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图书馆现藏书246万册。其中古籍15万余册;中文普通图书176万册;期刊25万册;民国出版物3万余册;地方文献2万册;外文文献15万册,其中日、德占时期文献资料3万余册。
总藏量29余万册,年新书入藏量3500余种,年接待读者约16万人次,外借图书约14万册次。对外服务窗口有: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图书外借室、电子阅览室、媒体视听室、读者自习室、文献及地方文献室等。
馆内设有可免费使用文化信息共享资源的电子阅览室、免费查阅600种报刊文献的阅览室、藏书13.6万册并可满足不同层次读者需求的图书外借室及定期举办免费视频讲座、影片放映的多媒体视听室、组织未成年人学习并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少儿借阅室等10个对外服务窗口。
共有阅览坐席300余个。设有成人借书室、成人阅览室、少儿借阅室、电子阅览室、视障阅览室、自习室、国学讲堂、文化体验活动区、国学道德展区、地方文献室等功能区;李沧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图书馆建设,加大经费的投入,为图书馆购置了少儿触控一体机、电子读报机、书目查询机、电子图书借阅机和自助办证机等数字化服务设备。
黄岛区图书馆于2008年实现全免费开放,东区图书馆周一闭馆,西区图书馆周四闭馆。2009年加入青岛市图书馆总分馆系统,实现了青岛地区公共图书馆网上联合编目、通借通还、网上参考咨询以及数字资源共享等联网服务,同年启动了全区总分馆建设工作,分级实现图书通借通还,目前共发展街道、社区分馆26个,流动服务点46处。
1、本馆采用身份证作为借书证。读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交押金进行借书功能注册。
2、暂无身份证的少儿、军人、外籍人士等,可凭有效证件(户口簿、军官证、护照)申请临时借书证。此类读者在申领身份证后,须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3、少儿借书证(3-14岁)仅限少儿借阅室使用。少儿读者年满12岁可持本人身份证进行通用借书证功能注册。
4、本馆实行一人一证。读者借书证类型、功能、押金参照如下标准:
二、补证
读者如丢失身份证、借书证,应立即到馆办理挂失、停借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读者本人负责。持身份证读者,需在补办身份证后恢复注册;持临时借书证读者,办理挂失手续之后,需凭有效证件,补发新证。
三、退证
读者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注销或退证手续,押金如数退还。代他人办理,需持双方有效证件。
四、功能转换
读者如需在各借阅功能之间进行转换,只需依照各类押金标准多退少补即可。
9:00——17:00(周四闭馆,不办理)
借阅须知
1、读者在馆内各服务区内借阅文献时须出示具有相应功能的读者证,并配合验证。
3、妥善保管读者证,如果不慎遗失,应及时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4、读者不慎遗失或污损(如受潮、涂划、破损等)馆藏书刊报,应购买相同书刊报赔付,无法购买相同种类书刊报的,视该书刊报的馆藏性质和出版年份,按书刊报价格的2-5倍收取赔偿费(读者丢失随书附有的光盘、磁盘,按照书价的20%-30%赔偿)。
5、凡撕挖书页或偷窃书刊资料者,一经查实,按书刊报价格的5倍赔偿。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注销本人读者证(押金折抵赔偿费用),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座位、书包柜等,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