书的采购与分配要配套。
11、加强藏书建设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采购质量。
12、认真做好年度采购图书工作总结及经费结算。
二、图书验收人员工作职责
1、凡进馆图书资料均由验收人员拆包验收,必须做到书与发票一致无误。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验收制度,对书、票不符,非本馆藏书范围的图书及破损图书,一概不予签字验收。
3、对验收后的图书,按要求在规定位置上盖馆藏章、粘贴磁条和条码,应做到位置准确、章号清晰、端正,不得出现差错。
4、及时对进馆图书按文种进行登记,不宜以书入藏的,均按资料处理,另行登记。
5、做好中外文图书及专款、贷款、赠书等明细的存档、统计工作。
6、每月对进馆图书进行逐项统计,列出到馆图书的种类、册数和经费支出清单,每学期末
要详细统计经费支出情况,上交馆领导。
7、及时做好图书个别登记帐的装订工作。每年度要装订成册存档,保证帐目完整无缺、无误。
8、加强藏书建设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不断拓展知识面,提高验收质量。
三、分类人员工作职责
1、验收送编图书,核对无误后做签收记载。
2、认真细致地做好查重工作。
3、新书分类必须依据《中图法》(第四版)及本馆制定的具体分类细则进行分类标引与主题标引。
4、确保质量,不得出现异号和重号现象,如有差错,必须纠正。
5、进馆新书要及时分类,不积压图书。
6、严格遵守分类规则,不得随意改动,确保分类的系统性和统一性。
四、编目人员工作职责
1、要熟悉掌握文献著录规则。
2、严格按照各文种图书著录的国家标准及本馆制定的著录细则进行著录。
3、严格按本馆采用的MACE格式著录的规定著录。
4、著录工作要标准化、规范化、不得多项、漏项。
5、保证打印、录入质量,著录准确、清楚。
6、经常维修和保养打印机、计算机。
7、必须严格遵守各文种著录细则,不得随意改动,确保编目的系统性和统一性。
8、负责公务目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9、要及时、准确地排好各种公务目录。
10、要经常维修、保养公务目录。
五、复审人员工作职责
1、依据分类标引规则和著录规则,审核已编图书的分类号、著者号是否正确,标目是否恰当。
2、检查著录项目是否完备,是否有必要附加著录。
3、对分编中出现的差错、遗漏或其它方面提出意见,应与分编人员协商解决。
4、图书加工工序全部完成后进行总校。
5、排公务书名目录、分类目录,检查有无重号、异书同号、同号异书等问题(如发现差错,应及时要求有关同志进行改正)。
6、必须对所规定的各项检查项目,认真仔细地进行检查,不得迁就。发现问题退交本人改正,分编加工不合格的图书,一律不准入库。
7、下工序必须检查上工序的工作质量,关关把紧,不得随意降低质量标准。
六、书标加工人员工作职责
1、按图书分配单核对复本册数。
2、打印书标,字母号码要规范、标准、美观。
3、贴书标,必须要粘贴在书脊的固定位置上,书标粘贴要牢固、端正、美观。
4、贴书标时,要认真核对每册书的条码号、分类号和种次号是否与书相符,发现有误立即纠正。
5、必须严格执行书标加工的要求和规定,要注意节省加工用品。
图书文献分类细则
本馆入藏的中外图书文献,一律以《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图法》)为分类依据,按《中图法》的体系结构、使用规则、符号组成、类目注释等规定,并参考《中图法使用说明》进行分类。
一、文献分类的基本规则
(一)必须以图书文献所反映的学科内容性质为主要分类标准,必要时再依体裁、地域、时代、语言等形式分类。
(二)文献分类必须体现分类法的系统性、等级性和逻辑性,如能归入下位类的书,必须带有其上位类的属性。
(三)图书文献必须归入最大用途和最切合其内容的类。
(四)不能单凭书名的意义分类,一般来说,书名能反映书的内容属性,但也不尽然,故一定要进行主题分析,才能达到正确分类的目的。
(五)遇有新出现的学科、新出现的事物,在原分类体系中尚无明确类目时,可采用靠类标引的原则,归入与其学科性质接近的类。
(六)必须严格遵守分类工作程序,保证图书分类一致。
二、各类型文献的分类规则
(一)关于单主题和多主题的图书依照《中图法使用说明》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
(二)关于各种编制体例的文献
1、目录:凡综合性的归入“综合性图书”类,再按其体例分入该基本大类的相应下位类。凡专科性的,则按其学科内容归类,再加总论复分号“-7”。
2、文摘、索引:综合性文摘索引入Z89,各学科文摘索引分入有关各类,在学科的类号后再加总论复分号“-7”。
3、辞典、类书、百科全书:凡综合性的均入“综合性图书”中有关各类。凡专科性的则按
其学科内容归类,再依体裁形式复分,加总论复分号“-61”。
4、年鉴、手册:综合性年鉴归入Z5,专科性的入有关各类,再加总论复分号“-54”;手册
入有关各类,在学科类号后,再加总论复分号“-62”。
5、多卷书、丛书、论文集:
(1)多卷书一般是集中归类,有总书名的依总书名的内容所属学科归类;无总书名的依第一册所属学科归类,或依先入藏的分册归类,这样既便于读者集中使用,又便于图书馆集中管理。
(2)丛书:丛书的分类方法有集中和分散两种。集中处理是按整套丛书的学科内容,分入有关的学科门类中,并加丛书复分号“-51”,再给每种单书作分析分类款目。分散处理是按丛书所属的单书内容的学科性质分别归入各有关学科类目,再给他们编制一条丛书综合分类
记录。丛书分类要视丛书入藏的具体情况而定。作为集中处理的丛书:
(1)凡一次刊行的丛书。
(2)虽然一次刊行,但一开始就有总的编辑出版计划和总目次、版本一致、装帧一致、册次连贯的丛书。
(3)凡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根据一定旨意搜集有关资料来编纂的丛书,如果分开后失去系统性和完整性的丛书。
(4)凡按一定地区、时代或其他一定的体系编纂而成的丛书。
(5)凡在内容上联系极为密切,主题上非常明确,而又有特定的读者对象的丛书。如《少年自然科学丛书》。作为分散处理的丛书
(1)虽冠有丛书之名,但其编制并不具有明显的目的性,而且内容松散,形式多样以及读者对象不甚明确的丛书。
(2)一套丛书数量很大,本馆只收藏其中少数几种的丛书。
(3)整套学科内容相当广泛的丛书。
(4)每一单本的学科性、技术性较强,集中处理后不便于读者阅读的丛书。
(5)凡一部丛书残缺不全而又无法补充的丛书。
(三)关于教材、教学参考书
1、凡大学或中专以上各学科的各种教科书教学大纲,一律按学科性质归类,必要时再加教科书、教学大纲的复分号。
2、凡中等学校以下的各种教科书、教学大纲,一律入教育类的各学科类下,再按专用复分表细分。
(四)各学科人物传记
1、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传记入A类。
2、哲学家、思想家评传和宗教人物传入B哲学有关各类,按《中图法》四版规定除哲学家思
想评传外的一般生平传记入K825.1哲学类。
3、各学科人物传记入有关各类。
4、各国人物传记入K833/837,仿K82分,再依国际时代表分。
(五)交替类
交替类目(符号是[]),除个别类目以外,均按各类表规定一律不使用,作为使用的类
目有:
1、[I210.94]鲁迅生平事迹,可集中所有有关鲁迅的著作文集、译文及评传研究等图书文献。
2、总论复分表[-7],用于各学科的书摘索引的复分。
3、[G804.5]运动医学及各下位类,可集中使用,以体现体育专业特色。
(六)复分表
1、总论复分表(适用于任何一级类目)。8级类目之后不再使用总论复分。
2、地区表、时代表、民族表。
凡主表中注明“依×××表分”的类目,均使用这几种复分表分,按分类法规定细分到底。
如Q948、5植物的地区分布,依世界地区表分,中国再依中国地区表分,《黑龙江植物志》类号为Q948.523.5。
3、专类复分表、仿分
⑴凡在类表中某些类下编制的专用复分表和在一些类下注明仿分的,除个别类目外,一律仿照复分。
⑵中文、俄文、英文、日文、法文等各语种文献的中、长篇小说不再依题材复分表细分。
⑶少数民族文学的作品综合集入I29,并依民族表分,少数民族各体作品入有关各类。
(七)组配方法的分类
1、凡类表中列出用组配方法分类的规定,除个别类目外,一律不使用。TP319(计算机软件)各种专用程序,采用组配号法。
2、对类表中在一些类下为解决总论与专论,理论与应用文献的集中,采用组配编号法均不使用,采用分散处理的方法,归入各学科用-05与其它学科关系处理。计算机应用-39新技术应用处理。
(八)字母标记法
“TP312程序语言、算法语言”类下字母标记法按规定使用。
(九)国家区分号
使用国家区分号“()”编号,艺术作品按体裁集中后,再按国家细分并用“()”加以标识。如法国油画类为J233(565)。
三、文献分类工作程序
1、对新到馆的图书,首先要做查重,弄清楚到馆的是复本书、不同版本书、还是新书,
避免同书异号,集中同种书的不同卷次和版本。
2、对图书文献的内容进行认真地、详细地主题分析,要分析书名,详阅图书内容简介,检
阅目次、阅读序言、说明、凡例和跋,涉猎全文,必要时要参阅各种工具书。
3、根据图书所反映的主体因素归入最恰当的类。
4、当一书被确定了恰当类目之后,立即把代表该类目的号码写在书名页的右下角。
5、分类后要核对公务分类目录,如遇有分类不当或前后不一致,必须重新审核、判断,及时纠正,以保证前后一致。
分类目录组织规则
分类目录由分类主要款目和指导片组成,组织规则如下:
一、分类目录的各类款目按《中图法》的类目次序排列。先按分类法所用汉语拼音字母顺序
排列,再按阿拉伯数字顺序排列。首位数字相同,再按第二位数字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第二位数字相同,再按第三位数字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依次类推。
二、分类号带有总论复分号“—”的款目,按复分号“—”后的数字顺序排列后,再排在类号数字“0”的前面。
三、同类款目不同的著者,按著者号码顺序排列。
四、同类款目中同一著者的不同著作,按书名顺序排列。
五、同种款目的不同版本,按版本号逆排,即新版在前。各版本有册次时,先按版本分,同版次再按册次顺序排。
六、同种款目的不同译本,按译者的顺序排。
七、同种款目的不同译本,按注释人的顺序排。
八、同类传记款目先按书名顺序排,再依著者顺序排。
十、多卷书的各卷款目,依卷、册的顺序排。
十一、一种著作的注释本,补编本及书评、索引等,随原著款目之后排列。
中文图书书名目录组织规则
书名目录由书名主要款目及指导片组成,书名目录按书名拼音字母顺序排检,具体组织规则如下:
一、将书名首字相同的款目集中,再按书名第二字、第三字及其以后各字的汉语拼音音序排。
二、首字音节相同,按它们的阴、阳、上、去四个声调的先后顺序排。
三、音节和声调完全相同,按笔画的多少顺序排列,笔画少的在前,笔画多的在后。
四、书名中有多音字时,根据其含义的读音排列。
五、书名相同的款目,按著者的汉语拼音字顺排列。
六、书名相同,其后有副书名或说明书名的文字时,按副书名或说明文字的字顺排列。无副
书名的款目排在前。
七、书名相同,其后有国家,地区等文字的款目,按国家地区等字顺排。
八、书名相同,其后有时代或顺序号的款目,按时代或顺序号排列。
九、书名相同,其后有顺序号,也有副书名的款目,先按其顺序排,再按副书名顺序排列。
十、书名著者相同时,按版次排,最新版本在前。
十一、书名前冠有增订,简明、最新、插图,新编等字都除去不排,按后面的字进行排列。
十二、书名起首为公元年代或数字时,按公元年代或数字大小分别单独排列,放在所有汉字的最后。
十三、书名起首为外文字母时,一律集中在汉字最后,按外文字母顺序(英文字母,拉丁字母,斯拉夫字母)分别排列。
十四、书名中带有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等款目,排在与其前字相同的款目之后。
十五、多卷书或连续出版物的款目,按卷册或顺序号排列。
十六、年鉴、手册、百科全书等款目,按出版年顺序排。
十七、书名中的标点符号等一律不排。
十八、某一著作的评价,注释或索引等款目,排在原著作款目之后。
中文图书著者目录组织规则
著者目录由著者主要款目和指导片组成。著者目录按著者汉语拼音字母顺序进行排检,其方
法与书名目录的排检方法相同。著者目录组织规则如下:
一、将个人著者或团体著者的名称首字相同的款目集中在一起,再按第二字,第三字及其以后各字的先后顺序排。
二、同一著者的不同著作的款目,按书名的字顺排;书名相同按出版社顺序排列。
三、同一著者的多卷书或连续出版物,按卷册顺序排。
四、个人著作姓名完全相同的款目,但不是同一人时,可区别不同情况排列,本国的按出生年代先后排列,外国的按国别排。
五、合著者款目排在同姓名、单人姓名款目之后,合编、合译者款目也照此排。
六、外国著者的中译名不同时,按统一后译名排。
七、外国著者的中译名相同时,按原文表示名字的编写字母排;国籍不同时按国别顺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