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丈高楼平地起,NB社区在这里2022-11-2408:38
大家好,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欢迎收看第515期睡前消息。
请静静介绍话题。
11月4号,号称全球最大的电子书网站Z-Library突然被封,现在打开网站只能看到一则通告,宣布美国司法机构扣押了网址。
很多Z库用户都表示震惊,说这是类似于亚历山大图书馆被烧的文化灾难,甚至有人觉得网络图书馆时代结束了,建议用户恢复在自己的硬盘上备份的习惯。
督工,你觉得Z-Library被封是里程碑式事件么?
象我们时代的亚历山大图书馆被烧毁
Z-Library,简称Z库,现在号称是全球最大电子书站。Z库的历史不算长。按主流认知,Z库早年原形是BookFinder,属于《创世纪图书馆》(LibraryGenesis)项目的一个分支。
2009年Z库刚创立时,只是创世纪图书馆的一个备份镜像,后来才独立为一个平行大项目。Z库的优点是检索功能更强大更方便,以及保持了互联网黎明时期风格的收费模式。
在Z库,任何人都可以每天免费下载五篇论文或书籍,注册后提升到一天十本。为了维持项目运行,Z库也请求用户捐款,但捐款一元和一百万元的特权完全一样,都可以无限下载所有内容。睡前消息工作室有几个邻居,用过之后都说好。
不过,对于某些知识共产主义者来说,连Z库的模式也太功利了。今年7月,忽然出现了一个自称“海盗图书馆镜像”的项目,邀请志愿者一起保存所有人类已知的知识。
本次Z库查封事件,最初的公开消息是,美国司法部和美国邮政检查署联合出手,以邮政部门稽查盗版书籍的名义来查封。
两天之后,邮政检查署否认参与了行动,随后官方信息也进行了更正,变成了司法部联邦调查部和纽约东区检察官办公室联合行动。
按美国司法体系的分工,检察官系统在案件开始就提前介入案件,一般是从执法单位以外收到了举报和证据。
11月16号纽约东区检察官办公室宣布,两名Z库管理员11月3号在阿根廷被捕。检察官办公室的公告还感谢了纽约作家协会和伦敦出版协会。不出意外的话,这两家协会应当就是主要举报人。
过去多年,Z库及其它重要网络图书馆一直在法律上惹麻烦,2015年和2017年,Z库的前身Bookfinder网站被两次全面查封。但一般来说,各国司法机构对书籍和科技信息盗版还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像追杀影视、音乐资源那样赶尽杀绝。尤其是对开设网络图书馆的核心人员,很少直接起诉,跨国引渡。
Z库刚被关闭时,有传闻说是TikTok上的一些网红引爆了矛盾,甚至是平台本身向司法机关举报了Z库。所以平台和网红都受到了攻击。
根据媒体报道,今年10月,美国作家协会已经向各个平台正式投诉Z库。而TikTok既是过去两年全球发展势头最猛的社交媒体平台,也是中资背景的“另类”企业,所以运营一向谨慎,不会轻易触碰欧美已经形成的惯例,肯定不会为了Z库的信息担风险,会配合举报,甚至提供证据。
不过TikTok也并没有彻底封杀Z库。现在Z库的TikTok的频道仍然可看。这个累积观看量15亿的频道,是Z库重要的宣传门户之一。可以说TikTok对国际免费书籍运动还是保持了总体上的中立态度。
Z库最主要的一批用户,是欧美国家的大学生,特别是北美学生。因为大学教材太贵了,动不动上百美元一本。通过网络下载,一名学生每年可以节约几千美元。美国作为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需要一些灰色规则保证教育体系能正常运行。
另外,之前我也提到过,中国有个特殊条件,就是中文内容和国界高度重合。中文普通学术资料和科普内容的受益者,就是中国人自己。所以国家可以考虑用财政包下所有的中文学术资料,自由下载,国家根据下载量给作者发补贴。
回到Z库被封的问题,无论支持Z库的一方,还是反对Z库的一方,都承认这是一个图书馆。现实中的图书馆,用公共资金买了一本书,是被承认有无限借出的权利的,也不会被认为是侵犯产权。现在阅读已经进入电子时代,我们也必须严肃考虑一个问题,就是非实体的图书馆,到底有什么样的权利。
这方面,我们并没有多少经验,但可以肯定,如果图书馆不跟上时代发展,那使用公共资金的效率就太低了。2个月之前,上海图书馆东馆正式交付,官方介绍造价17.4亿,这还不算公共土地投入。这么多钱如果只为了每天几千人看书借书,显然是极大的浪费。我们必须给图书馆行业找到更合理的运营方式。
这方面,资本主义也有比较好的借鉴例子。
11月13日,南宁轨道地产宣布,买地铁沿线开发的房子,可以免费坐10年地铁。这貌似是学习香港地铁,用沿线开发地产的方式回收基础建设基金。
睡前消息299期,我介绍了香港和深圳的地铁建设模式。香港和深圳,是中国乃至全世界极少数能盈利的地铁公司,而且香港地铁的财务情况明显更健康一些,可以算是中国样板,国际典范。
从制度上看,香港地铁盈利有三个原因。按照合理价格拿地,限制私家车,以及长期持有物业经营。
香港地铁征地得好处,是因为港铁公司根据开工之前5年的平均价格在沿线拿地。理直气壮拿走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土地溢价。
而地铁沿线的土地值钱,是因为香港公开压制私家车,认为在城市占用宝贵的路面开私家车是一种特权,必须交足够多的钱才能上路,十几个才有一辆私家车,其余的人都去做地铁。
最后,如果本地经济繁荣,就业机会多,地铁沿线物业就有长期持有的价值。不靠炒出来的售价,仅仅出租也能赚钱。
从香港地铁赚钱的深层逻辑看,南宁制造了“完美反例”。
首先,南宁地铁征地,如果遇到私人地产,并没有强行规定线路规划之前的平均地价。
其次,南宁对私家车的限制很弱,不能显示地铁沿线的足够优越性。
最后,南宁的经济也不足以提供足够多的白领就业,所以地铁沿线的住宅和店铺出租收入不高。
南宁地铁在每个方面都找到了错误选项,所以最后拿出来的促销方案也很神奇——用免费坐地铁买房子。但如果地铁提供的便利有足够的诱惑力,这房子本来应该是不愁卖的,甚至应该是轨道地产公司不舍得卖,等着收租金才对。这和香港地铁相比,是典型的邯郸学步,东施效颦。
星期日,当地警方通报出来了,雇叉车的业主已经被刑事拘留了,而叉车司机龚某强也到案准备接收惩罚。
这个故事貌似是新闻,实际上每年都会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几千次,几万次,算是困扰中国基层的固定套路。
2021年306期节目,我介绍过一个几乎完全相同的故事。
7月份,苏州吴江区一辆宝马车挡住了别人的车位,而且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被堵的司机等了一个多小时,打了12345市民热线无效,开车把对方的车撞开。宝马车主报案,最后撞开堵路宝马的司机,在自首、认罪、认罚,已赔偿全部损失的前提下,判刑10个月,缓刑一年。
当时我说,苏州撞车事件,就中国法律体系相对社会发展水平滞后的体现。宝马车是实体商品,故意损坏要严厉处罚;但是被乱停车挡住的司机也损失了一定程度的行动自由,而且无法预期自己什么时候能完全恢复自由,这部分权利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补偿,是司机冲动犯罪的重要原因。如果国家不尽快调整法律体系,我估计以后遇到类似的乱停车,大家都会想办法利用刑法第21条规定的紧急避险权,找个理由说自己要去医院,以救急的名义撞车。
但是,“法律不强人所难”,好的法律体系不应该逼人犯罪,更不应该逼人作弊。是基本的司法原则。法官自己也不知道现行体系之下是否有完美的解决方案,就不能用刑法去恐吓普通人。这类似于不给足够的吃喝就封控小区,再严厉的法律,也不能让普通人执行不合情理的规则。
当时我说,要避免类似的犯罪,政府必须加强对一般权利的保护和补偿,而不是仅仅保护宝马车这种实体财产。国家必须公布一套简便的搜集证据程序,让权利受损的人可以快捷起诉,让乱停车的人瞬间背上几万债务,不还钱就上法院黑名单。
如果我们不能用制度创新体现社会优越性,到2032年、2042年,中国人还会被类似的问题困扰,互联网媒体还会把类似的冲突挖出来当新闻,还会继续嘲笑美国大学生用不上Z库,不能随便下载电子书。这就是《阿房宫赋》说的“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515期睡前消息到此结束,文字内容随后会发在睡前消息编辑部公众号,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