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任何一个美国人对外国小孩的语言都不会要求太高,这就类似于我们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三四岁的美国小孩说中文,即使他说的都是错的,我们也会鼓励他:“说得真棒!”第二,旅行过程中并不涉及学术英文,所需要的只是能口头表达出来即可,而且对于口头表达的要求也非常低,不需要达到“信、达、雅”的程度,也不需要什么语法规则去规范语言的精准度,只要对方能听明白就行。第三,我们没有在美国学习,所以才会认为美国人不学习语法。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因为素有“美国高考”之称的ACT、SAT考试对语法就有相当高的要求,比如考生需要掌握平行结构、一致性原则、指代不明等语法知识,如果在SAT考试中语法单项(满分800分)拿不到700分以上(这意味着49道题最多只能错五个,并且作文还要保证不出问题),就很难上一个好大学。第四,随着近几年来中、高考不断改革,好多人猜测英语在各地中、高考中的占分比以及难度系数将会有所降低,而语法一直被很多人认为是“无用”的,今后可能就更“无地容身”了。《道德经》中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这其实说的是一种辩证思维。语法并非无用,相反它在英语学习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语法作用之准确
语法的第一个作用是保证大家表达得准确。通常来说,一个人的语言技能要具备三种能力:语法、修辞以及雄辩。语法用来确保说话的精准,修辞改善语言的优美程度,而雄辩包含逻辑的严谨以及反应速度的快慢。所以,语法之于语言,关键在精准表达。比如八年级人教版教材Unit2中的句子“What'sthematter”,这句话的意思是“(现在)怎么了?”或者“发生什么事了?”,如果要问一个人昨天怎么了,就不可以用“What'sthematter”,因为what's中的's并不是was的缩写,而是is的缩写,所以what's无法表示过去。
我们可以假设这样一个场景:Lily昨天生病没来学校,今天来了,隔壁班的Lucy是她的好朋友,听说她今天来了,便发短信问她:“What'sthematter”Lucy这么说就造成表达的不准确,因为她想问的是Lily昨天出什么事了,而不是今天,要问昨天的事就得说成:Whatwasthematter有同学可能会说:“那么矫情干吗?对方听懂不就可以了吗?”这还真不可以。我们在国内说英语的时候,之所以会明白对方想表达什么,是因为大家都犯一样的错误或者类似的错误。如果真的是在国外交流,可能就会造成无法理解。记得很多年前,有一次我从纽约坐巴士去宾夕法尼亚州,大巴站旁边有一个餐馆,我吃完饭之后想吃水果,看到餐馆门口有一个吧台,吧台上摆了苹果、橘子等,于是就对服务员说:“Ineedthreeorange.”服务员当时立马就问了我一句:“OrangeOrorangejuice”Orange作可数名词是“橘子”的意思,作不可数名词是“橘子汁”的意思。我如果要橘子就应该说:“Ineedthreeoranges.”而如果我要橘子汁则应该说:“Ineedthreebottlesoforange.”可见小小的语法错误会造成多大的误解。
语法作用之高级
再来分析下一句,在分析之前我们先看另外一个例子:Professors'reputationwilldecreasebecausetheirworkmatesthinkthey'reentertainersandnotseriousaboutacademic.这句话是一位同学写的托福考试《官方指南》综合性写作中的一句话,第四版《官方指南》五分essay中给的原句是:“ProfessorswhoappearfrequentlyonTVarenotgenerallyviewedasaseriousscholar.”我们可以发现,原句比这位同学写的句子更简洁、更精炼。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希拉里的另一句话:Butforthepeopleyouhelpandtheplanetyouprotect,yourparticipationcanbenotjustagamechanger,butalifechanger.如果换做是我们来说,我想很少有同学能用“notjustagamechanger,butalifechanger”这么一个看似非常简单的平行结构表达出来。因此,所谓好的、高级的句子,不是说堆砌了多少大词、用了多少从句,而是用最简洁、精准的语言把意思表达完整、传递清楚。而要做到这点,无疑需要语法来提高精度、增进深度。
语法作用之理解
因此,语法还是需要好好学习的。虽然语法好不代表英语有多好,但是语法不好,那英语的深度肯定是不可能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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