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隶属于山东省商务厅,是山东省最早也是专门从事外经贸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第一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院目前有在校生10000余人,开设24个专业,其中,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会计、国际金融、软件技术、保险、国际商务等为骨干专业;物流管理为省级特色专业;拥有国际贸易实务、商务外语、财会金融、国际运输与物流等4个省高水平专业群。
学院拥有600余人的教职工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200人,双语教师60余人,拥有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软件技术、会计、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6个省级教学团队;国际商务教师团队被评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二、招聘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初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岗位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9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学院初审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学院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应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3.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附件3);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交院系或研究生院出具的高校学习阶段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4)。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等。
4.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导师、院系或研究生处的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附件5)。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
1.教师1-2岗位(副高级)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教师3-5岗位(初级)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教师3-5岗位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
2.辅导员、教辅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应按要求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3.考试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专业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取网上测评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作为考察参考,学院对心理测试结果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五、待遇
联系人:王老师0532-55761059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编:266100)
七、其他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2023年5月17日
原标题:20230517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