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文化体育广电站,各二层单位、局各股室:
现将《浦北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浦北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10日
浦北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钦州县(市、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钦文广体旅发〔2020〕18号)、《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钦州市推进县(区)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钦州市推进县(区)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文广体旅发〔2020〕18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制定浦北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县文化馆、图书馆为基本单位,以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重点,以统筹发展、提高效能、促进均等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全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发挥县级总馆在本县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通过分馆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延伸到基层农村,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面推进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全县建成县文化馆总馆、县图书馆总馆各一个,镇(街道)分馆16个(小江、江城街道文化站合为一个分馆),因地制宜推进村(社区)基层服务点建设,使全县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显著提升,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一)文化馆总分馆制。以县文化馆现有机构、人员、设施为基础,进行资源整合建成县文化馆总馆,17个镇(街道)文化站建成文化馆分馆,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文化馆服务点,建立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全县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由总馆牵头,稳步推进16个文化馆分馆和各个文化馆服务点建设,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和文化人才资源库,并统一组织策划展演赛事、辅导、培训等活动,实现文化馆总分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图书馆总分馆制。构建以县图书馆为总馆,以17个镇(街道)文化站为分馆,以村(社区)图书室为服务点的公共图书馆联合服务网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免费、便利、内容健康的公益性图书馆服务。具体实施目标如下:
2.建立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构建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争取在各级各类图书馆之间实行图书文献借阅“一证通用”和“通借通还”,实现资源共享。
3.实现全县区域图书馆的业务协作(如联合采购、联合编目等),以中心带动基层,城市带动农村协同发展。
4.整合图书馆群的文献资源、数字资源等,建设全面、便捷、现代化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7月至8月)
(二)实施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
(三)运行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全面建成以县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各镇(街道)文化站为分馆,各村(社区)为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全面开展总馆、分馆、服务点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四、主要措施
(一)把总分馆制建设纳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参与,统筹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负责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馆、镇(街道)分馆以及村(社区)服务点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明确功能与运行机制。通过文化馆总分馆制,整合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加强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戏下乡、队伍培训以及演出器材设备调配等方面的统筹。通过图书馆总分馆制,整合公共阅读资源,实行总馆主导下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和人员统一培训。总馆对分馆的管理重在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分馆按照总馆的工作安排和服务标准,面向基层群众提供与总馆水平相当的基本服务。
(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的图书馆(室)、职工书屋、文化室等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在遵循自愿原则下,成为文化馆的共建培训基地或图书馆的共建图书室。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资质的上网服务场所成为总分馆的基层服务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依法依规参与总分馆制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引入社会专业机构,采取委托管理或连锁运营的方式,通过专业化服务、科学化管理,做好总分馆日常管理运行。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动员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总分馆制管理运行。
(六)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推进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我县要加快推进县图书馆新馆项目的建设,努力创造条件扩建县文化馆,根据实际需要对现有设施和资源进行改造。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要主动纳入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统筹推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能,推动本区域公共文化设施实现有效联通和全覆盖。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成立以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系统人员为主的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担任组长,局分管副局长、各镇(街道)分管文化工作的领导、局文化股股长、文化馆馆长、图书馆馆长担任副组长,文化馆图书馆副馆长、各镇(街道)文化站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分别设在县文化馆和图书馆,由文化馆馆长、图书馆馆长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和推进我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四)完善评估机制。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把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对我县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考核,强化过程管理和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附件:1.浦北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规范
2.浦北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规范
浦北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规范
一、场馆名称统一标识
建立全县统一的总分馆制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县使用“浦北县文化馆总馆”的名称,镇、街道统一使用“浦北县XX镇(街道)文化馆分馆”的名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点统一使用“浦北县XX镇(街道)XX村(社区)文化馆服务点”的名称。
二、完善设施设备,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根据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验收的原则,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场馆设施建设,按照“谁投资谁有产权”的原则,总馆对统一配置的设备资源、服务标准、服务方式进行统一标识、要求。总馆、分馆、服务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馆服务标准(2017年3月1日实施),加强完善设施设备建设。
三、场馆建设标准
总馆、分馆、服务点的场馆建设、设施配备要符合标准:
(一)总馆馆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分馆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服务点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占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少于80%。
(二)总、分馆设立音乐、舞蹈排练厅、非遗展厅、书法和美术培训室、舞台等公共设施场地,均向公众免费开放。各个分馆(服务点)相应设置多个功能用房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发挥演出、排练、报刊阅览、电子阅览等功能。
(四)总馆、分馆配备有音响、乐器、数字化服务等设备。
(五)总馆、分馆设有宣传橱窗或专栏,内容定期更新。
(六)总馆、分馆馆内各服务区域保持环境整洁。
四、场馆人员配备齐全
整合县文化馆(站、点)人力资源,发挥专业人才特长和优势,夯实文化馆建设人才基础。
(一)由总馆选派业务骨干对各镇(街道)分馆进行定期指导和培训,原则上各分馆馆长由各镇(街道)文化站负责人兼任,但也可以由总馆委派专人担任,接受总馆和镇(街道)双重管理,有效实现总分馆之间业务工作的垂直管理。
(二)积极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人士加入文化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完善招募注册、供需对接、培训管理、服务记录、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
(三)总馆、分馆分别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招募文化志愿者,开展各类艺术专业和业务技能培训辅导班及活动。总馆组建一支人数不少于2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通过岗前培训及艺术指导,指导、推动分馆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并完善文化馆总分馆各级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为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分馆对接总馆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度规范,组织一支人数不少于1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提供人力支持。
五、产品供给要求
在产品供给上,保障基本、差异实施。总馆根据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的总体安排部署,统一规划年度群众文化活动总体方案,筹划常态化、经常化的文化活动以及重大文化活动。分馆与服务点根据地方习俗和群众意愿,在总馆整体方案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设置各种差异性的服务项目,满足不同群众需求。
(一)总馆、分馆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三)总馆、分馆年内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包括公益培训、讲座、展览、辅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化馆服务标准》执行。
六、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构建
开展总分馆数字文化馆建设工作,统筹完成文化馆总分馆公共文化信息发布、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网上展演培训等方面数字化建设。以市群众艺术馆为指导单位,各分馆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宣传及推广工作。
(二)打造文化馆实体数字体验空间。以文学、书法、美术、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摄影、科普、地方特色非遗等为体验主题,采用虚拟现实、3D渲染等现代创新技术手段,建设文化馆实体互动体验空间,提高文化艺术普及的趣味性和体验感。
(三)形成线上线下互动结合的文化馆数字文化服务新模式。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在网站上实现“网上预约、互联互通、百姓点单、政府买单”功能,线上线下互动结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传播优势,探索形成互联网与实体文化馆线上线下互动结合的文化馆数字文化新型服务模式,提供更有效、更便捷的艺术服务供给,解决产品供给模式单一问题,使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丰富。
七、建立运行机制
总馆每年组织优秀辅导员开展系统文艺辅导,对本辖区内从业人员、文化志愿者等开展培训工作,对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展览展演、群众文艺创作和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等方面加强指导。
(一)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总分馆统一服务目录、服务标准、服务标识和考核办法等。每年至少召开1次以上分馆馆长例会,研究、策划城乡公共文化活动。
(二)各分馆严格执行总馆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按时参加总馆组织召开的分馆馆长例会,按要求参加考评工作,积极开展分馆业务工作、做好文化信息的统计报送。分馆每年组织辖区服务点人员召开工作学习座谈会不少于1次,及时传达总分馆工作安排及要求,并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三)各服务点严格执行总馆、分馆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按时参加总馆、分馆组织召开的工作学习座谈会和培训辅导,按要求参加考评工作;按要求参与总馆、分馆开展的地方节目创编和各类文化活动,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宣传及推广工作。
浦北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规范
一、建设内容
以钦州市图书馆为指导单位,县图书馆为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短期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并落实总分馆制建设服务体系中的集中编目、通借通还、统一采购,共建数字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以及图书馆工作人员统一培训等工作任务。建设内容如下:
(一)场馆名称统一标识。建立统一的总分馆制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县使用“浦北县图书馆总馆”的名称,镇(街道)统一使用“浦北县XX镇(街道)图书馆分馆”的名称,村、社区文化基层点统一使用“浦北县XX镇(街道)XX村(社区)图书馆服务点”。
(三)实行全县统一的分编标准、统一检索,建成全县联合书目数据库。依据“中图法(第五版)”分类标准,中文文献编目规则等,实现全县公共图书馆的通借通还和文献资源共建共享为目标,对图书进行规范加工、编目,保证书目联合检索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五)建设诚信积分系统。建立读者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积分,维护公共文化秩序。
(六)利用电子阅览室管理软件,对全县的公共电子阅览室进行统一管理。
(七)建设图书资源共享体系。利用现有网络和计算机技术,采用电子资源馆外访问系统,使全县人民共享浦北县图书馆的所有数字资源。
(八)通过人工方式或监控视频对图书馆的人流量进行监控和分析,并进一步疏导读者合理利用图书馆空间。
(九)通过读者行为分析、图书馆服务数据分析,把控县总分馆服务体系中各图书馆的服务绩效,通过数据帮助图书馆进行服务改善,提升服务水平。
二、建设规模
(一)服务点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需要,要求“县图书馆80%达到文旅部颁发三级以上标准;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不低于0.5册;县(区)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5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2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2次以上。”
(二)公共电子阅览室规模。公共电子阅览室主要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互联网信息服务。2011年文化部颁布了《“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在“县、乡/镇居民居住集中的区域新建一批规范化公共电子阅览室”、“逐步建立‘三十分钟公共互联网文化圈’,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方便、贴近的公共互联网服务”,县图书馆配置机房1间、20台电脑,镇(街道)文化站配置电脑主机1台、其他电脑4台。
三、配套建设要求
(一)总馆主要建设内容
1.通过活动发布系统,鼓励读者更多地利用图书馆各类资源,积极参与各类阅读活动。
2.通过积分管理平台以积分形式激发读者阅读兴趣,培养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
3.通过升级借阅系统,实现将身份证作为读者卡使用,读者无需再办读者卡,一证通行,减少读者证丢失等顾虑,快速方便成为图书馆读者,提高图书馆服务效率。
4.电子阅览室管理系统为读者提供互联网信息浏览与查询服务;电子文献阅览、信息资源导航、检索、参考咨询等数字图书馆服务。
6.通过读者行为大数据分析平台,依托云计算应用,对图书馆海量、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的挖掘和分析,输出直观结果推动决策制定,为读者推送个性化服务。
8.移动图书馆APP为读者随时随地都可通过智能手机访问移动客户端,为读者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周到快捷的图书馆信息服务。
9.配备1台以上数字阅读电子设备,提供图书(期刊)免费扫码下载服务。
(二)各镇(街道)分馆软硬件基本要求
1.按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标准配置5台电脑。
2.具备宽带接入互联网。
3.配置条形码扫描器1把和系统身份证(读者证)读卡器1台。
4.配备1台以上数字阅读电子设备,提供图书(期刊)免费扫码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