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吹响了我国由数据大国向数据强国迈进的号角。大数据不仅对于推进“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进简政放权也将产生积极影响。大数据将成为优化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提高行政效能,助力向智慧交易中心转型必要思维模式与技术手段。
(二)行业发展的要求。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5年2月27日,时任省长陈敏尔在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切实管好公共资源。依靠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推动平台信息化、监督精准化、交易规范化,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人在干、云在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提出创新监管体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强化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
(三)市场主体的需求。
1.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成本高。由于各地信息化水平不同,交易流程规则不统一、数据不共享,管理方式各自为政,造成企业进入不同地市进行交易时,需要了解当地规则,重新上报资料,数字证书重复办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加大了企业的成本。
2.围串标行为仍然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增加了投资人成本、造成国有资金的大量流失,制约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一定程度上导致腐败问题易发高发。
3.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不完整。由于我省各地之间,省内省外的工商、审计、司法、税务、建委等各部门存在数据孤岛,造成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中的信用信息不能全面、真实、完整的还原企业信用的全貌,造成了事实上的市场主体竞争不公平,体现出一定的区域壁垒。
二、工作思路、目标及主要做法
(二)工作目标。运用“互联网+”思维,采用“端+网+云”手段(即公共资源交易参与各方使用终端+电子政务外网及互联网+“云上贵州”平台),借助大数据技术在全省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行电子交易系统基础上,制定“一套规范”,整合“多维数据”,建设“一个数据应用平台”,服务“六方对象”,打造“端+网+云”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模式。最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三)主要做法。贵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应用平台的整体架构围绕以下三个改变进行规划设计:一是变“群众跑”为“网上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下班”;二是变“凭经验”为“看数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智库”;三是变“壁垒高”为“透明高”,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内容”。
(大数据云应用整体应用架构图)
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自2015年起,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始建设以下内容:
1.制定规范统一的业务规则及数据规范。一是为了实现全省范围的统一,发布了全省统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政府采购流程、矿业权出让转让流程和土地出让流程,全省各交易中心以此流程为基础进行统一,并允许各中心在此流程基础上进行扩展。二是为了促进全省的数据互联互通,发布了注册和信息维护操作细则、工程招标电子化交易操作细则、采购招标电子化交易操作细则、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操作细则和土地挂牌电子交易操作细则等五个细则,细则明确了业务操作要求和最小数据项标准。三是为了实现数据的交互共享,发布了一系列数据交换标准(包括通用数据交互标准、资源库接口标准、项目库接口标准、远程异地评标接口标准和电子监督接口标准),数据交换标准兼顾了贵州省操作细则、国家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交换标准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技术规范,定义了全省各市州各交易平台进行交换的数据规范。
三、案例应用和示范推广
(一)数字证书明显廋身。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系统目前已经支持全省已有的4家CA证书机构所发放的61218把数字证书在全省11家交易平台互联互认。截止2016年11月30日,在全省各市州交易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数达到47819家,经过对全省数据的排重、整合,实际有效企业数为15417家,有效数据率为23.2%。各市州交易平台共计发放61218把数字证书,预计通过市场行为淘汰后活跃证书将维持在2万把左右,仅数字证书一项将为市场主体节约直接成本3000万,间接成本7000万左右。交易主体在任一交易平台办理的数字证书将在全省范围内一卡通用,既减少了企业的负担,又降低了企业的办事难度。
(三)建立指数模型,大大提升政府决策能力。
(四)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刻画企业信用全貌。
依托“云上贵州”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通过逐渐将工商、税务、司法、住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库实现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同时,通过数据实时的汇集分析,全面刻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记录点滴信用,形成企业完整的信用画像。在大数据征信因其数据覆盖面广,涉及的维度更全面,很好的解决传统征信方式数据封闭不够完善、数据容易失真产生偏差、实时性差、方便性差、人力资源成本大等五大难题。大数据能够真正让信用系统“活”起来。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对信用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实时监控,防范潜在的信用风险。企业的所有行为都将成为信用评判的关键变量。大数据信用采用云计算技术,从数据录入开始到评价结果输出的整个过程全部由计算机算法完成,避免了主观判断的影响,确保评价结果的快速、准确、真实。
(五)引入外部数据,创新公共服务方式。
2.建立询价采购平台,形成公平择优的交易体系。未经招投标竞价且在当地《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上未刊登价格的材料设备的价格确定没有规范统一的询价采购办法,采购人的采购行为各行其道,造成了建设工程管理无序、材料设备定价随意,甚至滋生了串通作假等违法行为。新型材料设备的不断涌现使得询价采购金额占资金投资比例逐年升高,对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起决定性作用。在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不仅规范询价采购的程序,通过公开公平、充分竞争的询价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建立了长效机制,也解决了国有资金工程造价审查的老大难问题。此外,还可以确保询价采购的公开透明,从而提供快捷、安全、高效的服务,规范参与各方询价采购行为,促进市场充分竞争,并有助于询价采购历史交易数据的整理、积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3.发布绿色节能材料,促进供给侧改革。发布绿色节能材料信息,通过数据综合量化评估建设期成本投入与运维期成本节约的平衡点及收益率,从收益角度推进绿色节能材料的应用。从而促进建筑业上下游对需求的优化,引导企业采用绿色节能材料,建设绿色节能建筑,降低碳排放,提高建筑品质,从而促进建筑的供给侧改革。
(六)共享利用政府数据,防治围标串标行为。
围标串标是招标投标领域发生的一种违法行为。依据大数据分析技术所具有的“揭示过去规律、解释当下问题、预测未来趋势”的特点。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可以清晰的揭示交易数据背后隐藏的一些规律,暴露招投标过程中的隐性的动机,从而降低和防止围标串标的行为。
1.合理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区间,提升专家评标的量化依据。传统评评标过程清单报价的合理性主要依靠专家经验与本项目内招投标双方的清单数据进行分析比对。而利用大数据技术,纵向可以汇集交易中心历史项目,横向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获取外部行业市场数据,横纵相连,利用海量数据挖掘内在规律,利用语义识别技术与聚类处理形成同类清单的场内合理价区间及社会清单合理价区间。这样在评标过程中,专家可以对各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对比。应用合理价区间快速审核清单项描述以及报价合理性判断分析。根据审核价格计算规则,计算每个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平均值,并且分析出与平均值的差距、差额率等,根据输出的审核数据、结合事前设置的差额率,将过高、过低价格清单项筛选出来帮助专家快速评标,防止不平衡报价、围串标等行为的发生。
2.挖掘评标专家与投标企业关联关系,加强专家回避机制。传统专家会回避制度,是通过专家填报的工作单位和回避承诺书来进行。但是由于传统信息的壁垒无法发现隐性变动的专家与投标企业之间的关联度。可以通过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如利用工商部门数据分析专家所属企业的股权关系,利用民政部门数据分析专家亲属关系等方式,形成专家社会网络关系图谱,以此来防止专家参与关联企业的评标工作,最大程度体现专家的回避机制,减少违规行为的风险。
3.专家评分行为的分析,防止专家评分的倾向性风险。评标专家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其评标行为是决定评标结果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与否的关键因素。如果专家出现打人情分、甚至参与围串标,会通过其手中的自由裁量权、产生评价行为失当的异常行为。通常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评标专家评分异于“常规”,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二是评标专家评分异于“他人”,即没有充分理由情况下明显偏离其他专家的评分;三是评标专家的评分异于“平常”,即平日评标偏紧或偏松,此次评分尺度出现反常等。而大数据可以在其行为过程产生的数据,发现蛛丝马迹。
四、主要成效
通过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数据铁笼”,政府可以有针对性的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各种需求,提升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的效率和公共服务的质量,让数据为老百姓“跑腿办事”,为企业“贴心服务”;让数据为政府监管提供支持。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创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开放、包容、共享的环境。
(一)打破了行业壁垒,实现全省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服务平台依托全省统一的信息发布系统,链接各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发布平台,汇集和发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与全省各交易平台、法定的交易公告媒介实现对接联动,汇集和发布各类招标(采购)公告、中标结果公示、交易企业注册的基本信息、企业参与交易活动的诚信信息等交易信息。信息高度融合,准确、及时、权威,社会各界可通过贵州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服务平台对全省各地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一站式”共享和监督。
(三)打破了信息孤岛,实现全省交易数据聚集分析。交易数据聚集分析系统对全省分散交易数据进行全面汇集和深度分析应用,定期分析全省经济发展走势,动态反映公共资源市场交易运行状况,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适时监测参与交易各方工作绩效、评标专家履职行为等,将权力关进数据的笼子,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管依据;分析交易企业工作业绩、各类项目交易情况、产品市场价格走向等,为项目业主、参与投标企业、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数据服务。
(五)打破了地域限制,实现全省评审专家资源共享。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的上线运行,使全省不同地域评审专家就近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可对省内任意一个交易中心发起的交易项目进行远程异地同步电子评审。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可通过在线交流系统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音视频沟通,系统自动统计汇总评分并形成评审结果,加密后发回交易发起地。远程异地评标系统最大限度解决了因部分地区专家资源少,分布不均、种类不全、容易同化,评审专家评人情标、打人情分等问题,有效防止了不廉洁行为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思考
“互联网+”已成为各行业发展的新常态,大数据已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的必要手段。我们需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思维与服务能力,建立起完善“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利用好大数据技术,大胆破局,持续创新,用平台战略替换孤岛模式,用数据资源驱动政务创新,提升和优化行业监管、提高和完善政府服务。
下一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将进一步以贵州省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数据作为重点研究对象,通过数据清洗、数据离散化等数据处理技术,对历史数据进行关联规则、社团检测等大数据分析方法,对招标投标交易数据进行深入分析,通过社团关系检测以及关联规则的应用,挖掘交易市场内可能潜在的社团关系,揭示围标串标行为主客体之间存在的隐性特征,通过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对项目的招标投标状况全程跟踪,对围标串标行为等进行早期预警和干预,为今后进一步建立预防、监管、追罚等多位一体的围标串标防治机制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