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语文、数学学科不受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限制,其他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或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七)应聘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普通话标准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的规定,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一般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人员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或相应专业学位均符合要求。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九)在职人员报考,需工作单位和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交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十)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东港区内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到东港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到东港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东港区生源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东港区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从小学语文招聘计划中拿出1个计划供此类人员报考,报名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计划相应调整到面向社会招聘的小学语文(A岗)计划中。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计划相应调整到面向社会招聘的小学语文(A岗)计划中。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应聘:日照户籍(入伍时)、日照生源或入伍地为日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山东、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3.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13名,其中初中教师13名、小学教师263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幼儿园教师132名。幼儿园会计10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等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三)网上缴费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招聘计划调整
(五)准考证打印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笔试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方法和内容: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①教育理论(占20%):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②学科专业知识(占80%):报考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报考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
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财务法律法规等。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1.《2023年度日照市东港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语文学科的还须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须出具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按专业技能测试占60%、试讲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会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如报考岗位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其中幼儿园会计、幼儿园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东港教体系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2023年日照市东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3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日照市东港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