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421:03发布于上海上海社科院主办《社会科学报》官方账号
文化设施
原文:《民意彰显公共图书馆“场所”价值》
作者|华东师范大学经管学院信息管理系教授金武刚
图片|网络
公共图书馆“场所”价值争论不休
图书馆作为“场所”存在的实体空间,起源于图书收集保存、公众获取信息等需要。技术发展改变了图书出版传统形态,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支持线上信息查询与获取后,图书馆资源建设重心由纸质图书向数字资源倾斜,实体馆藏向虚拟馆藏转化,原有的实体空间的功能与作用有所削弱。
关于图书馆“场所”价值讨论基于技术影响,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兰开斯特(FrederickWilfridLancaster)所提出的“图书馆消亡论”——“在下一个二十年(1980—2000),现在的图书馆可能完全消失”。1980年代末“数字图书馆”的概念提出,以及1990年代数字图书馆的实践推进,对图书馆消亡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特别是2004年12月,Google公司推出数字化图书计划,进一步加剧了公众对网络搜索的依赖,同时也减少了对图书馆实体空间的相应需求。2011年4月,以售卖纸质图书起家的全球最大网络书店Amazon公司,电子书销量首次超过纸质图书,达到105:100,燃爆了一直不温不火的电子书市场。电子书开始成为图书出版发行的主流形态,也成为图书馆资源采购重要对象和重要服务方式。电子书的利用需要依托一定的阅读器媒介,如Amazon的Kindle,但对具体的实体空间没有太多要求。并且,电子书又具有互联网产品特质,可以便捷地越过中间商直抵消费者(B2C模式),图书馆的居间作用被弱化,更加坐实了“图书馆消亡论”。
但是,作为信息公平制度存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理念,一直深入人心,图书馆界有识人士直面挑战,与“图书馆消亡论”针锋相对的争论一直此起彼伏。特别是围绕图书馆核心价值,他们提出“作为场所存在的图书馆(Libraryasplace)”的概念,从更务实的人文角度,探索图书馆的存在价值,深入挖掘图书馆实体空间的多元包容、文化传承、社会交往等新内涵、新功能,深入探讨图书馆与社会的关系,寻找图书馆生存与发展的社会基础。在实践领域,随着21世纪以来国内外新一代公共图书馆的建成使用,如美国西雅图图书馆、芬兰赫尔辛基图书馆,以及上海图书馆东馆、北京城市图书馆、深圳图书馆北馆、浙江图书馆之江馆等国内一大批新建公共图书馆的兴起,公共图书馆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图书贮存与借阅空间的刻板印象,更似一个“城市会客厅”,在为忙碌的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与知识的同时,又成为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公共场所,是一个可以自由学习、沉浸体验、掌握技能以及工作休闲的惬意空间,更加彰显了“场所”价值,意义重大。
公共图书馆“场所”价值认知的民意发现
《“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建设以人为中心的图书馆”,要求优化公共图书馆环境和功能,“营造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高品质文化空间,建设有温度的文化社交中心”。这为图书馆“场所”价值讨论开拓了思路,可以跳出图书馆界的固有圈子,从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对象(公众视角)来审视图书馆实体空间的功能与作用。通过换位思考、转换视角,从需求侧探讨公众对图书馆“场所”价值的认知,了解民意基础,从而为喋喋不休的图书馆“场所”争论画上句号。
仍然是社会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公共阅读“场所”无论是国内图书馆还是国外图书馆,无论是“读书型”图书馆还是“休闲型”“时尚型”图书馆,无论是独立建制的图书馆还是功能延伸的新空间(城市书房),公共图书馆依旧是公众心目中最为重要的阅读、文化和终身学习场所,到图书馆看书、学习、获取信息和知识,仍然是社会公众的主流认知。图书资源、空间布局、环境创设、文化交流等,都是中外社会公众判断一所图书馆好坏的重要因素。
社会形象极为正面,“场所”服务深受欢迎在技术时代,公共图书馆作为“场所”的存在,拥有的实体空间可以满足阅读、学习、办公、集会、休闲等多元需求。中外社会公众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80%以上都高度认可图书馆的“场所”价值,平等、开放、包容,具有不可替代性。也有少量负面评价,指出了阅读环境的吵闹、工作人员的态度不佳、配套设施的不足等问题,表达了对图书馆服务精益求精的殷切期待,为图书馆“场所”服务优化指点方向。
公共图书馆实体空间建设的巩固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列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之一,提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既然公众如此认可公共图书馆的“场所”价值,理应尊重民意,不断巩固和推进公共图书馆的实体空间建设,丰富内容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以法治思维巩固推进作为“场所”存在的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要学会以法治思维来思考和研究图书馆事业科学化发展,善于以法治方式来巩固和推进图书馆事业专业化发展。当前我国已经基本建成公共图书馆法治体系,《公共图书馆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两部法律对公共图书馆功能作了直接规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其他法律也对公共图书馆提出了相应要求,彰显了公共图书馆的社会教育、科学普及、公平服务、文化保护传承、政府信息公开等功能,是对公共图书馆“场所”价值的肯定和弘扬。未来法治建设重点是地方立法,因地制宜推进公共图书馆“新地标”“新服务”“新空间”“新场景”等方面创新发展,进一步彰显公共图书馆作为“场所”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大力推进公共图书馆的社区延伸体——城市书房建设城市书房是公共图书馆在社区的延伸体,设计时尚、环境幽雅、图书新颖、活动丰富,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大量涌现。这类嵌入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空间的新型阅读空间,极大地增强了设施的可达性和服务的可及性,成为品质化阅读服务供给场所,吸引居民前往“打卡”、品读,被誉为“家门口的好去处”。其在观念、体制、管理、服务等方面,创新了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形成了重大突破,成为当前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样本,广受社会公众喜爱和追捧,愈加彰显公共图书馆“场所”价值。因此,需要进一步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要求,结合老旧小区、厂区、城中村等改造,将城市书房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纳入总分馆服务体系,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公共阅读空间,提高全民阅读服务的覆盖率和实效性。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彰显公共图书馆“场所”价值公共图书馆搭建志愿服务平台,有助于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供给、更为宽广的服务范围、更有品质的服务内容;也有助于志愿者不断开拓眼界、丰富阅历、掌握技能、增强社会责任、充实精神世界;还有助于公共图书馆更好履行“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使命,推动全民阅读深入开展,共建“书香中国”,彰显图书馆“滋养民族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场所”价值。
我国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经历了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建设、从民间自发到行业自觉、从政策推动到法律规范的转型跨越,提供了社会教育、专业服务、辅助管理、扶弱助残等类型多样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不是简单的人力替代,更是丰富图书馆服务内容、拓宽图书馆服务范围、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因此,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的实体空间以及服务体系中的各类场馆,广泛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可以强化公共图书馆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场所”作用,不断提升图书馆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和认同度,助力图书馆事业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