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通市啬园路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且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满足条件之一):
1.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
2.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3.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
(八)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也可应聘。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5月27日9∶00-6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5月27日9∶00-6月1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5月27日-6月1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27日9∶00-6月13日18∶00;
5.缴费确认:2024年5月27日9∶00-6月1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南通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一)考核方式:
1-2号,5-6号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3-4号岗位为笔试、面试、操作技能测试和心理测试,其中笔试部分采用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操作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其中:(一)1-2号岗位
(2)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办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3-4号岗位
(3)操作技能测试:分为说课和模拟心理咨询两个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业务能力。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5)总成绩计算办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三)5-6号岗位
(2)面试:本岗位面试由两项测试组成,包括应聘人员岗位能力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和英语交流能力测试。其中:岗位能力测试与1-4号岗位一致;英语交流能力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跨文化交际和英语沟通能力。面试部分的两项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英语交流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办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资格复审
1.笔试之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
其中:①党员证明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②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需满12个月)。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