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1.凡本校在校生凭本人借书证可进入图书馆借阅室进行借阅操作。

2.入库读者在架上取阅图书时,应将代书板插在所选图书的位置上,然后取下图书,阅毕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不能放回原处的图书,请给管理员,不得随意插放。

4.学生限借书籍总共五册,借阅期限30天。如借阅期限即将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可在借阅期限未到期时办理一次续借手续,已经超出借阅期限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5.读者要爱护图书,找书时应轻拿轻放,在此过程中的损坏,均由本人负责。

6.保持库内安静、整洁,请勿吸烟;禁止大声喧哗,借书高峰时应按次序排队等候,不得影响借书秩序。禁止将任何食物带入借阅室内。

7.学生实习离校前,应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退回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8.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不管到期与否,可随时索回。

9.自觉遵守借阅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此《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借阅室规章》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所有。

第二章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规章

1.凡本校在校师生可凭借书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新老校区图书馆书库阅览。

2.需阅览书籍的读者,需先在服务台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4.进入阅览室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仪表端庄,不得穿背心、衬裤、拖鞋入馆。

5.进入阅览室前请将个人物品存入存包柜,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离馆时务必将所存物品取走,并将存包柜钥匙归还至服务台。

6.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爱护公物,严禁室内吸烟,乱扔纸屑、果壳。不随地吐痰,不得大声喧哗。

7.爱护室内期刊、书刊资料,严禁涂写,撕毁等,阅毕的期刊、书刊请放回原处,不得乱放。

8.不得将生活用具或其它杂物带入室内,禁止在室内进餐、吃零食等。

9.在阅览室内阅览的读者,请自觉登记入馆,请在闭馆前15分钟出库。

10.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能随便乱动。

11.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此《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阅览室规章》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所有。

第三章图书馆自习室自习规章

1.禁止在自习室内抽烟,吃东西,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将私人桌椅、宠物带入自习室内,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卫生,爱护课桌椅,随时关灯,节约能源,如遇停电,读者应主动退出本室,停电期间,严禁使用蜡烛。

2.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3.由于自习室座位有限,请各位同学不要占座(我馆每周日会对占座现象进行清理),并集中放在图书馆规定的地方,占座者自行领取,占座物品丢失责任自负,若三日内占座物无人认领图书馆按废弃物处理。

5.自习室内课桌椅不得随意挪动、搬用,管理人员有权按照自习室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同学都需遵从自习室管理规定。

6.严禁将刀具、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带入自习室。

7.请爱护自习室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8.自觉遵守自习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此《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自习室自习规章》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所有。

第四章读者违规处理细则

(一)逾期、遗失书刊

1.2逾期未归还图书在校读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校学工处按照图书馆固定资产长期滞留办法处理即到校图书馆按小时计算进行思想政治及图书馆规章制度的学习与教育并义务指导监督其他借书学生按时归还书籍。

2.遗失本馆图书者,按下列情况赔书。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人员免费为赔偿图书重新进行加工,编目入库。

2.1馆藏样本(或只有一本的书刊),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2复本馆藏,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3遗失多卷书刊之一者,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4单页画册,酌情处理,名画以画册,多卷画册按多卷全集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5遗失现期期刊一期,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遗失期刊、报刊合订本,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刊目(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6对部分特殊书籍(年代老旧价格低廉)书籍,按新版本同名书籍价格赔偿图书。

3.1馆藏样本(或只有一本的书刊),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三倍赔偿。

3.2复本馆藏,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原价赔偿。

3.3遗失多卷书刊之一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原价赔偿。

3.4单页画册,酌情处理,名画以画册,多卷画册按多卷全集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原价赔偿。

3.5遗失现期期刊一期,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图书;遗失期刊、报刊合订本,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原价赔偿。

3.6对部分特殊书籍(年代老旧价格低廉)书籍,按新版本同名书籍码洋价原价赔偿。

(二)污损书刊

1.书刊上划线、圈点、批注、污染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图书。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2.书刊受水、酸、油、墨、汗等污损严重或撕破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图书。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3.对借阅的书刊撕页、开天窗,除归还书外,再按该书刊原价(刊按单本价)进行赔偿图书。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4.损毁报刊者,限在一周之内赔购,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报刊。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5.凡损毁报刊合订本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合订本。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6.搞破书刊封面、封底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图书。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三)偷盗书刊

1.凡未办借阅手续将书刊私自携带出书库和阅览室者,以偷窃书刊论处。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视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负责人报至所在系进行批评教育。

2.有意拆除书内磁条及芯片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视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负责人报至所在系进行批评教育。

3.偷换书芯,应把原书芯装回,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校财务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视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负责人报至所在系进行批评教育。

4.撕毁或污损条型码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视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负责人报至所在系进行批评教育。

(四)其他规章

1.读者到各开架阅览室,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不听引导、并错误使用或不使用代书扳者,禁止入内。

2.使用他人借书证者,停借一个月;偷窃他人借书证或用已挂失的借书证冒借书刊者,暂停本人借书权二个月。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将零食带入阅览室者,多次警示无效后,除批评教育外,全部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

4.馆内不准大声喧哗,吹口哨,不听管理人员劝告者,将由保卫处处理。

5.衣冠不整洁,穿背心、裤头、拖鞋者不准入馆,不听劝阻者将由保卫处和学工处处理。

6.严禁在阅览室内抢占座位,每周对占座物品进行清理,如有遗失本馆概不负责。

7.损坏馆内设施和家具,全部由图书馆办公室通报校财务处、资产处和学工处处理。

8.在馆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者,经多次劝阻无效,将交至保卫处和学工处处理。

9.禁止私自将自习室桌椅带出,如有私自带出,除将桌椅归还外,屡教不改者将名单上交至保卫处。

此《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读者违规细则》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所有。

THE END
1.济南市图书馆济南市图书馆借阅指南 文献借还指南 一、文献借还 1、读者借还文献均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及文献借阅区服务台办理 。 2、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借期均与读者证功能为准。 3、报纸、工具书、地方文献、专题文献仅提供阅览服务。 二、文献续借 1、外借文献在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 2、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http://www.jnlib.net.cn/dzzn/201312170019.html
2.借阅制度三、读者入馆时须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借阅手续。 四、身份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的有效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并仅限本人使用。 五、读者进入书库前将书包等物品放入免费寄包处(柜)内,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若发现物品丢失,图书馆工作人员有义务协助寻找,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入库选书时请自觉使用代书板,每次限取http://tsg.ytqcvc.cn/dzzn/jyzd.htm
3.借阅规则图书馆采取开架借阅形式,由读者根据图书分类自行在阅览室书库内取书,在借阅台办理借还手续。 一、借书规则 1.外借图书的借阅期限均为30天。 2.借书须持本人学生证,不可持他人证件借阅,如违反规定,对借用双方实行暂停借阅权限30天。 3.借书前在借阅台先还清超期图书,再查看借出数量,明确可借图书数额,以免选中https://www.gscmxy.edu.cn/tsg/dzzn/jygz.htm
4.借阅规则图书馆借阅细则 (一)借还文献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办理,不得以其它证件代替; (二)各类型读者借书册数 1.教师读者限借3册; 2.学生和其他读者限借2册; (三)借阅期限为30天,凡到期不还者,不论任何主客观原因均视为逾期,逾期不还者,以逾期每册0.1元/日计算,逾期超过30天者按每册0.20元/日计算https://www.xahtxy.cn/tsg/dzfw/jygz.htm
5.图书借阅制度(精选20篇)6、借阅人如若连续三次违反本图书馆借阅规则,则取消借阅资格,并酌情向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 三、遗失、污损、图书资料赔款规则: (一)凡折书、撕页、挖剪图书者,除当面批评教育外,并按以下办法处理: 1、撕页、挖剪图书者,一般按图书原价的3——5倍赔偿; https://www.yjbys.com/zhidu/3103519.html
6.河北省图书馆借阅服务(1)读者可持本人读者证到到本馆各楼层外借服务处和一楼总服务台查询自己的借阅信息。 (2)电话查询,读者可拨打本馆各相关外借服务处的电话,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自己的借阅信息。自然科学图书外借处:86662234,社会科学图书外借处:86662233,文学、历史、地理图书外借处:86662235。中文现刊借阅室:86662245.http://www.helib.net/fwzn/node_249.htm
7.贵阳市图书馆借阅卡办理须知一、本馆凭借阅卡借阅书刊。 二、借阅卡种类及用途: B类卡 F类卡 指静脉免押金 说明 押金 30元 100元 0元 免收办卡工本费和年度注册费。 B类卡和F类卡数量不限。残疾人可凭残疾人证免押金办理借阅卡。 外借册数 图书1册或期刊2册 图书或期刊共3册 图书或期刊共8册,其中期刊最多5册。 借期 图书http://www.gylib.org.cn/sub/sub_06.htm
8.图书借阅社会保障?市民卡(简称A卡)默认开通苏州图书馆借阅功能 。包括市民卡A卡成人(16周岁及以上)和市民卡A卡少儿(16周岁以下)。满16周岁的读者市民卡A卡少儿将自动转换成市民卡A卡成人。 2、苏州市民卡B卡及加载苏州市民卡B卡功能的各类衍生卡 (1)目前市民仅可选择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苏州市民卡B卡及加载苏https://www.szsmk.com/content/50.html
9.图书馆借阅解决方案吾在图书馆借阅系统是一部手机+个人微信就能完成图书的借还所需功能的系统,勉去电脑、图书管理软件、扫描枪等复杂的软硬件投入,授权后任何一个员工即可通过个人微信的扫一扫功能实现图书的借、还核销管理;通过EXCLE表格轻松实现大量图书的批量上传,省去大量的图书录入时https://www.5zai.com/zhihuitushuguan/
10.图书馆图书借阅流程三、借阅期限 每本图书外借期限为教师10个月,学生3个月,从借阅当天开始计算,请读者切勿超期,如需续借,请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四、续借 读者如要续借图书,必须持要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借阅室办理续借手续。每本书限续借二次,续借图书的借阅时限从续借当日起算。https://www.xcevc.cn/tsg/info/1023/1066.htm
11.课设大作业图书借阅管理系统图书馆管理系统的借书决策树本“图书借阅管理系统”是以实现图书馆借阅工作系统化为目的和背景而设计开发的一个简单系统。 图书借阅管理系统主要实现对图书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本系统实现了对图书的基本信息和会员(图书借阅者)的基本信息的登记、保存、统计和查询等功能,另外还对会员的借阅信息进行了登记、保存、统计并能查询,同时实现了对图书的https://blog.csdn.net/weixin_53728332/article/details/13473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