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爱好艺术并具备一定特长的中小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组别划分以参赛选手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实际出生日期为准。
学前组:201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小学A组:2012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小学B组:2009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初中组:2005年4月1日—2009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办法
本届比赛主城赛区和分赛区报名均由参赛选手自行在线上完成,不设线下报名。
(一)在线报名
2.网站报名:登陆重庆市少年宫网站在线报名系统(网址:www.cqcp.org.cn/baoming),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完成报名。
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完整填写学校全称(以学校校牌名称为准)。
(二)艺术表演类节目视频和艺术作品类照片上传要求
(三)大赛采取公益性收费,艺术表演类单人节目报名费100元,组合节目每人报名费70元;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作品单人单件报名费50元,手工制作作品单人单件报名费50元、双人单件或三人单件报名费每人40元。
四、赛程安排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均设初赛和决赛。
初赛:线上评审。在全市设13个赛区,由主城赛区和各分赛区分别组织,于6月上旬进行。主城赛区和各分赛区原则上按每个项目和组别报名数量的35%选送参加决赛。
五、参赛节目、作品要求及比赛规则
(一)艺术表演类
可以个人参赛,也可以4人以内组合参赛。
声乐:表演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小组合;学前组不超过2分钟,小学A组不超过3分钟,小学B组、初中组不超过4分钟,演唱时不使用扩音设备。
舞蹈:可以是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或不超过4人的舞蹈节目。学前组不超过2分钟,小学A组不超过3分钟,小学B组、初中组不超过4分钟。
朗诵:朗诵内容可为小故事、诗歌、童话、寓言、散文等。节目表演一律使用普通话,要求背稿,表演时不使用扩音设备,不使用伴奏音乐。学前组不超过2分钟,小学A组不超过3分钟,小学B组、初中组不超过4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绘画。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粉画、装饰画、儿童画、线描、卡通漫画等作品。作品尺寸为60×40厘米(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指导教师。
书法。包括软笔、硬笔、篆刻等作品。软笔书法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为16开,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指导教师。
手工制作。包括泥塑、粘贴、剪纸、竹编、根雕等作品。以实物形式参赛,作品长、宽、高均不得超过1米(含1米),每件作品可报1—3名作者、1名指导教师。
(三)比赛规则
参赛选手不允许跨年龄组参赛;不得在同一个类别中重复参赛(组合节目除外),同一参赛选手最多只能参加一个组合节目。
艺术作品类参赛选手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赛。
(四)获奖节目处置要求
六、赛区设置
初赛设主城赛区和区县分赛区,决赛在主城赛区进行。初赛主城赛区设在重庆市少年宫;其他分赛区分别设在万州区、涪陵区、北碚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铜梁区、璧山区、荣昌区、垫江县、石柱县。
七、奖项设置
(一)学生节目、作品等级奖
声乐、器乐(分键盘、西洋乐、民乐)、舞蹈、朗诵、戏剧、绘画、书法、手工制作10个项目,原则上按参赛节目、作品数的5%、10%、15%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组委会可视节目或作品情况对设奖数量进行调整,允许奖项空缺。
获奖选手可作为全市参加国家级中小学生艺术赛事后备选手或推荐参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同时可作为学校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技能或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认定的参考。
(二)优秀组织奖
(三)指导教师奖
凡获一、二等奖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或每件作品限一名,以报名时所报指导教师为准。
八、其他事宜
(一)参赛选手须阅读活动方案和报名须知。凡报名参赛者即视为已阅读、同意活动方案和须知内容并承诺遵行。
(二)参赛选手必须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凡发现参赛选手提供虚假信息一律取消比赛成绩(含比赛成绩公示后发现),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抄送所在学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