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推进五华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体系,紧紧围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五华特色,构建以五华区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街道文化站为分馆,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总分馆制)。充分发挥总馆在区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通过分馆和服务点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区级文化资源下移,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文化需要。
二、工作目标
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保障有力、有效覆盖的五华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使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显著提升,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水平稳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促进总分馆体系建设项目有序开展和推进,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峰
副组长:朱娜
成员:田雪倩、张艳、丁明勇、周赤东
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文化科,负责统筹配合工作。图书馆文化馆根据职责全面负责项目建设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阶段(2020年1月—2020年4月)
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资源、人才队伍等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情况和资源底数,结合实际制定五华区方案,并报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审核,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备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2020年7月)
组织实施开展好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年内完成图书馆文化馆总馆和街道办事处文化站分馆建设,完成20家基层服务点建设。其余基层服务点根据实际情况分两年全面建设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8—9月)
8月前完成建设验收工作,9月底迎接市级部门检查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
局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基层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
(二)提供投入保障
总分馆制建设资金从区级公共文化资金统筹安排。
(三)完善评估考核
文化科将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纳入公共文化服务日常评估和考核,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单位年度考核中。
附:1.昆明市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指导标准;
2.昆明市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指导标准。
附件1
昆明市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指导标准
根据《昆明市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增加全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市、县、乡文化资源下移,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特制定昆明市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指导标准。各县(市)区根据市级指导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细化标准。
—、体系架构与功能
(一)基本架构:以昆明市图书馆为中心馆,县(市)区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文化站为分馆,行政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服务体系(简称总分馆制)。充分发挥总馆在区域公共图书馆建设中的中枢作用,依托县级图书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进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置分馆。推动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整合与互联互通,符合条件的农家书屋可以设为图书馆分馆。没有成为分馆的其它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可以设立基层服务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新建城市书房作为总分馆制服务体系的补充和延伸。
通过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整合县域内的公共阅读资源,实行总馆主导下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和人员的统一培训。总馆对分馆的管理重在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全市公共图书馆建成中心馆——总馆——分馆——基层服务点四级网络互连互通、通借通还的服务体系。
(二)总馆功能由县(市)区图书馆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三)分馆包括乡镇(街道)分馆、行政村(社区)基层服务点、城市书房及汽车流动图书馆。
(四)特色分馆:是指县(市)区总馆与机关、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合作,与行业单位内部的图书馆(室)、职工书屋、文化室等结合,按照规范要求,以统一的服务平台、主题侧重的方式向用户提供阅读服务的图书馆。
(五)统一图书馆总分馆标识。所有乡镇(街道)文化站统一加挂“XX县(市)区图书馆XX乡镇(街道)分馆”的牌匾,村
二、设施建设
(一)各级政府是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应对辖区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区位、建设用地、周边环境、交通保障等进行统一规划,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二)承担总馆功能的县(市)区图书馆,用地面积和建筑规模适当高于《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74号)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150号)。乡镇(街道)图书分馆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行政村(社区)基层服务点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三、业务建设与服务效能
(一)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体系人均占有藏书不少于0.6册,人均年增新书不少于0.04册;数字资源总量不少于8TB,可提供服务的数字资源不低于2TB。乡镇(街道)分馆报刊数量不少于120种,行政村(社区)基层服务点报刊数量不少于10种。
(二)总馆完整、系统的收集与保存地方文献,并开发、建设地方文献数据库。
(三)总馆应提供如下基本服务项目:书刊借阅、参考咨询、政府信息服务、阅读推广活动、讲座展览、数字服务、特殊人群服务(残障人士、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少儿服务、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读者培训等。分馆面向公众提供如下基本服务项目:书刊借阅、阅读推广、读者活动(包括讲座、展览、培训等)、少儿服务(包括各种形式的亲子阅读推广等)、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政府信息服务等;有条件的分馆可提供视障人群服务。基层服务点面向公众提供如下基本服务项目:书刊借阅、阅读推广活动等。
(五)在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内,服务效能应达到以下标准:
(六)通过网络反馈、问卷调查、意见箱、访谈、座谈会、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总分馆制服务体系的服务效能进行调研测评,采取多种形式改进与提高服务质量。
四、运行管理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本县(市)区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
2.分馆工作协调会。由县(市)区文旅局牵头召开,成员包括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总馆馆长、文化站站长、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等,通报分馆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分馆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二)完善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理事会制度。
(四)建立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体系管理信息系统,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运行效率。
(五)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考评指标。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总馆、分馆业务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探索建立总分馆指导员制度,人才交流机制,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分馆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管理员,行政村(社区)基层服务点有专人管理,确保“打得开门、有人服务”。
(三)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体系建立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管理、评估、激励机制。发展壮大专业志愿者队伍,培育专业志愿服务组织。
(四)县(市)区财政部门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为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总分馆体系内图书及数字资源的饱有量和有效增量,确保物流经费的投入,以保障总分馆制体系通借通还的正常运行。
附件2
昆明市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指导标准
根据《昆明市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增加全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市、县、乡文化资源下移,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特制定昆明市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指导标准。各县(市)区根据市级指导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细化标准。
文化馆总分馆制的概念:建设以昆明市文化馆为中心馆T县(市)区文化馆为总馆一乡镇(街道)文化站为分馆一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设施成网、资源共享、人员互通、服务联动”的服务体系。
建设基本要素: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体系化建设、数字服务建设、“四统一”和“1+1”运行模式、考核评估。
一、设施建设
按照填平补齐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要合理布局,继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和达标建设,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新建或改扩建,也可采取租赁、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提升硬件建设水平。全市18个县(市)区文化馆、139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679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全达标。
(一)加强和完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等两个文件的通知》(昆办发〔2019〕9号)中“在现有编制总量内,每个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站)编制配备不少于3名,当地政府需提供不少于1个公益岗位用于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要求,确保各级各类文化设施“打得开门、有人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总分馆人员不足的问题。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动员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总分馆制管理运行。
(二)建立总分馆指导员制度。加强总馆、分馆业务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探索建立总分馆指导员制度,总馆向分馆派驻指导员,参与分馆的决策与管理,指导分馆的建设和发展,负责总馆与分馆之间的联络与对接。以总馆为基地,建立总分馆人才交流机制,采取上派下挂和交流学习等方式,定期抽选分馆人员到总馆挂职锻炼,使分馆在管理、服务等方面与总馆保持总体一致。各乡镇(街道)分馆馆长由文化站站长担任,县(市)区文化馆下派的文化指导员任乡镇(街道)分馆副馆长;所辖村(社区)级文化管理员由分馆进行业务管理,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三、体系化建设
(二)县(市)区文化馆(总馆):作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总馆,应将辖区内的各分馆(含部分民营资本举办的艺术馆、特色馆等)场地、设备、活动、项目、团队、人才、作品等资源按照一定的标准分类编目,建成数字文化馆,加强文艺创作、辅导培训、理论研究、策划和技术保障职能,促进区域内项目、活动、人才流动。促进本地公共文化资源(项目)库建设,积极打造文化联动、展演平台和数字服务平台。在认真履行好现有基本职能外,在中心馆的指导下全面参与中心馆举办的各类活动,承担统筹协调、资源调配的任务,在现有基础上要配置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全县年度文化艺术活动方案和任务分工,调整人员下派指导,发挥总馆龙头职能,协调好各分馆之间的资源配送,开展好大型活动策划统筹、文艺骨干培训、文化艺术辅导、展览、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开展对分馆的绩效评估。
(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分馆):在总馆的指导下承担总馆下派的任务、开展文化活动实施、文化项目承办、文化艺术辅导、特色文化建设等分馆职能,加强对村级文化指导员、管理员配备和管理,指导、支持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举办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延伸服务。同时承担本区域内服务点的资源配送、业务协调、需求反馈功能,并配合总馆对服务点进行管理。分馆在总分馆体系中应该起到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将分馆覆盖区域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采集与反馈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使之成为公共文化资源建设、活动策划的依据。
(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点):根据村(社区)居民需求和地方特色资源,在分馆的指导下开展服务。其基本职责是加强对村级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确保文化阵地长期正常开放、免费开放,链接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整理文化需求清单,根据村(居)民文化需求组建培育村(社区)各类文艺团队,社区文化志愿者队伍,扶持培育农村重点文化户,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基层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结合实际,探索开展“文化大院、文化联合体、村史陈列馆”等建设,把“文化大院、文化联合体、村史陈列馆”等建设作为村服务点建设的延伸和补充,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数字服务建设
建立统一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构建数字文化馆集群模式。市、县根据文化部关于《数字文化馆建设试行(指导)标准》,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形成一个共建共享的信息管理平台,各个文化机构相互独立,但又通过信息或资源相互联系在一起,使公共文化体系内的信息管理更加完善,从而提高区域公共文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打破传统的服务模式,拓展多条文化传播的渠道,最终形成线上线下互动结合的文化馆数字文化服务新模式,为广大群众的文化参与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平台。从体系化建设、数字服务功能、艺术资源建设和线上线下结合,形成文化馆中心馆集群模式。
五、“四统一”和“1+1”运行模式
全市建立总分馆制“四统一”和“1+1”运行模式,“四统一”即“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供给、统一管理体系“,“1+1”运行模式即“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办馆模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一)统一形象标识。建立区域内统一的总分馆制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所有乡镇(街道)文化站加挂“XX县(市)区文化馆XX乡镇(街道)分馆”牌匾;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挂“XX县(市)区文化馆XX乡镇(街道)分馆XX村(社区)基层服务点”牌匾,统一标有县(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形象标识。
(三)统一服务供给。县(市)区文化馆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整合空间、活动、人才和项目资源,促进总分馆间的文化流动,搭建文化馆多层次、多门类、多方位、便捷、高效、均等的交流协作平台,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区域联动、服务基层”的“区域文化联动”长效运作机制。总馆、分馆和基层服务点要积极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
(四)统一管理体系。总馆、分馆、基层服务点建立服务统计年报制度和资产统计年报制度,形成上下贯通的服务模式,实现分馆与总馆的服务水平相当,基层服务点服务水平逐步提升的发展目标。每季度定期召开总分馆馆长联席会议,共同交流、研讨全年工作、活动开展情况。
(五)“1+1”运行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在自愿原则下成为县级文化馆的分馆。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资质的上网服务场所成为总分馆的基层服务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引入社会专业机构,采取委托管理或连锁运营的方式,通过专业化服务、科学化管理,做好总分馆日常管理运行。
六、考核评估
(二)建立文化馆总分馆年度报告制度与群众评价反馈机制,要求每年对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文化服务质量进行分析评估。
附件:昆明市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布点任务表
附件
昆明市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布点任务表
序号
县(市)区名称
县(市)区文化馆(总馆)
乡镇(街道)文化站(分馆)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点)
五华区
盘龙区
官渡区
西山区
安宁市
呈贡区
晋宁区
宜良县
石林县
嵩明县
富民县
禄劝县
寻甸县
东川区
经开区
高新区
滇池度假区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合计
备注:涉及社会职能剥离的开发(度假)区移交或因城乡规划建设等原因拆除的文化站、室,以各县(市)区实际建设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