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的意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图书馆与学科教学有效结合、深度融合,切实发挥中小学图书馆育人作用。构建书香校园、书香首府建设,推进全市中小学师生共读、全学科阅读、全民阅读活动向纵深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加强图书馆与学科教学有效结合、深度融合,切实发挥中小学图书馆育人作用。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市级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协作,提升中小学图书馆信息化、智慧化建设与管理水平,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五宜”城市战略目标,立足新时代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建设全市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和阅读活动交流平台,基于云技术架构,实现中小学图书馆数字化管理、数据统计分析和区域图书资源共建共享。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学校图书流通率和使用效率,提升师生阅读量持续常态化增长率,提升中小学图书馆育人质量,提升中小学图书馆管理队伍专业素养,促进书香校园建设。
(一)统一平台管理
建设中小学云图书馆管理平台,实现跨级跨区域资源共享。搭建市、旗县区、学校等多级图书馆云平台,将传统图书馆服务与信息技术相结合,为教育部门和学校提供数字化的图书管理、评价系统及工具,解决图书资源查询和借阅不便、馆藏资源分配不合理等问题。
(二)统一数据管理
实现图书资源的现代化管理,推动中小学图书馆向智慧图书馆的转型。根据不同的管理权限,可访问不同数据资源,实现书目数据、流通数据、数字资源的统一管理与维护,为教育资源规划及图书馆建设提供更精准的依据和支持。
(三)统一资源共享
为各旗县区、学校提供统一资源共享环境,使各校同样拥有高配置的数字图书馆环境,提升全市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和服务整体水平。与呼和浩特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有机整合,做到数据同步与信息共享。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市中小学云图书馆服务门户
搭建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云图书馆管理平台,促进各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和队伍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学校图书流通率和使用效率,促进师生阅读量持续常态化增长,为新时期全市中小学图书馆提升育人质量,加快书香校园建设。
(二)加强藏书质量评估与图书筛查
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助力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提升图书筛查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学校图书馆的图书质量,优化馆藏结构,持续有效推进书香班级、书香校园建设,为学生培养良好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提供支撑保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图书馆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对图书馆管理常规化指导,有针对性的开展图书馆信息化应用、阅读活动组织、阅读资源应用与开发等分层分类专题培训。鼓励图书馆员利用图书馆开展各类阅读活动,培育一批优秀的图书馆员队伍。实现图书馆管理从“以书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转变——从管理“书”向服务“人”转变。组织开展教师阅读能力专业提升专题培训,鼓励探索全学科教师的阅读指导,培育一批优秀的阅读指导教师队伍,促进图书馆管理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四)搭建校际间的阅读互助交流
(五)打造中小学师生共读阅读活动品牌
以全市“书香涵养青城阅读筑梦未来”第五届中小学师生共读活动为基础,充分利用图书馆开展阅读沙龙、阅读推广等活动,在教室、走廊、校园等空间设置读书角,积极报送“校园最美图书馆(阅读空间)案例,营造书香校园的浓厚氛围。
(六)自主建设学校特色化智慧型图书馆
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利用创新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智慧型图书馆建设水平,引进电子图书标签、智慧型图书馆硬件设备的使用,有效地提升图书管理方式、提高学生自主借阅兴趣、创建特色化图书馆管理模式,使全市图书馆建设步入数字化转型新台阶。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培训阶段(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
各旗县区、学校要按照云图书馆设备清单,自行配备、配齐必需设施物资,以便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二)建设阶段(2023年6月14日—2023年8月30日)
1.学校已有的图书管理系统且可导出馆藏信息(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2.学校已有的图书管理系统却已无法导出馆藏信息但已做过图书编目(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
3.学校无图书管理系统且图书未编目(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此类学校之前无图书管理系统且未做过图书编目工作,图书管理员需按照培训说明流程,参考平台操作手册开展本校图书编目录入工作,依据统一标准进行图书上架管理;无编目的图书信息录入流程如下:(1)将图书根据操作手册验收入库;(2)粘贴图书条形码;(3)系统自动生成图书索书号,打印张贴在书脊上;(4)根据图书分类进行上架;(5)图书层架标制作粘贴;(6)图书与层架标绑定,方便借还图书。
4.读者信息管理(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后按需更新并维护)
各学校图书管理员需将本校学生、教师的读者信息进行完善,包含读者组织、读者姓名、读者证号、读者借阅规则等,根据平台操作手册以及提供的读者录入模板将信息导入至云图书馆平台,相应读者的借阅规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完成。读者信息需每学期进行更新并随时进行日常维护。
(三)使用及日常维护阶段(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30日及以后)
学校使用云图书馆开展图书借还,新书验收入库、上架,维护师生读者信息等工作,实时更新学校图书馆藏数据,形成电子借阅台账,确保本校云图书馆管理平台正常投入使用。
市、旗县区按照各自权限可从云图书馆平台查看区域、学校图书馆建设情况,了解、掌握各区域或学校图书馆馆藏数目数量、读者信息、流通情况等,利用平台信息化功能实现对图书馆分级分层的科学有效的监测与评估,实现“市—区—校”三级精准评估和智能督导的常态化、实时化、数据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云图书馆建设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数字化转型的需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积极部署,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各项基本保障
各旗县区及直属学校要做好人员、设备、数据等基本保障工作,做好馆藏书目和读者信息采集、录入等前期准备工作和后续有效使用保障,主动协调并参与图书管理员的培训学习工作,积极推动云图书馆的落地,积极探索云图书馆数字管理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扩展性图书馆发展模式。
(三)强化监测督导
建立中小学图书馆图书流通台账和通报机制。市教育局将定期调度云图书馆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时了解区域、学校云图书馆的建设进展,适时为区域和学校提供技术支持及专业指导,分阶段对学校云图书馆建设情况进行查看、督导,不断完善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管理机制。各旗县区、直属学校图书负责人应定期查看、完善区域或学校图书馆馆藏数目数量、读者信息、流通情况等,利用平台信息化功能实现对图书馆分级分层监测与效果评估的常态化、实时化、数据化,实现“市—区—校”三级精准评估和智能督导,提高监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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