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十中学为集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学。学校创办于1975年,位于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地处集美繁华地段,毗邻园博苑,交通便利,人文环境优越。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2024-2025学年非在编图书管理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图书管理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心理素质好,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
4.能力要求: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操作能力,熟练掌握文献信息检索技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人际沟通能力等。
6.其他要求:服从图书馆工作安排,适应轮班、节假日值班工作需要。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2.报名方式:请扫下面二维码报名。
4.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与面试
(三)聘用
2.拟录用人员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若有违反师德规定或有失信行为的,一经发现随即予以解聘。
3.聘用期一年,任职期限内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经考核为良好以上的,下一年度若该岗位仍须进行招聘的则优先录用。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要求
2.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