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odeforengineeringdesignofgenericcablingsystemGB50311-201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11-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1.2、4.1.3、8.0.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26日
前言
1总则
1.0.1为了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综合网络建设,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1.0.3综合布线系统设施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设计之中,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设计,应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4综合布线系统宜与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等的配线作统筹规划,同步设计,并应按照各系统对信息的传输要求,做到合理优化设计。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中应选用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的定型产品。1.0.6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缩略语2.1术语
2.2缩略语
3系统设计3.1系统构成
3.1.1综合布线系统应为开放式网络拓扑结构,应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多媒体等业务信息传递的应用。3.1.2综合布线系统的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1综合布线系统的基本构成应包括建筑群子系统、干线子系统和配线子系统(图3.1.2-1)。配线子系统中可以设置集合点(CP),中可不设置集合点。
2综合布线各子系统中,建筑物内楼层配线设备(FD)之间、不同建筑物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之间可建立直达路由[图3.1.2-2(a)]。工作区信息插座(TO)可不经过楼层配线设备(FD)直接连接至建筑物配线设备(BD),楼层配线设备(FD)也可不经过建筑物配线设备(BD)直接与建筑群配线设备(CD)互连[图3.1.2-2(b)]。3综合布线系统入口设施连接外部网络和其他建筑物的引入缆线,应通过缆线和BD或CD进行互连(图3.1.2-3)。对设置了设备间的建筑物,设备间所在楼层配线设备(FD)可以和设备间中的建筑物配线设备或建筑群配线设备(BD/CD)及入口设施安装在同一场地。
4综合布线系统典型应用中,配线子系统信道应由4对对绞电缆和电缆连接器件构成,干线子系统信道和建筑群子系统信道应由光缆和光连接器件组成。其中建筑物配线设备(FD)和建筑群配线设备(CD)处的配线模块和网络设备之间可采用互连或交叉的连接方式,建筑物配线设备(BD)处的光纤配线模块可仪对光纤进行互连(图3.1.2-4)。
3.2系统分级与组成
3.2.1综合布线电缆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注:5、6、6A、7、7A类布线系统应能支持向下兼容的应用。3.2.2布线系统信道应由长度不大于90m的水平缆线、10m的跳线和设备缆线及最多4个连接器件组成,永久链路则应由长度不大于90m水平缆线及最多3个连接器件组成(图3.2.2)。
3.2.3光纤信道应分为OF-300、OF-500和OF-2000三个等级,各等级光纤信道应支持的应用长度不应小于300m、500m及2000m。3.2.4光纤信道构成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光缆和主干光缆可在楼层电信间的光配线设备(FD)处经光纤跳线连接构成信道(图3.2.4-1)。
2水平光缆和主干光缆可在楼层电信间处经接续(熔接或机械连接)互通构成光纤信道(图3.2.4-2)。
3电信间可只作为主干光缆或水平光缆的路径场所(图3.2.4-3)。3.2.5当工作区用户终端设备或某区域网络设备需直接与公用通信网进行互通时,宜将光缆从工作区直接布放至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入口设施处的光配线设备。
3.3缆线长度划分
3.3.1主干缆线组成的信道出现4个连接器件时,缆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5m。3.3.2配线子系统信道的最大长度不应大于100m(图3.3.2),长度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注:①此处没有设置跳线时,设备缆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m。②此处不采用交叉连接时,设备缆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m。3.3.3缆线长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线子系统(水平)信道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线子系统信道应由永久链路的水平缆线和设备缆线组成,可包括跳线和CP缆线(图3.3.3-1)。
2)配线子系统信道长度计算方法应符合表3.3.3-1规定。
注:1计算公式中:H为水平缆线的最大长度(m),F为楼层配线设备(FD)缆线和跳线及工作区设备缆线总长度(m),C为集合点(CP)缆线的长度(m),X为设备缆线和跳线的插入损耗(dB/m)与水平缆线的插入损耗(dB/m)之比,Y为集合点(CP)缆线的插入损耗(dB/m)与水平缆线的插入损耗(dB/m)之比,2和3为余量,以适应插入损耗值的偏离。2水平电缆的应用长度会受到工作环境温度的影响。当上作环境温度超过20℃时,屏蔽电缆长度按每摄氏度减少0.2%计算,对非屏蔽电缆长度则按每摄氏度减少0.4%(20℃~40℃)和每摄氏度减少0.6%(>40℃~60℃)计算。2干线子系统信道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干线子系统信道应包括主干缆线、跳线和设备缆线(图3.3.3-2)。
2)干线子系统信道长度计算方法应符合表3.3.3-2的规定。
3.4系统应用
3.4.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产品类别及链路、信道等级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性质、功能、应用网络和业务对传输带宽及缆线长度的要求、业务终端的类型、业务的需求及发展、性能价格、现场安装条件等因素,并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注:①为建筑物其他弱电子系统采用网络端口传送数字信息时的应用。
3.5屏蔽布线系统
3.5.1屏蔽布线系统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综合布线区域内存在的电磁干扰场强高于3V/m时,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2用户对电磁兼容性有电磁干扰和防信息泄漏等较高的要求时,或有网络安全保密的需要时,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3安装现场条件无法满足对绞电缆的间距要求时,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4当布线环境温度影响到非屏蔽布线系统的传输距离时,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3.5.2屏蔽布线系统应选用相互适应的屏蔽电缆和连接器件,采用的电缆、连接器件、跳线、设备电缆都应是屏蔽的,并应保持信道屏蔽层的连续性与导通性。
3.6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
3.6.1对于办公楼、综合楼等商用建筑物或公共区域大开间的场地,宜按开放型办公室综合布线系统要求进行设计。3.6.2采用多用户信息插座(MUTO)时,每一个多用户插座宜能支持12个工作区所需的8位模块通用插座,并宜包括备用量。3.6.3各段电缆长度应符合表3.6.3的规定,其中,C、W取值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C——工作区设备电缆、电信间跳线及设备电缆的总长度;H——水平电缆的长度,(H+C)≤100m;T——电信间内跳线和设备电缆长度;W——工作区设备电缆的长度;D——调整系数,对24号线规D取为0.2,对26号线规D取为0.5。
3.6.4采用集合点(CP)时,集合点配线设备与FD之间水平缆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5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合点配线设备容量宜满足12个工作区信息点的需求。2同一个水平电缆路由中不应超过一个集合点(CP)。3从集合点引出的CP电缆应终接于工作区的8位模块通用插座或多用户信息插座。4从集合点引出的CP光缆应终接于工作区的光纤连接器。3.6.5多用户信息插座和集合点的配线箱体应安装于墙体或柱子等建筑物固定的永久位置。
3.7工业环境布线系统
3.7.1在高温、潮湿、电磁干扰、撞击、振动、腐蚀气体、灰尘等恶劣环境中应采用工业环境布线系统,并应支持语音、数据、图像、视频、控制等信息的传递。3.7.2工业环境布线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业级连接器件应使用于工业环境中的生产区、办公区或控制室与生产区之间的交界场所,也可应用于室外环境。2在工业设备较为集中的区域应设置现场配线设备。3工环境中的配线设备应根据环境条件确定防护等级。3.7.3工业环境布线系统应由建筑群子系统、干线子系统、配线子系统、中间配线子系统组成(图3.7.3)。
3.7.4工业环境布线系统的各级配线设备之间宜设置备份或互通的路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群CD与每一个建筑物BD之间应设置双路由,其中1条应为备份路由。2不同的建筑物BD与BD、本建筑BD与另一栋建筑FD之间可设置互通的路由。3本建筑物不同楼层FD与FD、本楼层FD与另一楼层ID之间可设置互通路由。4楼层内ID与ID、ID与非本区域的TO之间可设置互通的路由。3.7.5布线信道中含有中间配线子系统时,网络设备与ID配线模块之间应采用交叉或互连的连接方式。3.7.6在工程应用中,工业环境的布线系统应山光纤信道和对绞电缆信道构成(图3.7.6),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间配线设备ID至工作区TO信息点之间对绞电缆信道应采用符合D、E、EA、F、FA等级的5、6、6A、7、7A布线产品。布线等级不应低于D级。2光纤信道可分为塑料光纤信道OF-25、OF-50、OF-100、OF-200,石英多模光纤信道OF-00、OF-300、OF-500及单模光纤信道OF-2000、OF-5000、OF-10000的信道等级。3.7.7中间配线设备ID处跳线与设备缆线的长度应符合表3.7.7的规定。
注:①此处没有设置跳线时,设备缆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m。3.7.8工业环境布线系统中间配线子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中间配线子系统信道应包括水平缆线、跳线和设备缆线(图3.7.8)。
2中间配线子系统链路长度计算应符合表3.7.8的规定。
注:1计算公式中:H为中间配线子系统电缆的长度(m);F为工作区设备缆线及ID处的设备缆线与跳线总长度(m);X为设备缆线的插入损耗(dB/m)与水平缆线的插入损耗(dB/m)之比;3为余量,以适应插入损耗值的偏离。2H的应用长度会受到工作环境温度的影响。当工作环境温度超过20℃时,屏蔽电缆长度按每摄氏度减少0.2%计算,非屏蔽电缆长度则按每摄氏度减少0.4%(20℃~40℃)和每摄氏度减少0.6%(>40℃~60℃)计算。3中间配线子系统信道长度不应大于100m;中间配线子系统链路长度不应大于90m;设备电缆和跳线的总长度不应大于10m,大于10m时中间配线子系统水平缆线的长度应适当减少;跳线的长度不应大于5m。3.7.9工业环境布线系统干线子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干线子系统信道连接方式及链路长度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3.3.3条第2款的规定。2对绞电缆的干线子系统可采用D、E、EA、F、FA的布线等级。干线子系统信道长度不应大于100m,存在4个连接点时长度不应小于15m。3光纤信道的等级及长度应符合表3.7.9的规定。
3.8综合布线在弱电系统中的应用
3.8.1综合布线系统应支持具有TCP/IP通信协议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访客对讲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导引(标识)及发布系统等弱电系统的信息传输。3.8.2综合布线系统支持弱电各子系统应用时,应满足各子系统提出的下列条件:1传输带宽与传输速率;2缆线的应用传输距离;3设备的接口类型;4屏蔽与非屏蔽电缆及光缆布线系统的选择条件;5以太网供电(POE)的供电方式及供电线对实际承载的电流与功耗;6各弱电子系统设备安装的位置、场地面积和工艺要求。
4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4.1一般规定
4.2用户接入点设置
4.2.1每一个光纤配线区所辖用户数量宜为70个~300个用户单元。4.2.2光纤用户接入点的设置地点应依据不同类型的建筑形成的配线区以及所辖的用户密度和数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单栋建筑物作为1个独立配线区时,用户接入点应设于本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或通信机房内,但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有独立的设备安装空间(图4.2.2-1)。
2当大型建筑物或超高层建筑物划分为多个光纤配线区时,用户接入点应按照用户单元的分布情况均匀地设于建筑物不同区域的楼层设备间内(图4.2.2-2)。
3当多栋建筑物形成的建筑群组成1个配线区时,用户接入点应设于建筑群物业管理中心机房、综合布线设备间或通信机房内,但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有独立的设备安装空间(图4.2.2-3)。
4每一栋建筑物形成的1个光纤配线区并且用户单元数量不大于30个(高配置)或70个(低配置)时,用户接入点应设于建筑物的进线间或综合布线设备间或通信机房内,用户接入点应采用设置共用光缆配线箱的方式,但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有独立的设备安装空间(图4.2.2-4)。
4.3配置原则
4.3.1建筑红线范围内敷设配线光缆所需的室外通信管道管孔与室内管槽的容量、用户接入点处预留的配线设备安装空间及设备间的面积均应满足不少于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4.3.2光纤到用户单元所需的室外通信管道与室内配线管网的导管与槽盒应单独设置,管槽的总容量与类型应根据光缆敷设方式及终期容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应根据敷设的光缆种类及数量选用,宜选用单孔管、单孔管内穿放子管及栅格式塑料管。2每一条光缆应单独占用多孔管中的一个管孔或单孔管内的一个子管。3地下通信管道宜预留不少于3个备用管孔。4配线管网导管与槽盒尺寸应满足敷设的配线光缆与用户光缆数量及管槽利用率的要求。4.3.3用户光缆采用的类型与光纤芯数应根据光缆敷设的位置、方式及所辖用户数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户接入点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的光缆光纤芯数应根据用户单元用户对通信业务的需求及配置等级确定,配置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光纤与光缆配置
2楼层光缆配线箱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之间应采用2芯光缆。3用户接入点配线设备至楼层光缆配线箱之间应采用单根多芯光缆,光纤容量应满足用户光缆总容量需要,并应根据光缆的规格预留不少于10%的余量。4.3.4用户接入点外侧光纤模块类型与容量应按引入建筑物的配线光缆的类型及光缆的光纤芯数配置。4.3.5用户接入点用户侧光纤模块类型与容量应按用户光缆的类型及光缆的光纤芯数的50%或工程实际需要配置。4.3.6设备间面积不应小于10m2。4.3.7每一个用户单元区域内应设置1个信息配线箱,并应安装在柱子或承重墙上不被变更的建筑物部位。
4.4缆线与配线设备的选择
4.4.1光缆光纤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户接入点至楼层光纤配线箱(分纡箱)之间的室内用户光缆应采用G.652光纤。2楼层光缆配线箱(分纤箱)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之间的室内用户光缆应采用G.657光纤。4.4.2室内外光缆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光缆宜采用干式、非延燃外护层结构的光缆。2室外管道至室内的光缆宜采用干式、防潮层、非延燃外护层结构的室内外用光缆。4.4.3光纤连接器件宜采用SC和LC类型。4.4.4用户接入点应采用机柜或共用光缆配线箱,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柜宜采用600mm或800mm宽的19″标准机柜。2共用光缆配线箱体应满足不少于144芯光纤的终接。4.4.5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线箱应根据用户单元区域内信息点数量、引入缆线类型、缆线数量、业务功能需求选用。2配线箱箱体尺寸应充分满足各种信息通信设备摆放、配线模块安装、光缆终接与盘留、跳线连接、电源设备和接地端子板安装以及业务应用发展的需要。3配线箱的选用和安装位置应满足室内用户无线信号覆盖的需求。4当超过50V的交流电压接入箱体内电源插座时,应采取强弱电安全隔离措施。5配线箱内应设置接地端子板,并应与楼层局部等电位端子板连接。
4.5传输指标
4.5.1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的光纤链路全程衰减限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β——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链路衰减(dB);αf——光纤衰减常数(dB/km),在1310nm波长窗口时,采用G.652光纤时为0.36dB/km,采用G.657光纤时为0.38dB/km~0.4dB/km;Lmax——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链路最大长度(km);N——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链路中熔接的接头数量;2——光纤链路光纤终接数(用户光缆两端);αj——光纤接头损耗系数,采用热熔接方式时为0.06dB/个,采用冷接方式时为0.1dB/个。
5系统配置设计5.1工作区
5.1.1工作区适配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的连接插座应与连接电缆的插头匹配,不同的插座与插头之间互通时应加装适配器。2在连接使用信号的数模转换、光电转换、数据传输速率转换等相应的装置时,应采用适配器。3对于网络规程的兼容,应采用协议转换适配器。4各种不同的终端设备或适配器均应安装在工作区的适当位置,并应考虑现场的电源与接地。5.1.2每个工作区的服务面积应按不同的应用功能确定。
5.2配线子系统
2)在FD、BD、CD处,计算机网络设备与配线设备模块之间可经设备缆线互连(图5.2.3-3)。
5.3干线子系统
5.4建筑群子系统
5.4.1建筑群配线设备(CD)内线侧的容量应与各建筑物引入的建筑群主干缆线容量一致。5.4.2建筑群配线设备(CD)外线侧的容量应与建筑群外部引入的缆线的容量一致。5.4.3建筑群配线设备各类设备缆线和跳线的配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2.10条的规定。
5.5入口设施
5.5.1建筑群主干电缆和光缆、公用网和专用网电缆、光缆等室外缆线进入建筑物时,应在进线间由器件成端转换成室内电缆、光缆。缆线的终接处设置的入口设施外线侧配线模块应按出入的电、光缆容量配置。5.5.2综合布线系统和电信业务经营者设置的入口设施内线侧配线模块应与建筑物配线设备(BD)或建筑群配线设备(CD)之间敷设的缆线类型和容量相匹配。5.5.3进线间的缆线引入管道管孔数量应满足建筑物之间、外部接入各类信息通信业务、建筑智能化业务及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缆线接入的需求,并应留有不少于4孔的余量。
5.6管理系统
6性能指标6.1缆线与连接器件性能指标
6.1.1D级、E级、F级的对绞电缆布线信道器件的标称阻抗应为100Ω,A级、B级、C级可为100Ω或120Ω。6.1.2对绞电缆基本电气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1信道每个线对中的两个导体之间的d.c.环路电阻不平衡度对所有类别不应超过3%。2电缆在所有的温度下应用时,D、E、EA、F、FA级信道每一导体最小载流量应为0.175A(d.c.)。3布线系统在工作环境温度下,D、E、EA、F、FA级信道应支持任意导体之间72V(d.c.)的工作电压。4布线系统在工作环境温度下,D、E、EA、F、FA级信道每个线对应支持承载10W的功率。5对绞电缆的性能指标参数应包括衰减、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功率和、衰减远端串音比、衰减远端串音比功率和、耦合衰减、转移阻抗、不平衡衰减(近端)、近端串音功率和、外部串音(EA、FA)。62m、5m对绞电缆跳线的指标参数值应包括回波损耗、近端串音。6.1.3对绞电缆连接器件基本电气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线设备模块工作环境的温度应为—10℃~+60℃。2应具有唯一的标记或颜色。3连接器件应支持0.4mm~0.8mm线径导体的连接。4连接器件的插拔率不应小于500次。5器件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RJ458位模块通用插座可按568A或568B的方式进行连接(图6.1.3-1)。
2)4对对绞电缆与非RJ45模块终接时,应按线序号和组成的线对进行卡接(图6.1.3-2、图6.1.3-3)。
6连接器件的性能指标参数应包括回波损耗、插入损耗、近端串音、近端串音功率和、远端串音、远端串音功率和、输入阻抗、不平衡输入阻抗、载流量、时延、时延偏差、横向转换损耗、横向转换转移损耗、耦合衰减(屏蔽布线)、转移阻抗(屏蔽布线)、绝缘电阻、外部近端串音功率和、外部远端串音功率和。
6.2系统性能指标
6.2.1划绞电缆布线系统永久链路、CP链路及信道的回波损耗、插入损耗、近端串音、近端串音功率和、衰减远端串音比、衰减远端串音比功率和、衰减近端串音比、衰减近端串音比功率和、直流环路电阻、时延、时延偏差、外部近端串音功率和、外部远端串音比功率和等性能指标参数的规定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6.2.2在工程的安装设计中应考虑综合布线系统产品的缆线结构、直径、材料、承受拉力、弯曲半径等机械性能指标。6.2.3光纤布线系统OF-300、OF-500、OF-2000各等级的光纤信道衰减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6.2.4工业环境布线系统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布线系统的性能指标应包括回波衰耗、插入损耗、近端串音、近端串音功率和、衰减串音比、衰减串音比功率和、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功率和、传播时延、时延偏差、直流环路电阻、长度、连接正确性、导通性能。2光纤布线系统的性能指标应包括光衰耗、模式带宽、传播时延、长度、连接极性。6.2.5对绞电缆布线系统应用在工业以太网、POE及高速信道的情况下,还应考虑横向转换损耗、两端等效横向转换损耗、不平衡电阻、耦合衰减等屏蔽特性指标。
7安装工艺要求7.1工作区
7.1.1工作区信息插座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暗装在地面上的信息插座盒应满足防水和抗压要求。2工业环境中的信息插座可带有保护壳体。3暗装或明装在墙体或柱子上的信息插座盒底距地高度宜为300mm。4安装在工作台侧隔板面及临近墙面上的信息插座盒底距地宜为1.0m。5信息插座模块宜采用标准86系列面板安装,安装光纤模块的底盒深度不应小于60mm。7.1.2工作区的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工作区宜配置不少于2个单相交流220V/10A电源插座盒。2电源插座应选用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3工作区电源插座宜嵌墙暗装,高度应与信息插座一致。7.1.3CP集合点箱体、多用户信息插座箱体宜安装在导管的引入侧及便于维护的柱子及承重墙上等处,箱体底边距地高度宜为500mm,当在墙体、柱子的上部或吊顶内安装时,距地高度不宜小于1800mm。7.1.4每个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附近水平70mm~150mm处,宜预留设置2个单相交流220V/10A电源插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电源插座的配电线路均应装设保护电器,电源插座宜嵌墙暗装,底部距地高度应与信息配线箱一致。2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内应引入单相交流220V电源。
7.2电信间
7.3设备间
表7.3.5尘埃限值
7.3.6设备间应设置不少于2个单相交流220V/10A电源插座盒,每个电源插座的配电线路均应装设保护器。设备供电电源应另行配置。
7.4进线间
7.5导管与桥架安装
7.6缆线布放
7.6.1建筑物内缆线的敷设方式应根据建筑物构造、环境特征、使用要求、需求分布以及所选用导体与缆线的类型、外形尺寸及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缆线敷设时,应采用导管、桥架的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从槽盒、托盘引出至信息插座.可采用金属导管敷设;2)吊顶内宜采用金属托盘、槽盒的方式敷设;3)吊顶或地板下缆线引入至办公家具桌面宜采用垂直槽盒方式及利用家具内管槽敷设;4)墙体内应采用穿导管方式敷设;5)大开间地面布放缆线时,根据环境条件宜选用架空地板下或网络地板内的托盘、槽盒方式敷设。2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宜选用穿楼板电缆孔、导管或桥架、电缆竖井三种方式敷设。7.6.2建筑群之间的缆线宜采用地下管道或电缆沟方式敷设。7.6.3明敷缆线应符合室内或室外敷设场所环境特征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线卡沿墙体、顶棚、建筑物构件表面或家具上直接敷设,固定间距不宜大于1m。2缆线不应直接敷设于建筑物的顶棚内、顶棚抹灰层、墙体保温层及装饰板内。3明敷缆线与其他管线交叉贴邻时,应按防护要求采取保护隔离措施。4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应采用钢管保护。7.6.4综合布线系统管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表7.6.4的规定。
注:当缆线采用电缆桥架布放时,桥架内侧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300mm。7.6.5缆线布放在导管与槽盒内的管径与截面利用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径利用率和截面利用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d——缆线外径;D——管道内径。
式中:A1——穿在管内的缆线总截面积;A——管径的内截面积。2弯导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3导管内穿放大对数电缆或4芯以上光缆时,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4导管内穿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及以下光缆时,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5槽盒内的截面利用率应为30%~50%。7.6.6用户光缆敷设与接续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户光缆光纤接续宜采用熔接方式。2在用户接入点配线设备及信息配线箱内宜采用熔接尾纤方式终接,不具备熔接条件时可采用现场组装光纤连接器件终接。3每一光纤链路中宜采用相同类型的光纤连接器件。4采用金属加强芯的光缆,金属构件应接地。5室内光缆预留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光缆在配线柜处预留长度应为3m~5m;2)光缆在楼层配线箱处光纤预留长度应为1m~1.5m;3)光缆在信息配线箱终接时预留长度不应小于0.5m;4)光缆纤芯不做终接时,应保留光缆施工预留长度。6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静态弯曲半径应符合表7.6.6的规定。
注:D为缆芯处圆形护套外径,H为缆芯处扁形护套短轴的高度。7.6.7缆线布放的路由中不应有连接点。
7.7设备安装设计
7.7.1综合布线系统宜采用标准19″机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柜数量规划应计算配线设备、网络设备、电源设备及理线等设施的占用空间,并考虑设备安装空间冗余和散热需要。2机柜单排安装时,前面净空不应小于1000mm,后面及机列侧面净空不应小于800mm;多排安装时,列间距不应小于1200mm。7.7.2在公共场所安装配线箱时,暗装箱体底边距地面不宜小于1.5m,明装式箱体底面距地面不宜小于1.8m。7.7.3机柜、机架、配线箱等设备的安装宜采用螺栓固定。在抗震设防地区,设备安装应采取减震措施,并应进行基础抗震加固。
8电气防护及接地
8.0.1综合布线电缆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动机、电力变压器、射频应用设备等电器设备之间应保持间距,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8.0.1的规定。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槽盒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且平行长度不大于10m。8.0.2室外墙上敷设的综合布线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表8.0.2的规定。
9防火
9.0.1根据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对缆线燃烧性能的要求,综合布线系统在缆线选用、布放方式及安装场地等方面应采取相应的措施。9.0.2综合布线工程设计选用的电缆、光缆应从建筑物的高度、面积、功能、重要性等方面加以综合考虑,选用相应等级的阻燃缆线。
附录A系统指标
A.0.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中,100Ω对绞电缆组成的永久链路或CP链路的各项指标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回波损耗值的要求,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最小回波损耗值应符合表A.0.1-1的规定。
2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最大插入损耗(1L)值应符合表A.0.1-2的规定。
3线对与线对之间的近端串音(NEXT)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NEXT值的要求,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近端串音值应符合表A.0.1-3的规定。
注:①为有CP点存在的永久链路指标。4近端串音功率和(PSNEXT)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PSNEXT值要求,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PSNEXT值应符合表A.0.1-4的规定。
注:①为有CP点存在的永久链路指标。5线对与线对之间的衰减近端串音比(ACR-N)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ACR-N值要求,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ACR-N值应符合表A.0.1-5的规定。
注:①为有CP点存在的永久链路指标。6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衰减近端串音比功率和(PSACR-N)值应符合表A.0.1-6的规定。
注:①为有CP点存在的永久链路指标。7线对与线对之间的衰减远端串音比(ACR-F)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ACR-F值要求,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ACR-F值应符合表A.0.1-7的规定。
8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衰减远端串音比功率和(PSACR-F)值应符合表A.0.1-8的规定。
9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直流环路电阻(d.c.)应符合表A.0.1-9的规定。
表A.0.1-9永久链路直流环路电阻
10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最大传播时延应符合表A.0.1-10的规定。
11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最大传播时延偏差应符合表A.0.1-11的规定。
注:①为0.9×0.045+3×0.00125计算结果。②为0.9×0.025+3×0.00125计算结果。12外部近端串音功率和(PSANEXT)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PSANEXT值要求,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PSANEXT值应符合表A.0.1-12的规定。
13外部近端串音功率和平均值(PSANEXTavg)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PSANEXTavg值要求,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PSANEXTavg值应符合表A.0.1-13的规定。
14外部ACR-F功率和(PSAACR-F)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PSAACR-F值要求,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PSAACR-F值应符合表A.0.1-14的规定。
15外部ACR-F功率和平均值(PSAACR-Favg)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PSAACR-Favg值要求,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的PSAACR-Favg值应符合表A.0.1-15的规定。
A.0.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中,100Ω对绞电缆组成的信道各项指标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回波损耗值的要求,布线系统信道的回波损耗值应符合表A.0.2-1的规定。
2布线系统信道的插入损耗(IL)值应符合表A.0.2-2的规定。
3线对与线对之间的近端串音(NEXT)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NEXT值的要求,布线系统信道的近端串音值应符合表A.0.2-3的规定。
4近端串音功率和(PSNEXT)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PSNEXT值要求,布线系统信道的PSNEXT值应符合表A.0.2-4的规定。
5线对与线对之间的衰减近端串音比(ACR-N)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ACR-N值要求,布线系统信道的ACR-N值应符合表A.0.2-5的规定。
6布线系统信道两端的衰减近端串音比功率和(PSACR-N)值应符合表A.0.2-6的规定。
7线对与线对之间的衰减远端串音比(ACR-F)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ACR-F值要求,布线系统信道的ACR-F值应符合表A.0.2-7的规定。
8布线系统信道的衰减远端串音比功率和(PSACR-F)值应符合表A.0.2-8的规定。
9布线系统信道的直流环路电阻(d.c.)应符合表A.0.2-9的规定。
表A.0.2-9信道直流环路电阻
注:直流环路电阻不得超过表中规定的3%或0.2Ω。10布线系统信道的传播时延应符合表A.0.2-10的规定。
11布线系统信道的传播时延偏差应符合表A.0.2-11的规定。
注:①为0.045+4×0.00125计算结果。②为0.025+4×0.00125计算结果。③布线信道因环境温度影响,在给定的传播时延偏差值上不得超过0.010μs。12外部近端串音功率和(PSANEXT)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PSANEXT值要求,布线系统信道的PSANEXT值应符合表A.0.2-12的规定。
13外部近端串音功率和平均值(PSANEXTavg)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PSANEXTavg值要求,布线系统信道的PSANEXTavg值应符合表A.0.2-13的规定。
14外部ACR-F功率和(PSAACR-F)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PSAACR-F值要求,布线系统信道的PSAACR-F值应符合表A.0.2-14的规定。
注:①PSAACR-F值在1MHz时,计算值受插入损耗影响。15外部ACR-F功率和平均值(PSAACR-Favg)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PSAACR-Favg值要求,布线系统信道的PSAACR-Favg值应符合表A.0.2-15的规定。
注:①若TCL对应于一个频率的计算值大于40dB时,仍应满足40dB的最小要求。②对大于250MHz时的参数仅供参考。2非屏蔽布线信道两端等效横向转换损耗(ELTCTL)值应符合表A.0.4-2的规定。
表A.0.4-2非屏蔽布线信道两端等效横向转换损耗(ELTCTL)
3屏蔽布线信道耦合衰减值应符合表A.0.4-3的规定。
表A.0.4-3屏蔽布线信道耦合衰减
注:①如耦合衰减大于40dB的频率计算值时,仍应满足40dB的最小要求。②大于1000MHz时的参数仅供参考。4布线系统对绞电缆线对的不平衡电阻值应符合表A.0.4-4的规定。
表A.0.4-4布线系统对绞电缆线对的不平衡电阻值
A.0.5光纤布线系统传输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等级的光纤信道衰减值应符合表A.0.5-1的规定。
注:光纤信道包括的所有连接器件的衰减合计不应大于1.5dB。2光纤的衰减值应符合表A.0.5-2的规定。
3多模光纤的最小模式带宽应符合表A.0.5-3的规定。
注:使用IEC/PAS60793-2-10规定的差分模式时延(DMD)确保有效的光发射带宽,过量的发射模式带宽的光纤可能不支持该标准附录F中的某些应用。
附录B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端子支持的通信业务
注:①根据设备的要求。②可选择的电源。③可选择的连续的屏蔽电缆。④选择范围为ISO/IEC14165-114指定的IEC61076-3-104标准。
附录C缆线传输性能与传输距离
C.0.1电缆在通信业务网中的应用等级与传输距离应符合表C.0.1的规定。
C.0.2光纤在通信业务网中的应用等级与插入损耗应符合表C.0.2的规定。
C.0.4多模光纤信道应用最大传输距离应符合表C.0.4的规定。
注:①OM1光纤规定的最小传输距离。②OM2光纤规定的最小传输距离。③OM3光纤规定的最小传输距离。④在带宽有限的应用场景下,可能因使用衰减较低的元件而使信道的应用等级(长度)超过规定的数值,但不推荐这种应用方式。⑤OM4光纤规定的最小传输距离。C.0.5单模光纤信道应用最大传输距离应符合表C.0.5的规定。
C.0.6光纤传输性能指标参数应符合表C.0.6的规定。
注:①针对光纤产品制造的要求。②OM1、OM2、OM3、OS1和OS2对应的标准为ISO/IEC11801或ISO/IEC24702。③OS2通常被称为“低水峰”单模光纤,在临近1383nm波长时,有一个较低的衰减系数。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
GB50311-2016条文说明修订说明
3.1.2设计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该结构下的每个子系统都是相对独立的。只要改变节点连接就可使网络在星型、总线、环形等各种类型的网络拓扑间进行转换。综合布线配线设备的典型设置与功能组合如图1所示。当由多个建筑物构成的配线系统时,为了使布线系统安全与正常工作,需要对布线路由有冗余的设计。不同建筑物内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与建筑物配线设备(BD)之间、本建筑物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与另一建筑物楼层配线设备(FD)之间、同一建筑物内的楼层配线设备(FD)与楼层配线设备(FD)之间可设置直通的路由。
3.1.3进线间是建筑物外部通信和信息管线的入口部位,设置情况比较复杂。6进线间主要作为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建筑物布线系统安装入口设施共同使用,并满足室外电、光缆引入楼内成端与分支及光缆的盘长空间的需要。由于光缆至大楼(FTTB)、至用户(FTTH)、至桌面(FTTO)的应用会使得光纤的容量日益增多,进线间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进线间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入口设施的安装工艺要求。在建筑物不具备设置单独进线间或引入建筑内的电、光缆数量容量较小时,也可以在缆线引入建筑物内的部位采用挖地沟或使用较小的空间完成缆线的成端与盘长,入口设施(配线设备)则可安装在设备间,但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入口设施(配线设备)宜设置单独的场地,以便功能分区。建筑物内如果包括数据中心,需要分别设置独立使用的进线间。
各种电磁干扰设备的环境中添加隔离装置可以减少电磁耦合的能量的影响。表3列出了常见电磁噪声源的耦合途径。
4参考《信息技术通用缆线系统》EN50173标准,当工作环境温度超过20℃时,为达到传输性能指标要求,对绞电缆的最大有效长度会有所减少。其中规定屏蔽布线系统的长度温度系数为0.2%/℃,非屏蔽布线系统的长度温度系数为0.4%/℃(20℃~40℃)和0.6%/℃(40℃~60℃)。根据温度系数进行计算,如工作温度为30℃时,屏蔽对绞电缆的最大有效长度为87.3m,而非屏蔽对绞电缆的最大有效长度则为84.6m。另外,布线系统电缆作为POE供电应用时,根据IEEE802.3AT提出的要求,每一对线的功耗将会达到30W,使线对的温度达到45℃,在此情况下建议采用屏蔽布线系统。3.5.2屏蔽电缆可在F/UTP、U/FTP、SF/UTP、S/FTP中选择,不同结构的屏蔽电缆会对高频、低频的电磁辐射产生不同的屏蔽效果。对于具有线对屏蔽结构的(如U/FTP)屏蔽电缆主要可以抵御线对之间的电磁辐射干扰,但是线对屏蔽+电缆总屏蔽结构的(如S/FTP)屏蔽电缆则可以同时抵御线对之间和来自外部的电磁辐射干扰,也可以减少线对对外部的电磁辐射干扰。因此,屏蔽布线工程有多种形式的电缆可以选择。同时为保证良好屏蔽性能,电缆的屏蔽层与屏蔽连接器件之间必须做好360°的连接。
3.6.1由于这些区域的使用对象数量的不确定性和流动性,使得信息点的数量与位置会经常发生变化,常规的布点设计不能够满足用户多次变更的需求,故采用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3.6.3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对配线设备的选用及电缆长度的要求不同于一般的综合布线系统。在ANSI/UL1581中规定,24号线规(AWG),导体直径的标称值为0.511mm,实心导体和柔性软导体的最小值为0.5mm和0.506mm,最大值为0.516mm;26号线规(AWG),导体直径的标称值为0.404mm,实心导体和柔性软导体的最小值为0.396mm和0.399mm,最大值为0.409mm。3.6.4CP点由无跳线的连接器件组成,在电缆与光缆的永久链路中都可以存在。集合点配线箱目前没有定型的产品,但箱体的大小应考虑满足不小于12个工作区所配置的信息点所连接的4对对绞电缆与光缆的进、出箱体的布线空间和CP点光、电配线模块的安装空间。
工业环境布线系统设计可参照国际标准《工业环境通用布线系统》ISO/IEC2012内容。3.7.2工业级布线系统产品选用应符合IP标准提出的保护要求,国际防护(IP)定级如表4所示。
对于同一个环境等级,布线器件的选择应符合环境M、I、C、E的级别所规定的参数要求,见表6。
3.7.5在工业环境的布线系统架构中,如果存在ID,则FD处的光纤配线设备可不连接网络设备,而只起到对光纤进行连接的作用。
4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
4.1一般规定
4.1.6地下通信管道应与园区内地下综合管线及道路同步建设。
4.3.6配线设备安装采用4个600mm宽机柜时,设备间尺寸为4.0×2.5m,面积为10m2。如果采用4个800mm宽机柜时,设备间尺寸为5.0m×3.0m,则面积为15m2。当设备间还需安装通信设备或入口设施时,应相应地扩大其尺寸,以满足设备安装的工艺要求。
4.5.1典型场景下,光缆长度在5km以内时,分光比应采用1:64,最大全程衰减不大于28dB。本规范中所指“光纤链路”只是体现无源光网络中光线路终端(OLT)至光网络终端(ONU)全程光纤链路中的其中一段,即用户接入点光纤连接器件通过用户光缆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一端的光纤连接器件。一般情况下,用户光缆的长度不会超过500m。
5系统配置设计
5.1工作区
5.1.2目前建筑物的功能类型较多,因此对工作区面积的划分应根据应用的场合作具体的分析后确定,工作区面积需求一般可参照表7所示内容。
注:1如果终端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数量无法确定,或使用场地为大客户租用并考虑自行设置计算机网络,工作区的面积可按区域(租用场地)面积确定。2对于IDC机房(数据通信托管业务机房或数据中心机房),可按生产机房每个机架的设置区域考虑工作区面积。此娄项目涉及数据通信设备安装工程设计,应单独考虑实施方案。为了满足不同功能与特点的建筑物的需求,综合布线系统工作区面积划分与信息点配置数量也可参照表8~表18的内容。
5.2.4由于建筑物用户性质不一样,其功能要求和业务需求也不一样,尤其是对于专用建筑(如电信、金融、体育场馆、博物馆等建筑)及计算机网络存在内、外网等多个网络时,更应加强需求分析,做出合理的配置。每个工作区信息点数量可按用户的性质、网络构成和需求来确定。表19作了一些分类,仅提供设计者参考。各类功能建筑物的工作区信息点配置可参照表8~表18中的内容。
5.3.5主干电缆和光缆所需的容量要求及配置说明如下:1如语音信息点8位模块通用插座连接ISDN用户终端设备,并采用S接口(4线接口)时,相应的主干电缆则应按2对线配置。5.3.6本条说明如下:3引入缆线包括进线间安装的综合布线系统入口设施的引入缆线,或不少于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引入光缆,或园区弱电系统引入缆线。
6性能指标
6.1缆线与连接器件性能指标
6.2.1本条规定的性能指标参数的计算公式、指标值与说明详见国际标准《用户建筑通用布线系统》ISO/IEC11801-2008.4与ISO/IEC11801-2010.4的内容。
7.1.1若无特殊设计要求,前期施工的预埋管和86系列底盒需相匹配。光纤模块安装采用深底盒以保证光纤的预留长度和弯曲半径。
7.4.3进线间因涉及因素较多,难以统一提出具体所需面积,可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并参照通信行业和国家的现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本规范只提出原则要求。7.4.4进线间设于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主要有利于外部地下管道与缆线的引入。对洪涝多发地区,为了保障通信设施的安全及通信畅通,电可以设于建筑物的首层。1外部缆线宜从两个不同的地下管道路由引入进线间,有利于路由的安全及与外部管道的沟通。进线间与建筑物红线范围内的人孔或手孔之间采用管道或通道的方式互连。
7.7.119″机柜的宽度为600mm或800mm,深度为600mm~1200mm。机柜的高度与内部设备可占有空间的关系为:机柜2000mm高,占42U空间;1800mm高,占37U空间;1600mm高,占32U空间;1400mm高,占27U空间;650mm高,占12U空间;500mm高,占9U空间;350mm高,占6U空间。1U等于44.5mm。2预留空间需考虑地面采用的活动地板板块的尺寸、设备安装施工方便及运行和维护的安全。7.7.3设备安装应本着方便运行和维护,减轻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的设计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有关规定。
8.0.1随着各种类型的电子信息系统在建筑物内的大量设置,各种干扰源将会影响到综合布线电缆的传输质量与安全。表21列出的射频应用设备又称为ISM设备,我国目前常用的ISM设备大约有15种。
注:目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称为CISPR。8.0.3本条对综合布线系统的电磁干扰防护措施做出了规定。1、2综合布线系统选择缆线和配线设备时,应根据用户要求,并结合建筑物的环境状况进行考虑。当建筑物在建或已建成但尚未投入运行时,为确定综合布线系统的选型,在需要时可测定建筑物周围环境的干扰场强度。用本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进行衡量,选择合适的器件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光缆布线具有最佳的防电磁干扰性能,既能防电磁泄漏,也不受外界电磁干扰影响,在电磁干扰较严重的情况下,是比较理想的防电磁干扰布线系统。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设计原则,在满足电气防护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选型及配置。8.0.6采用两根不同长度的连接导体,为高频干扰信号提供低阻抗的泄放通道,可以避免单根导体长度为干扰频率波长的1/4或其奇数倍时形成接收或辐射干扰信号的情况。综合布线系统接地导线截面积可参考表22确定。
8.0.7屏蔽布线系统的接地做法,一般在配线设备(FD、BD、CD)的安装机柜(架)内设有按地端子板,接地端子与屏蔽模块的屏蔽罩相连通,机柜(架)接地端子板则经过接地导体连至楼层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或大楼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为了保证全程屏蔽效果,工作区屏蔽信息插座的金属罩可通过相应的方式与TN-S系统的PE线接地,但不属于综合布线系统接地的设计范围。8.0.9电缆、光缆的金属护套或金属构件的接地导线接至等电位联结端子板,但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的连接部位不需要设置浪涌保护器。8.0.10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防止雷击瞬间产生的电流与电压通过电缆引入建筑物布线系统,对配线设备和通信设施产生损害,甚至造成火灾或人员伤亡的事件发生,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表23缆线国际测试标准
注:参考现行IEC标准。
注:参考欧盟EUCPD草案。
注:大于100MHz时的参数仅供参考。
注:大于100MHz时的参数仅供参考。2非屏蔽信道的等效横向转换损耗(ELTCTL)应符合表28、表29的规定。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等效横向转换损耗的要求。
注:大于100MHz时的参数仅供参考。3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耦合衰减的要求。屏蔽信道的耦合衰减应符合表30、表31的规定。
A.0.5本条说明如下:2这里的OS1和OS2是指光纤成缆后的两种光缆链路类型。OS1指的是室内应用光缆(紧套光缆),OS2为室外应用光缆(松套光缆)。
这是我看到了最好用的一个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统一用表网站,不光让提供企业级资料的统一监管,而且提供大量的免费资料,已经购买了此公司的模板,使用还可以,只是操作培训方面需要加强,不然有很多功能都不知怎么使用?
范例不错,但有些范例的填写数据太少了些,希望可以改进。
如果有培训视频就好了,每个省出的统表都不一样,都不知什么使用,关键还是培训要跟上。
如果购买了,在工程中使用不知是否方便,真的能在手机上,在工地上方便的编制表格吗?
感觉还可以,但有些表格是要购买才可以查看的,并没有全部免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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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很有用,而且结构清晰,表格规范,关键是的可以免费使用,华软公司真是良心公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