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剑客的聚首,2005年南燕法学沙龙,主题为“现代中国的法制和中国法学的未来”
1993年,强世功、赵晓力、郑戈三人进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大法学院是1999年5月26日才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所以当年还叫法律学系——法意注)攻读法理专业硕士学位。当时,强世功与赵晓力住在同一个宿舍的上下铺,而年龄稍小的郑戈住在隔壁寝室,那时三人就已甚是熟络,他们建了一个读书小组,常读些福柯、韦伯的书。1999年,三人又同在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一起读书、做学问,利用燕园丰富的资源不断修炼提高自己的学术造诣,同时又能跳出象牙塔心怀家国天下,“三剑客”的名头由此越来越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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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纸月的日记:《想起强世功》)
他个子矮小,但因为微胖的身材,整个人倒显得稳重。不爱说话,不像其他一些老师在课前风趣的和学生谈笑风生。有时候甚至觉得他严肃得过了头,同现实生活保持着固定的距离。抽烟时,他盯着窗外,像在思考,但我们似乎永远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
那是一间小教室,但是选这堂课的学生更少,根本用不着占座。但如果迟到,你就得坐到第一排。我们总是在试图拉开和老师的距离,喜欢往后靠。赵晓力说话声音不大,很少抑扬顿挫。平心静气的。有时候仿佛觉得他只在对一个人讲话,可能是你,或者我。轻言细语,内容却严肃得要命。他从书本上偶一抬头的瞬间,眼光犀利的瞟过教室,然后似乎了然于胸的继续读书。
我总是被这犀利所击中。在《理想国》第一卷,这本书的最初几段,我用铅笔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注解。因为害怕和赵晓力的眼光对视,我总是埋头记录下他说的一切。有时,我甚至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仅仅是机械的跟着课堂的进度,艰难而无力的快速翻书。
这是一种全新的课程体验。我习惯在人满为患的教室,听老师一个人在讲台上的独奏。习惯不停在笔记本上重复老师在黑板上的板书。当然,我还习惯守着一本法学教材。它总能清晰明了地告诉我,一种逻辑推理,或者是死记硬背的知识。然后我无意中选了这堂课,像闯进了隐藏在北大校园里的一个陌生的角落。有可能,许多人都不曾知道。
(节选自谢丁:《赵晓力的一堂法学课》)
网上流传着一篇郑戈老师2003年一篇短文,是那个在互联网论坛刚刚流行的年代被“斑竹”撺掇着写的,自我暴露了一下学习拉丁文的经历,他是这样说的:
(节选自郑戈短文,写于2003年)
“无形的学院”
三位老师在北大的求学经历与读书会紧紧联系在一起,他们通过读书会结实了更多有着相同学术旨趣的同学,为后来的学术道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赵晓力老师在《无形的学院》一文专门讲述了读书会的故事:
在我的印象里,组成这种跨系的读书小组,应该是在96年。以前,我、强世功、郑戈在法学院有一个读书小组,李猛、李康、应星、周飞舟,还有他们的大哥,毕业回了内蒙古的,在社会学系的有一个小组,但是彼此之间并无来往。我们法学院的和其他学哲学人文社科的,就更不认识了。我记得第一次和李猛打交道,是我要用一本巴泽尔的《产权的经济分析》,但书被借走了,图书馆的周慕红老师(一个非常、非常负责的图书馆员),帮我查到这书是李猛借走的,说我可以找他商量一下,看能不能让我先用。那时图书馆借书还是用卡片的,谁借了书,就在最后一栏签上自己的名字和学号,从学号中能看出系别、年级。我找到社会学系住的四十六楼,李猛很爽快就把书给了我。后来他说,其实他们也经常从一本书的借书卡片上,查这本书被谁读过,看能不能找到同道。
96年夏天硕士毕业,大家一起到三角地柿子林摆摊卖旧书,就渐渐熟起来了。李猛的硕士论文原来的计划是一个庞大无比的框架,好像要把帕森斯以后的理论家一网打尽,但后来写出来的还是福柯。这论文我读了一个礼拜,发现根本读不懂,又请李猛过47楼给我解释了一个晚上,仍然不是很懂,不由非常沮丧。96年暑假我开始到安徽等地做实地调查,又发现自己学的那套经济学的同义反复根本无法解释实践中的微妙之处——我曾经在《学刊》96年第1、2合刊上写过一篇书评,谈科斯定理的“同义反复”是“真知灼见”。是的,人是在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己的“效用”,或者在互相博弈,但他们究竟怎么最大化,为什么博弈,恰恰是实地调查中最关心的。搞懂社会理论,找一个实质性的分析工具,可能是我参加福柯小组的最直接动机。
到了该写博士论文的时候,微观权力的分析技术似乎又不够了。在描述个体化权力的同时,我们需要一个处理总体化权力关系的概念。我、强世功和应星的博士论文,都或多或少使用了福柯的另一个概念——治理术(governmentality)。不过,为了避免在答辩评审的时候被不知就里的评委放翻,我还是删去了论文中引用福柯的字句。几年之后,强世功又在《法制与治理:国家转型中法律》一书的自序中,猛烈批评了“治理术”范式:“国家转型不仅要从治理技术意义上理解,尤其要从政治意义上来理解。国家转型的动力来自国家的政治主体意识。晚清以来的国家转型必须放在中西文明撞击的意义上来理解,这种撞击实际上体现了两种文明在中国争夺政治领导权的斗争。”
福柯在“治理术”一文中曾经讲到,“实际上有一个主权-纪律-治理的三角”,并打算用这个三角关系的消长来理解西欧近代的国家转型,从封建时代的司法国家,到15、16世纪由边界和领土定义的行政国家,直到后来由人口来界定的治理国家。毋宁说,世功在这篇自序中,补足了那个一直被我们所忽视的三角形的第三边:主权。去年,世功因为在报纸上发表对乌克兰大选风波的看法而被人在网络上攻击,就是因为他谈到了一个如今很不讨人喜欢的概念:主权。也许回顾一下福柯在“治理术”中的论述还是有帮助的。福柯说,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运用自然、契约和公意这样的概念提出一种关于治理的普遍原则是如何可能的,这种原则给主权的法律原则,和治理艺术能够通过这些原则得以界定和描述的那些因素都留出了空间。因此,一种新治理艺术(甚至那种越过了政治科学阈限的治理艺术)的出现并没有消除主权,恰恰相反,主权问题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尖锐。”
我在这里回顾这些学术故事,但我不想说这个读书小组是一个黛安娜·克兰(《无形学院》的作者)意义上的“学术共同体”。我理解,学术并不是大家跌跌撞撞摸到一起来的唯一原因,甚至不是真正的原因。现在,小组的成员已经星散,或者又在其他的地方另行集结起来,大家也久已不读福柯。如果非说小组是什么,那么,我宁愿小组是一个友爱共同体。我们在那里接受了相互之间的教育,并学会了自我教育。是北大这个无与伦比的地方使这些成为可能。
(节选自赵晓力:《无形的学院》,写于2005年)
初识邓正来,是1990年代在梁治平教授组织的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周末研讨会上。在一群儒雅、端严的知识分子中间,唯有邓正来和苏力不拘小节,言语犀利,而邓正来更“江湖”、最霸气。那时我和强世功、赵晓力三人是北大的硕士研究生。强世功曾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当时梁治平任教于人大,而邓先生亦以人大为主要“活动据点”,所以强世功是我们加入“组织”(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的介绍人。
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其实并无组织,只是一群学者定期围绕一本书或一个问题展开讨论的“学习小组”。小组成员并不完全固定,聚会地点也变动不居。最常借用的场所包括北大法学院的模拟法庭、蓟门桥附近中国政法大学的某会议室以及北沙滩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学术报告厅。这与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几位“常委”的工作单位有关:北大有苏力,政法大学有方流芳,社科院法学所有夏勇、高鸿钧等。
这些老师当时都很年轻,在我们这些学生面前也没有摆谱、端架子,完全是平等相待,开诚布公地讨论。邓正来当时是固定参与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活动的唯一“北漂”、体制外人士。但他每次发言均直击要害,赢得所有在场人士洗耳恭听。这种打破“体制”界限、跨越“单位”壁垒、消弭师生隔膜的学术研讨机制,是1990年代非常好的知识氛围,对后辈的学术成长助益甚大。
邓正来对学术体制内的“占山为王”现象深恶痛绝,这一方面导致他不愿加入体制,另一方面也促使他集结力量挑战“山头”。这和他不甘居人后的“老大”气质有关。对体制不满的人很多,但多数人的选择无非两种:敬而远之,或权且忍耐,等待“媳妇熬成婆”。
邓正来是一个不苟且的人,他无法忍受当“喽啰”的时光,哪怕这是短暂的。法律文化研究中心虽然是学人的松散组织,但活动例行化和常规化之后,难免养出些“体制”的气质来。比如,梁治平先生担纲、以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成员为主力译者的“宪政译丛”的启动,便牵涉到一系列的组织、协调问题。我们几个青年学生,对“服从命令听指挥”是习以为常的。但邓先生对此很敏感,于是建议在中心活动之外另搞个更“纯粹”的读书小组。“六郎庄读书小组”便这样诞生了。
从1995年秋、冬之交开始,每周有两天,我与强世功、赵晓力三人离开北大47楼宿舍,各自骑上破自行车,出小南门,一路向西,经万泉河,20分钟左右到达在六郎庄的邓府。每次为我们开门的,是被邓先生亲切地称呼为“欣欣”的邓夫人。我们也会见到被他视若珍宝的女儿——那时还是婴儿的嘟儿。邓正来那时只抽一种牌子的廉价香烟:都宝,据说也与嘟儿有关。
邓先生控制着阅读的节奏。这种阅读方法正体现了他反对“印象式阅读”、强调“深读”、“慢读”的成熟读书哲学。正是通过这样的阅读,使我对韦伯思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最终决定以此作为我博士论文的选题。
时隔多年之后,已进入体制、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的邓先生主编“中国法律哲学临界丛书”,又督促我把博士论文修订出版,是为《法律与现代人的命运》。六郎庄读书小组对我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节选自郑戈:《不可复制的六郎庄读书会》,写于2013年)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我自己研究生三年中交往最多的不过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赵晓力,隔壁少年才子郑戈和头发总是梳得整整齐齐的诗人李扬。
当时赵晓力对新制度经济学的迷恋如同大法弟子对flg的热诚。盛夏的晚上,看书归来,大裤衩一换,赤脚站在水泥地上,一手抽着烟,一手摸着肚皮,就开始讲起来“夜审科斯”的故事。有一天,赵晓力看到一本《耶鲁法学期刊》,发现那些他所崇拜的法律经济学家集中在耶鲁,就激动地在墙上写下“到耶鲁去”几个大字,但也许仅仅早起两天背托福单词,此后一如既往睡到早上10多起床。
那时,郑戈是一个听到黄色故事就脸红的小男孩,情窦初开就暗暗喜欢上经济法班一位大家公认的最漂亮的小女孩,但也不过是上课时多看两眼。后来花了三天写了一封诗意盎然的情书,在书里夹了一周才鼓起勇气贴八分钱的邮票通过北大邮局寄到北大45楼。后来的结果是郑戈喝了半斤白酒做了一个了结。不过,郑戈和冷静的恋爱就更浪漫了,无论在什么场合,郑戈总是牵着冷静的手,我们戏称是小孩玩家家,这成了我们朋友中间一道亮丽的风景。至于诗人李扬,我从来没有读过他的诗,反而倒见了他写的知识产权的论文,我只是在一位喝两瓶啤酒脸色都不变的湖南女同学那里,见到他送的一本书,书的扉页上有他写的一首长诗,内容我已经忘了,只记得诗歌的缘起是和这位女同学喝酒。李扬后来由于受自称“革命党人”的老宋的牵连没能读博士,四年之后才如愿以偿。
这时候,我们已经在法学院读博士了。也是这个时候,我们才对北大日渐情深。听周其仁、戴锦华的课,参加“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的活动,和其他系的朋友在一起读福柯,乐此不疲地格式化安装软件拨号上网参加BBS讨论。然后就是自由地写博士论文。也是在毕业最后酷热的日子里,我经常到48楼一层法学院小师妹的宿舍里中午一起吃饭看VCD,她们大多是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保送生。从她们那里,我了解了北大本科生的生活。所以,我给99级本科生做了班主任后,就告诉大家:无论多忙、无论多累、无论多少心痛、多少眼泪,本科一定要谈恋爱。青春美好,架不住未来一声叹息。
(节选自强世功:《人与事:在北大法律系的日子》,写于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